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Mobile Science

关于商洛崖墓群保护工作的思考

作者

杜婷

商洛市商州区文物保护中心

田野文物是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田野文物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底蕴,显示着这个民族的渊源和风采,文物工作对两个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田野文物工作的进行,正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田野文物不但是我们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以保护田野文物,刻不容缓。

一、田野文物与其价值:

1. 田野文物是指分布在地上、地下、水域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传统民居、石窟寺、古石刻、壁画及古脊椎动物、古人类化石遗址;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较之馆藏文物有着明显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

2. 田野文物的价值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2.1.田野文物的史料价值。悠悠华夏的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主要以各种物质形态的无量瑰宝和各种非物质形态的民俗文化组成。而丰富多彩的田野文物,一方面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证实,另一方面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补充。

2.2. 田野文物的教育价值。从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角度分析,田野文物是一定的历史时期背景下,人通过对物质世界的探索和改造,实践形成的具有高度技术代表和人文传承的历史产物。其中所蕴含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都是中华民族上千年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反映着先民在一定历史时期,历史地点的思想感情和心理素质。

2.3. 田野文物的发展价值。田野文物可为促进人居和谐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传统文化强调“视死如视生”,一部分田野文物本身就是当时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成果。对这一类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别是用现代思想和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会为解决当今社会的许多问题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基层田野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文物”的概念认知不清或不够准确。把“文物”狭义地理解为“古董”,单纯的从经济价值的角度去看待文物,认为只有很值钱的东西才是文物,而对于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古树名木、石雕碑刻等,兴趣不大,关注度不高,有些群众甚至嗤之以鼻。

2、文物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过于理性化、抽象化、概念化。如我们经常宣传说“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悠悠华夏文明的载体,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缩影”、“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等等,这些观点语言说理性较强、专业和文学色彩较为浓厚,曲高和寡,很难适应“农村”这个大的语言环境和“农民”自身文化知识结构层次,不易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而有关文物的宽范信息就很难深入人心,扎根于基层。

3、田野文物破坏、流失严重。许多石雕、碑刻等可移动田野文物被盗窃、被破坏,由于这类文物分布范围较广,文物主管部门不可能做到随时随地对它们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保护,加之它们生存的环境是交通、通讯相对滞后的农村和边远山区,而农民群众对此类文物的价值和意义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淡薄,保护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为不法分子营造了可乘之机,致使一些不同时期的、涵盖重要历史文化信息的碑刻和石雕艺术品惨遭破坏或被盗流失。

4. 田野文物缺乏有效合理的利用。田野文物具有上述的三个价值(史料价值,教育价值,发展价值),而这些价值在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发掘。我们对田野文物的保护多停留于表面阶段,没有深入去了解历史背景,存在意义。

5. 田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资金的投入往往事半功倍。一方面是由于文物保护资金增长落后于文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文物保护经费虽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实际资金依然跟不上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城镇化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对田野文物的保护带来冲击,存在一定程度的破坏。

6、传统的文物保护机制,由文物主管部门承担,这在实际的文博工作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没有能够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的文物保护思潮。谈及文物保护工作,只与文物主管部门有关,这是不对的。文物是全社会,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把它孤立的与社会生活分割开来,就犯了形而上的老错误。传统的保护机制下,文物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无法达成有效衔接和沟通交流,耽误了文物保护的进度。二是由文物主管部门单独保护,在技术上和呈现文物价值作用的完整性上都会受到影响。

三、田野文物保护的几点建议:

1、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的文物所蕴含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切实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2、文物主管部门要采取正确、有效的宣传方式,运用平易、质朴、形象、生动的语言和图片制作光盘、版面、折页等,在农村这片田野文物生存的广阔天地里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使文物真正走进人们的生产、生活。

3、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执法队伍。现阶段多种文物鉴定报道、鉴宝栏目频频出现天价文物,拍卖会上千万的成交价格也是屡见不鲜,这对于文物盗窃分子的诱惑是非常大的,也因此他们将田野文物确定为盗窃目标,屡屡发生文物盗掘案件。而文物执法队伍相对薄弱,各级政府要规范文物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配备必要的巡查车辆和执法设备,为执法提供设备上的方便,有效的震慑文物盗窃分子,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4、把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合理的利用文物,使之服务于社会的发展进步,才是保护田野文物的根本目的,也是文物存于当世、传之后世的最大意义。“让文物活起来”激活历史文物资源的生命力。各地党委政府和文物工作者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坚持科学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价值。

5、采取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加快文物保护事业建设进程。一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列入一定的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同时建立文物保护发展专项基金。二是加大计划内项目申报力度。酝酿一批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申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项目的扶持。

6、保护机制上首先完善文物保护“五纳入”保障机制。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因为保护田野文物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单独依靠文物主管部门的力量无疑是杯水车薪,可望而不可及。

田野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是文物部门、文物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和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恩泽今世、惠及后人”。为更好的保护祖先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我们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完善,协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田野文物保护的几点思考 [N]. 魏乾涛 . 中国文物报 .2013-01-09

[2] 当前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思考 [N]. 范永禄 . 鹤壁日报 .201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