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评”一体化视角下小学音乐学科的表现性评价研究
张斯琪
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校
在教育改革持续推进中,“教 - 学 - 评”彼此融合变成了提升教学成效的一项关键理念,小学阶段的音乐教学作为培养学生艺术素养的一个重要方法,其评价手段的合理性与实效性至关重要。表现性评价具备着重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的特点,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具有特别的优势,借助在“教 - 学 -评”一体化视角下探究小学音乐学科的表现性评价能够更出色地推动教学目的的实现,增强学生的音乐学习成果。
一、艺术课程核心素养在小学音乐中的体现
(一)审美感知
审美感知作为小学音乐学习当中的奠基作用,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学生借助对具备多样风格的音乐作品的聆听,进而感受旋律的起起伏伏、节奏的多变情况以及和声呈现出的色彩。在这一实践中,学生有机会体会音乐所传达出的细腻情感,发掘音乐蕴藏着的美妙之处[1]。对审美感知加以培养能够推动学生丰富自己审美层面的体验,促使其审美情趣得到提升。
(二)艺术表现
小学音乐中的艺术表现体现为学生凭借音乐知识以及技能开展诸如歌唱、演奏等实践活动,在演唱中学生必须采用适宜的发声方式,精准地把控节奏与音准,借助声音传译歌曲所蕴含的情感;在演奏乐器的时候,要娴熟地驾驭技巧,并且要与他人达成良好的协作。对艺术表现的培养能够推动学生掌握音乐表现方面的技能,强化其形象思维的能力,让他们领悟到艺术和生活二者之间的关联,进而培养起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之情。
(三)创意实践
在小学音乐领域,创意实践积极促使学生充分施展想象力以及创造力,学生能够凭借自己所积累的生活经验与对音乐的独特理解,对音乐作品开展改编或者创作活动。在这一过程当中,需要学生全面融合运用多个学科的知识进行音乐方面的创新。对学生进行创意实践方面的培养,有利于学生逐渐构建起创新意识,增强艺术实践能力以及创造能力 [2]。
(四)文化理解
在小学音乐教学当中,文化理解表现为对各种不同音乐文化的感悟以及领会。各个民族都存有别具一格的音乐文化,学生能够依靠学习去了解这些音乐文化背后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与风俗习惯。开展文化理解的培养工作,能够让学生于音乐学习期间构建起正确的历史观念、民族观念、国家观念以及文化观念,进一步强化文化自信,并且以尊重的态度看待文化多样性。
二、“教 - 学 - 评”一体化视角下小学音乐表现性评价的实施
(一)表现性评价的重要性
在“教 - 学 - 评”一体化的视角之下,表现性评价对于小学音乐教学具备极其深远的意义,它并非仅仅着重于知识的记忆以及理解,而是切实反映出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和能力。教师可以凭借表现性评价,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对教学策略加以调整,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比如在教学苏教版小学音乐四年级下册《第七单元 奇妙人声》时,教师可以组织一场小型音乐会作为表现性评价活动。在学生演唱《隆里格隆》歌曲的过程中,教师需要观察学生的表情是否欢快、声音是否明亮清脆、节奏是否准确无误,进而对他们的艺术表现能力予以评价。针对《我的编创(野蜂飞舞)》这个内容,教师查看学生所展现出的创意情况,如他们在节奏方面做出的各种变化、对旋律实施的改编等方面的情况,从而了解学生的创意实践能力。
(二)表现性评价的方式
表现性评价方式呈现出丰富多元的特点,包含了作品展示以及技艺表演。
以作品展示来说,如学生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可以用来评价他们的创意实践能力以及音乐知识运用的能力。技艺表演包含了诸如歌唱、演奏等项目,教师可以凭借这些项目去观察学生的艺术表达能力,从而全面且精准地对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比如在教学苏教版小学音乐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绿海林涛声》时,教师可以开展作品展示活动,在此活动中,教师应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创作与森林主题有关联的音乐作品。如学生可以采用简易的节奏型以及音符,将它们组合起来形成旋律,待学生完成作品后,教师要通过作品展示这一方式,对学生作品的创意以及对知识的运用情况予以评价。在技艺表演这一环节当中,教师需要安排学生进行独唱表演,演唱曲目为《绿色的祖国》;或者进行竖笛演奏,演奏曲目为《森林狂想曲》,在学生表演期间教师要密切观察学生对音准的把握、对节奏的掌控以及情感方面的表达情况,并将这些情况一一记录下来,把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之后对学生的音乐学习展开全面性的评价,从而激发他们对音乐学习的热情。
(三)引导学生自我记录
在“教 - 学 - 评”一体化的视角下,引领学生开展自我记录是小学音乐表现性评价里的一个关键环节,学生借助对音乐学习历程加以记录,诸如记录学习时的体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方法等,开展自我的反思与总结,这对于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学习的自主性而言是有帮助的。
比如在教学苏教版小学音乐六年级下册第七单元《彼岸新潮声》时,教师可以给学生发放精美的音乐学习记录本。学习《密西西比河》《蓝色狂想曲》时,引导学生把初次聆听这些音乐的感受记录下来,如觉得乐曲的节奏是活泼欢快的,还是轻柔舒缓的,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到什么样的场景画面等。到了“我的编创”这一教学环节,学生需要将自己的创作想法思路记录下来,如果碰到不知道怎样去编排音乐节奏的问题,可写下后来是通过参考教材范例解决的。竖笛练习中,若音准不佳,记录是怎样通过反复练习和请教老师改善的。教师定期查看记录,针对学生的困惑给予一对一指导,让学生在自我记录中成长。
结语
在“教 - 学 - 评”相融合的视角之下,针对小学音乐学科所采用的表现性评价,是一种兼具全面性与科学性的评价模式。通过关注艺术课程核心素养在小学音乐中的体现,以及合理实施表现性评价,可以更为有效地推动学生音乐素养得以提高。在未来的小学音乐教学中,应当更进一步地优化表现性评价机制,全方位地让其在教学过程中发挥指引及激励效能,进而为学生开展持续性的艺术学习搭建稳固的根基。
参考文献:
[1] 李丽 . 表现性评价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实践 [J]. 留学 ,2024,(19):72-73.
[2] 于 利 利 . 小 学 音 乐 教 学 中 表 现 性 评 价 的 设 计 与 运 用 [J]. 琴童 ,2024,(09):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