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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中土地资源管理和资源环境研究

作者

侯忠允

身份证号码 412822199202141225

引言

城乡规划管理作为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途径,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近年来,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建设用地需求呈现持续上升态势,土地资源供需关系渐趋紧张,资源环境领域也相应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系统梳理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路径,对于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空间格局,或许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价值。

1 城乡规划管理中土地资源与资源环境的关系

1.1 土地资源是资源环境的重要载体

土地资源作为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赖以存续的空间载体,其开发利用模式与生态系统的内在结构、功能运行存在紧密关联。从实际情况来看,耕地除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外,在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生态层面亦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当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程中涉及林地、湿地占用时,区域内生物栖息环境往往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可能对生态系统稳定性产生潜在威胁。

1.2 资源环境制约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存在密切关联。在生态较为敏感的区域,诸如荒漠边缘、水源涵养地带,土地资源开发若未充分考量环境条件,可能引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隐患,故而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宜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而在环境承载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开发建设亦可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推进。此外,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环境问题,往往会对土地资源质量与利用价值产生负面影响,从长远来看,也将为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2 城乡规划管理中土地资源与资源环境协同管理的策略

2.1 构建科学的规划体系

发挥规划引导效能:可考虑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框架,尝试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探索构建“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在规划编制环节,建议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审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探讨各区域的开发强度与利用方向。

完善土地利用布局:依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特点,或许可制定差异化的土地利用策略。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宜严格限制与保护不相关的开发活动;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可着重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协同保护;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可探索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模式,优化城镇内部空间结构,促进产业与城市、居住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推动乡村规划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符合乡村实际需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农村宅基地、产业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生态用地。通过村庄整治、闲置土地盘活等方式,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注重留存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乡村生态系统与文化遗产。

2.2 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探索存量土地活化路径:可考虑构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机制,对城镇现存闲置土地及低效利用地块开展系统梳理与分类评估。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企业对老旧厂区进行功能改造与空间优化,适度提升土地开发强度;在乡村地区,尝试探索宅基地合理退出与有序流转的可行模式,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适度集中居住,将闲置宅基地资源转化为农业发展或生态建设的有益补充。

推进节约用地创新实践:在城镇空间拓展过程中,可探索高层建筑与地下空间协同开发利用,科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工业园区建设可尝试推行“标准地”管理模式,合理设定投资强度、环保要求等准入标准,促进土地精细化利用。在农业生产领域,可倡导规模化经营与设施农业发展,通过技术革新提升耕地利用效益,减少对生态空间的不合理占用。

强化土地用途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审慎把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节奏与规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新增耕地在数量与质量上达到预期目标;加强对生态用地的常态化监管,避免因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功能受损,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稳定。

2.3 推进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

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对于生态较为脆弱的区域以及存在一定受损情况的生态系统,可考虑开展系统性的生态修复工程。尝试恢复被侵占的林地、湿地,探索构建城乡生态廊道的可能性,以此增强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与稳定性;在农村地区,可积极尝试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土壤改良等相关工作,逐步推广生态农业技术,进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深化污染防治举措:持续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工业园区可进一步加强污染物集中处理,适当强化对工业污染排放的管控;农村地区稳步推进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等技术,以此降低农业污染程度。

探索资源循环利用路径:在城乡规划进程中,不妨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其中,探索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可行性。在城镇建设方面,可逐步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建材,致力于实现水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农村地区则可尝试发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将秸秆、畜禽粪便转化为有机肥或清洁能源,努力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

2.4 完善管理机制与政策保障

优化协同管理模式:探索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联动体系,进一步深化城乡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促进管理效能的有机整合。

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将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等引入土地资源和资源环境管理领域,搭建智能化监测平台,实现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演变的实时跟踪与动态预警。同时,合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规划决策、资源调配、环境治理等工作提供更加科学的参考依据。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结合实际需求,对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明晰各方权责边界。可适当强化对违法用地、生态破坏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给予合理经济补偿,激发地方政府和居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此外,可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使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结束语

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实践探索中,土地资源管理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呈现出相互交织、彼此影响的复杂特征,二者的协调共进对于城乡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展望未来,伴随城乡规划管理实践的持续深化与前沿技术的创新应用,土地资源管理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协同效应有望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深入探讨城乡发展诉求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动态平衡,审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与空间结构,助力营造更符合居民生活需求的人居环境,逐步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城乡发展范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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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焦阳,龙重.基于城乡规划建设的土地资源管理研究[J].房地产世界,2024(14):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