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银行与货币

作者

刘雁

延安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 716000

货币,象征着财富。经营货币的银行,是国民经济的总枢纽。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巴黎公社没有夺取法兰西银行导致革命失败的教训,在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同时,就建立自己的银行,发行自己的货币,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苏维埃银行时期

1935 年 10 月,中共中央抵达陕北前,民族英雄刘志丹、謝子长领导创建的西北革命根据地就已经建立了陕甘边苏维埃银行和陕北省苏维埃银行,1935 年 9月,陕北省苏维埃银行改名为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

1935 年 11 月中共中央到达陕北瓦窑堡后,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并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

成立银行发行货币最早的是陕甘边根据地。1934 年 2 月,陕甘边区革命委员会以财政委员会的名义发行了“油布票”。1934 年 11 月成立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油布票”不能满足边区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成立陕甘边区农民合作银行,发行“兑换券”,亦是布质。1935 年 4 月,国名党政府调集 5、6 万军队向陕甘边和陕北革命根据地发动“围剿”,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撤离南梁迁往甘泉下寺湾,“农民劵”停止发行,改发陕甘省苏维埃银行“銀币劵”和“銅币劵”。1935 年 11 月停止发行。四种货币流通不到两年,由于发行量少,战争动乱多,存世量极少。现只有北京革命博物馆存有“油布劵”一角和两角两张。

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于1935 年 6、7 月间在延川永坪石油沟村成立印钞所,以陕北省苏维埃银行的名义发行货币,9 月迁往瓦窑堡改为陕甘晋省苏维埃银行,11 月又并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两个银行先后只有 4、5 个月,行名不一样,货币材质、面额一样。至今未见纸质实物,存世只有铜币一枚,银圆也不过四、五枚。

1936 年 6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由瓦窑堡迁往保安(今志丹),改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西安事变”后,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于1937 年 1 月 3 日迁至延安城内鼓楼旁边一家商店内。在瓦窑堡和保安发行的货币有布币和纸币两种。进驻延安后再未发行,开始流通国名党法币,由于国内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国共两党的关系由对抗向合作发展,货币流通虽只有一年零八个月,但它的贡献是巨大的,意义也是深远的。

1、高举抗日旗帜,在票面上印有“抗日动员”、‘全国人民拿起武器要求抗日’的口号。是我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最早的抗币,旗帜最明显的抗币,是动员全民族一致对外的抗币。

2、货币文字用拉丁化新文字代替汉字,见证了我国鲜为人知的一段文字改革史。货币做为一种文化,引起人们的关注。

3、在全民族抗日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的历史阶段,货架银行西北分行紧跟形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随时调整货币发行与流通政策,成为党中央所在地重要的经济支柱。

二、陕甘宁边区银行时期

1937 年 10 月 1 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根据国共合作协议,边区流通国民党法币,边区银行不公开,主要经营光华商店,领取国民党经费,组织物资,解决军队和政府的供给。1941 年 1 月“皖南事变”

后,国共关系破裂,边区银行由财政支付机关转为全面开展银行业务,先后发行过三种各具特色的货币。

1、从属法币的光华商店代价劵。由于国民党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 60 多万的军饷,基本都是 10 元、5 元的主币,辅币十分奇缺,出现邮票找零和打折使用法币的现象,老百姓又不愿意要邮票。为维护法币信誉和方便群众,边区政府授予边区银行于 1938 年 6 月,以光华商店的名义发行了 2 分、5 分、1 角、2 角和5 角的光华商店代价劵,规定每十角兑换法币一元,与法币等值使用,同流于边区使用。1940 年冬,又增发了 7 角 5 分一种。

光华商店代价劵币值稳定,调剂了金融,方便了交易,深受群众拥护,被亲切的称为“光华票”,甚至流入国民党统治区。面值 7 角 5 分的光华票,是在边区财政经济陷入困境,不得不依靠多发货币来支持财政,但又不能发主币的紧迫形势下,金融工作者的大胆创举。一张 7 角 5 分,两张 1 元 5 角,四张就是 3元。以辅币的面目出现,解决主币的不足。这种奥妙的面值,在我国货币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反映了革命战争年代,边区金融工作者的智慧的勇气,反映了我党真诚维护统一战线的坚定性和灵活性。

2、独立自主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币。1941 年 1 月起,国民党政府背信弃义,完全停发了八路军军饷,边区一度面临饿死甚至困死的境地。为了度过难关,边区银行发行独立自主的货币,与法币展开抗衡。是一个国家,两个地区,两种社会制度,两种不同的货币体系。1941 年 3 月边币投放市场,“光华票”逐渐被收回,边币成为边区的本位币。

2、“偷梁换柱”的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卷。1943 年 6 月,国民党胡宗南部准备“闪击”延安,边区对外贸易中断,财政收入锐减。物价波动,通货膨胀,抢购风潮顿起。

西北财经办事处接受陈云建议,于 1944 年 5 月23 日发出《关于发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劵的决议》,指出:“名义上为贸易公司,实际仍由边区银行发行”。要做到以流通劵代替边币在市场流通,而将边币收回到一定程度后再以新边币收回流通劵。由于战争形势发展很快,无暇研究新边币发行,1945 年 6 月 1 日正式以流通劵为边区本位币。流通劵是以边区贸易公司及其所属支公司财产作为发行基金,并由边区银行给予保证,以及各方面做了充分准备,稳定了金融,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西北农民银行时期

1947 年 10 月 14 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做出统一陕甘宁、晋绥两边金融贸易机构及币制的决定。陕甘宁边区银行与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统称西北农民银行,原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改称西北农民银行晋绥分总行。以西北农民银行发行之西农币为西北解放区之本位币,以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发行之商业流通劵为辅币。

西农币发行后,随着军事形势的胜利发展,边区金融在本币一元化的方针下,货币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光华商店代价劵与国民党的法币是个主辅币的从属关系,边币和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劵先后成为边区的本位币,但与法币的对内限制禁止流通,对外我们还要套取和拥有。而进入西农币时期,法币不断贬值,走向崩溃,西农币则是币值不断提高,走向完全占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