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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司法鉴定中电子数据取证与鉴定技术探索

作者

金刚

山东验车家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272071

摘要:由于汽车信息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设备在汽车中被应用,而电子设备中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能够作为事故鉴定的支撑,也就是说汽车电子数据在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过程中增加了还原交通事故事实的新方法。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机动车司法鉴定中电子数据取证与鉴定技术,以供参考。

关键词:机动车司法鉴定;电子数据取证;鉴定技术探索

引言

新时期,在新能源造车企业的带动下,随着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汽车的智能化水平迅速提高,其中包含的电子数据种类和数量均显著增长。因此,在信息化背景下,司法工作同样需要步入信息化技术改革步伐。各司法机关在履行自身职责同时,同样要本着与时俱进原则,开展信息化办公,让各类案件得到公平、公正裁决。

一、机动车司法鉴定中的汽车电子数据取证

(一)基于OBD接口的数据提取

主要适用于CAN总线连接的设备,如ECU和EDR等。数据提取使用专用提取工具进行。当前大部分车辆使用的OBD接口是符合SAE J1962标准的OBD-II接口。在汽车可以正常启动的情况下,可在方向盘下方等位置找到该接口。数据提取过程使用车内供电系统,不需要额外电源。在汽车无法正常启动的情况下,由于缺少供电,需要拆卸模块并使用外部电源供电后提取。根据车型不同,需使用不同的连接线。在提取过程中应避免翻转、碰撞、移动模块,否则新产生的事件记录可能会覆盖原有数据。通常情况下,EDR安装在安全气囊控制模块的内部,因此对EDR数据的提取主要针对安全气囊的控制模块进行,而安全气囊模块属于ECU的一种,故EDR的数据提取方式通常跟ECU的提取方式基本一致。

(二)数据导出至外接存储介质

主要适用于具有USB、SD卡插槽等通用物理接口的设备,如行驶记录仪、T-Box、信息娱乐系统等。数据提取使用设备自带的导出功能进行。在国家强制要求安装行驶记录仪设备的车辆上,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位置相对较为固定,通常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控台面、中控收音机附近或副驾驶手套箱附近。不同形态的行驶记录仪设备都预留有外部物理接口,用于提取设备内部记录数据。通常可通过车辆给行驶记录仪设备供电,用U盘接入行驶记录仪USB口,根据设备提示操作按键导出VDR文件。针对视频行驶记录仪或智能行驶记录仪设备,行车数据和视频数据一般存在SD卡或内置硬盘中,除通过U盘文件导出方法,还可直接读取SD卡或硬盘获取行车数据和视频数据。

(三)拆卸模块或存储介质

拆卸模块主要为了暴露内部的隐藏接口或触点,或解决无法供电、无法进行数据交互等问题。拆卸存储介质主要适用于具有可见、可拆卸存储介质的设备,如行车记录仪、信息娱乐系统等。汽车中常见的存储介质是SD存储卡、硬盘和闪存芯片,拆卸存储介质宜在断电后进行,拆下的存储介质即可按照常规方式进行提取和分析。拆卸模块或存储介质通常在断电时进行,以避免带电操作造成数据存储异常。部分行驶记录仪设备配有内部电源,如需拆卸设备提取数据,应先关闭设备背部电源开关进行断电,否则由于拆卸过程产生的新数据可能造成旧数据覆盖丢失。

(四)基于车联网的数据提取

主要适用于接入车联网的T-Box和信息娱乐系统等。针对车联网APP的取证是其中一个重要途径,目前主流品牌车辆都推出了可远程操控的车联网APP,如奥迪的myAudi、宝马的myBMW等。其数据存储也分为汽车端、操控端(手机等)和云端几部分。

二、机动车司法鉴定中的汽车电子数据鉴定

(一)车载式视频图像

车载式视频图像是车载式视频摄录设备记录的视频图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出行习惯的转变,更加看重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车主变被动为主动,由此拉开了行车记录仪发展的帷幕。车载式视频图像可以清晰反映出车辆的行驶轨迹、运动状态,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也可以根据GA/T 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有关条款及鉴定方法,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进行计算,但该数据在交通事故的分析中也存在一定不足,即无法反映出车辆的状态及驾驶人的驾驶行为。

(二)汽车行驶记录仪——VDR

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位置等数据以及音频数据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该数据可以清晰反映出车辆速度、经纬度、里程数、运行状态等信息,可以反映出车辆的行驶速度、轨迹、地理位置等信息。GB/T 19056—2021《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施后,行驶记录仪安装时对接线进行了要求,其中车速信号应从车速传感器信号或CAN信号接入,制动开关量信号应从传感器信号接入,其他开关量信号应从传感器信号或CAN信号接入,大大增加了数据的准确性,且该标准还对自动校时功能进行了规定,记录仪应具有在开机时通过卫星授时进行自动校时功能,对事故鉴定中数据的时间误差分析具有帮助作用。

(三)汽车事件数据记录仪系统——EDR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仪系统——EDR指由一个或多个车载电子模块构成,具有检测、采集并记录碰撞事件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车辆/乘员保护系统的数据功能的装置或系统。EDR数据可以反映出车辆行驶速度、转速、制动踏板状态、加速踏板开度、上电周期等数据,数据准确性高,在车辆可以供电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读取工具及软件进行读取,车辆无法正常供电时可以对其进行拆解,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读取,数据无法篡改,具有准确性、科学性与客观性。最新修改的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从2022年1月起,新生产的乘用车必须配备EDR系统,即行车事件数据记录仪系统,所以该数据在今后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以及交通事故调查中必然会得到广泛应用。

(四)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车载终端——T-BOX

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车载终端——T-BOX包括集成式车载终端和单体式车载终端,集成式车载终端是指集成设计在车辆其他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单体式车载终端指单独设计为独立的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T-BOX工作时,通过GPS模块采集车辆的经纬度信息,实现车辆定位信息的获取,通过与车相连的CAN线可以读取车辆的总线数据,包括车辆的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可以反映出车辆的运行情况,包括加速踏板开度、制动踏板开度、车速、电流、电压、转速、SOC等数据变化,数据在本地存储介质保存及实时通过SIM通信卡上传平台,不易遗失。由于数据来源为CAN总线数据,其准确性较高,车载终端在外部供电异常断开后,仍可以独立运行,至少保障外部供电断开前10min的数据上传到企业平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机动车司法鉴定中,多种汽车电子数据的提取和分析能够为还原事故实时提供充足的数据支撑,为复杂的交通事故清晰梳理事故过程及原因,能够更加数据化地体现事故前、事故时及事故后的车辆状态和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参考文献

[1]张怀志.区块链技术视域下电子数据取证问题研究[J].中阿科技论坛(,2023,(03):103-107.

[2]季晨瑜.机动车司法鉴定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22,18(29):6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