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 目标下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研究
丁生
青岛工学院
摘要:“双碳” 目标下,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山东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路径。本文深入剖析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指出其在规模、结构、产品创新、政策配套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成功经验,从完善政策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及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等维度,提出针对性的发展路径,旨在为山东省绿色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助力其在 “双碳” 目标引领下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共进。
关键词:双碳目标;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一、引言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提出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山东省作为全国经济第三大省,2023 年 GDP 总量达 8.74 万亿元,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省,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2 年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达 4.9 亿吨,碳排放总量约 9 亿吨,占全国总量的 8% 左右,实现 “双碳” 目标任务艰巨。
绿色金融作为连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重要纽带,通过引导资金流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能够有效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能源结构转型。山东省 “十四五” 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截至 2023 年末,全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文件已出台 23 项,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深入研究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对于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培育新发展动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2.1 绿色信贷
山东省绿色信贷呈现 “规模快速扩张、政策工具精准发力” 的特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数据,2024 年 6 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达 2.15 万亿元,同比增长 38.2%,较 2020 年末增长 230%,连续 48 个月保持 25% 以上的增速。其中,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贷款余额 8900 亿元,占比 41.4%;清洁能源贷款余额 5600 亿元,占比 26.0%。
政策支持方面,山东省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截至 2024 年二季度,累计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 127 亿元,支持项目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 480 万吨;发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89 亿元,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项目给予 0.25-0.5 个百分点的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 1.2 个百分点。
信贷投向存在 “传统领域集中、新兴领域不足” 的特征。交通运输业(32%)、电力热力生产(28%)、水利环境(19%)三大领域合计占比 79%,而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汽车制造等新兴领域占比不足 10%。例如,济南市绿色信贷中,轨道交通项目贷款占比达 45%,而氢能产业链相关贷款仅占 2.3%。
2.2 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市场呈现 “稳步增长、创新起步” 的态势。2023 年山东省发行绿色债券 37 只,规模 296 亿元,较 2020 年增长 185%,其中青岛、济南分别占比 42% 和 28%。品种涵盖绿色中期票据(53%)、绿色公司债(27%)、绿色金融债(20%),创新品种如碳中和债(8 只,65 亿元)、蓝色债券(3 只,28 亿元)开始涌现。
典型案例包括:2024 年 3 月,烟台万华化学发行 15 亿元碳中和债,用于丙烷脱氢装置节能改造,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 12 万吨;2024 年 5 月,日照港发行 10 亿元蓝色债券,专项用于港口岸电设施改造,年减少船舶碳排放 4.3 万吨。
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2023 年广东省绿色债券发行量为山东省的 3.2 倍,江苏省为 2.8 倍。品种结构上,绿色 ABS(资产支持证券)仅占 5%,远低于全国平均 18% 的水平;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仅发行 2 只,规模不足 5 亿元,反映出中小企业绿色融资渠道不畅。
2.3 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形成 “碳汇特色突出、覆盖面待拓展” 的格局。山东省在森林碳汇保险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截至 2024 年 6 月,累计承保森林面积 1200 万亩,提供风险保障 86 亿元,赔付金额 1.2 亿元,带动碳汇能力提升约 3%。其中,沂源县公益林碳汇保险采用 “遥感监测 + 指数触发” 模式,实现定损效率提升 60%,理赔周期缩短至 7 个工作日。
海洋生态保险取得突破,2023 年青岛推出 “蓝色碳汇保险”,为 30 万亩红树林提供 2.3 亿元风险保障;威海开展养殖工船碳汇保险试点,开创远洋渔业绿色保险新模式。省级财政对碳汇保险给予 30%-50% 的保费补贴,带动投保率从 2020 年的 12% 提升至 2024 年的 35%。
但整体规模仍然较小,2023 年全省绿色保险保费收入 18.7 亿元,仅占财产险保费总额的 1.8%,低于全国 2.6% 的平均水平。产品种类集中在森林、农业领域(占比 73%),而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建筑保险等覆盖率不足 0.5%。
2.4 绿色基金
绿色基金呈现 “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的发展模式。省级层面设立山东绿色发展基金(4 亿美元)、新旧动能转换绿色基金(100 亿元);市级层面,青岛绿色低碳基金(50 亿元)、济南生态环保基金(30 亿元)相继成立,形成 “省级母基金 + 市级子基金” 的架构。资金撬动效应初步显现,山东绿色发展基金通过 “4 亿美元国际贷款 + 15 亿元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120 亿元,投资项目 68 个,包括潍坊海化集团循环经济项目(年减排二氧化碳 35 万吨)、德州光伏治沙项目(装机容量 1.2GW)。青岛平行基金引入宁德时代、海尔集团等产业资本,形成 “金融 + 产业” 协同模式,投资的氢能储运项目已实现商业化运营。
三、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绿色金融规模与结构失衡
3.1.1 总量不足且区域不均
从绝对规模看,2023 年山东省绿色贷款余额仅为广东省的 38%、江苏省的 45%;绿色债券发行量为浙江省的 52%。从相对占比看,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为 8.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3 个百分点,更低于浙江省(12.5%)、广东省(11.8%)。
区域分布呈现 “东高西低” 格局,青岛、济南绿色贷款余额合计占全省 53%,而鲁西五市(聊城、菏泽、德州、滨州、枣庄)合计占比仅 12%。淄博作为老工业城市,绿色贷款占比仅 6.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1.2 结构配置不合理
产业投向失衡:高碳行业绿色转型资金不足,钢铁、化工、建材三大高耗能行业绿色贷款占比仅 18%,而其碳排放占工业总排放的 72%。2023 年,山东省钢铁行业节能改造资金需求约 800 亿元,实际获得绿色信贷仅 120 亿元,满足率 15%。
产品结构单一:绿色信贷占绿色融资比重达 83%,而绿色债券(9%)、绿色基金(5%)、绿色保险(3%)等占比偏低,与 “多元化融资体系” 目标差距较大。对比湖州市,其绿色信贷占比为 62%,绿色债券和基金占比达 31%。
3.2 产品创新深度与广度不足
3.2.1 创新产品覆盖率低
新兴绿色金融产品应用有限,绿色供应链金融仅在海尔、潍柴等少数企业试点,覆盖上下游企业不足 500 家;环境权益质押融资中,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累计仅 32 亿元,仅为湖北省的 18%;排污权质押融资在枣庄、泰安等地试点,但规模不足 10 亿元。
绿色信贷产品同质化严重,90% 的银行绿色信贷产品仍采用 “抵押 + 担保” 传统模式,针对绿色项目 “轻资产、长周期” 特点的 “现金流贷”“预期收益贷” 占比不足 5%。某国有银行山东省分行调研显示,其绿色信贷产品中,仅 12% 设置了与环境效益挂钩的利率调整机制。
3.2.2 科技融合程度不高
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领域应用滞后,全省仅有 17% 的银行建立绿色项目智能评估系统,而广东省这一比例达 48%。环境风险量化工具缺乏,仅 3 家银行能够开展项目碳足迹测算,多数机构仍依赖第三方评估,导致审批周期延长 3-5 个工作日。
数字绿色金融产品稀缺,对比深圳的 “碳账户 + 绿色信贷” 模式,山东省尚未建立统一的企业碳账户体系;绿色金融 APP 覆盖率不足 10%,企业线上办理绿色信贷业务平均耗时仍达 7 个工作日,是传统信贷的 1.8 倍。
3.3 配套政策体系存在短板
3.3.1 政策激励力度不足
财政支持存在 “碎片化、期限短” 问题,省级绿色金融专项补贴年均约 2 亿元,仅为浙江省的 25%;贴息政策多为 1 年期,与绿色项目 5-10 年的投资周期不匹配。税收优惠缺乏系统性,仅有绿色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1 项政策,而江苏省已实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多领域税收减免。
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全省仅青岛、济南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分别为 5 亿元、3 亿元),覆盖不良贷款损失比例最高为 40%,而湖州市这一比例达 70%。由于风险补偿不足,银行对绿色项目的风险容忍度较低,绿色信贷不良率容忍度平均仅比传统信贷高 0.5 个百分点。
3.3.2 政策协同机制缺失
部门间存在 “数据壁垒、标准不一” 问题,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污数据、发改部门的能耗数据、金融部门的信贷数据尚未实现实时共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金融领域应用率不足 30%。例如,聊城市某化工企业环保评级为 A 级,但因银行未获取该信息,其绿色信贷利率较基准利率仅下浮 10BP,低于政策规定的 30BP 上限。
监管政策存在 “一刀切” 现象,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权重与传统业务一致(100%),未体现差异化监管导向;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在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同一项目需重复申报,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约 20%。
3.4 基础设施与市场环境不完善
3.4.1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
山东省尚未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信息平台,现有 6 个市级平台(青岛、济南、烟台等)均为独立运行,数据标准不统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率低,沪深上市公司中,山东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率为 6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更低于广东省(89%)。
3.4.2 专业服务体系薄弱
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匮乏,全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专职人员不足 2000 人,平均每机构不足 3 人,而浙江省平均每机构达 5.8 人。具备碳金融、环境风险评估等复合知识的人才仅占 15%,难以满足创新业务需求。
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滞后,全省绿色评级机构仅 8 家,绿色项目评估机构不足 30 家,导致绿色信贷审批中,60% 的银行需要依赖省外机构,增加服务成本约 30%。绿色金融智库建设薄弱,仅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少数高校设立相关研究中心,政策研究支撑不足。
四、“双碳” 目标下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建议
4.1 构建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
4.1.1 强化财政金融协同
扩大省级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至 50 亿元,建立 “基础贴息 + 绩效奖励” 机制:对绿色信贷按余额给予 0.3-0.6 个百分点贴息(根据减排效果动态调整);对绿色债券发行费用给予 30% 补贴,单只债券最高补贴 500 万元。设立 10 亿元绿色信贷风险补偿金,对银行绿色贷款不良率超过 3% 的部分按 40% 补偿,鲁西地区提高至 50%。
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对绿色金融业务收入减按 9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购置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 15% 抵免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绿色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1.2 完善政策协调机制
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的 “绿色金融发展联席会议” 制度,每月召开金融、发改、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协调会,解决数据共享、标准统一等问题。建立 “环境信用评价 - 金融服务” 联动机制,将企业环保评级与信贷利率、担保费率挂钩,对环保 A 级企业给予利率下浮 30BP 优惠。
试点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选择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试点,赋予试点地区绿色项目认定权、风险补偿政策制定权等,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全省推广。
4.2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
4.2.1 丰富产品体系
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依托海尔、潍柴等龙头企业,开发 “核心企业担保 + 上下游碳减排量质押” 模式,建立绿色供应链融资平台,目标覆盖企业 1 万家以上。扩大环境权益融资:建立省级碳排放权质押融资服务中心,简化质押登记流程,2025 年前实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余额突破 100 亿元;试点用能权、排污权跨区域质押,探索 “权益质押 + 保险 + 财政贴息” 组合产品。
创新绿色债券品种:鼓励发行 “蓝色债券” 支持海洋生态项目,“乡村振兴绿色债券” 支持农业低碳转型,力争 2025 年创新债券占比达 30%。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等未来收益权证券化,年发行量突破 50 亿元。
4.2.2 优化服务模式
开发 “全生命周期” 绿色信贷产品:对建设期项目给予 “宽限期 + 分期还本” 贷款(宽限期最长 3 年);对运营期项目设计 “碳减排量挂钩利率”,年减排超 1 万吨 CO₂的项目利率下浮 15BP。建立绿色项目 “预审 - 储备 - 推荐” 机制,省级储备库每年筛选 100 个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提高对接效率。
发展绿色普惠金融:设立 “绿色小微企业信贷直通车”,对年营收低于 2000 万元的绿色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信用贷款;开发 “绿色农户贷”,支持农业光伏、生态种植等项目,2025 年前实现覆盖率 30% 以上。
4.3 构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4.3.1 建设数字信息平台
2024 年底前建成 “山东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企业碳排放数据(生态环境厅)、能耗数据(发改委)、信贷数据(金融局)等,实现 “一键查询、在线申报、智能评估” 功能。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对接全国碳交易市场,实现减排量实时核算。
建立企业碳账户体系:2025 年前完成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碳账户建设,2026 年覆盖中小微企业,账户数据作为金融机构授信重要依据。开发 “绿色金融 APP”,实现企业线上申请绿色贷款、查询碳排放数据等功能,将审批时间缩短至 3 个工作日。
4.3.2 完善标准与服务体系
制定《山东省绿色项目认定标准》,明确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 8 大领域 32 类项目的减排指标,与全国标准衔接的同时体现山东产业特色。建立绿色金融统计监测体系,按季度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披露各领域资金投向、减排成效等。
培育专业服务机构:设立 “山东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培养碳核算、环境风险评估等专业人才,2025 年前专业人才突破 5000 人。引进国内外知名绿色评级机构,培育 3-5 家本地机构,建立 “绿色项目评级 - 融资利率” 联动机制,降低评估费用 30% 以上。
4.4 强化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与区域协同
4.4.1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模型:金融机构设立专职风控团队,运用大数据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技术风险,对高碳转型项目增加 “转型失败风险” 评估指标。发展绿色保险:扩大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面,2025 年前实现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全覆盖;试点 “绿色项目完工保险”“碳价波动保险”,转移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建立绿色金融风险分散机制:设立省级绿色担保集团,为绿色项目提供再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 1%;发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降低集中度风险。
4.4.2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建立 “鲁东 - 鲁中 - 鲁西” 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带:鲁东地区(青岛、烟台)重点发展蓝色金融、海洋碳汇金融;鲁中地区(济南、淄博)聚焦传统产业绿色转型金融;鲁西地区(菏泽、聊城)强化生态农业绿色金融。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协同:参与跨省绿色项目联合授信,建立区域碳排放权跨域质押机制;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引入省外资金参与山东绿色项目。
五、结论
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规模结构、产品创新、政策配套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在 “双碳” 目标引领下,需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产品服务、强化基础设施、防控风险等路径,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预计到 2025 年,山东省绿色贷款余额将突破 3 万亿元,绿色债券年发行量达 500 亿元,绿色金融对碳减排的贡献率提升至 25%,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未来研究可进一步量化绿色金融对碳减排的影响机制,或探索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海洋经济的融合路径,为更精准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徐娇,陈洋洋.“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空间面板的实证分析[J].中国商论,2025,34(12):142-146.
[2]彭知奕,江露薇,毛莹,等.“双碳”目标下湖北省绿色保险创新路径研究[J].商业观察,2025,11(17):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