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路径研究
杭冬婷
辽宁社会科学院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面临突出问题:市场主体中,中小企业重短期收益轻专利申请、个人创作者轻版权登记、高校重论文轻专利转化的意识滞后现象普遍;区域间,政策差异形成制度壁垒、执法标准不统一引发监管漏洞、信息沟通不畅造成资源浪费的协同不足问题凸显 [1]。本文系统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困境,提出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区域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的实践路径,旨在为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提供理论参考,为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提供指引。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困境
(一)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滞后性
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与实践仍显滞后,具体表现为不同主体的行为偏差:企业层面,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更关注短期生产与销售收益,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长期价值认知不足,认为申请流程复杂、维护成本高,主动申请专利或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不高;个人层面,创作者对版权保护的意识薄弱,不少文学、艺术或科技作品未进行版权登记,遭遇侵权时因缺乏证据难以维权;高校及科研机构层面,重学术论文发表、轻专利转化的倾向仍存,一些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未及时申请专利,导致创新成果流失。产业升级需要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而知识产权是创新成果的法律保障与价值载体,市场主体意识的滞后会导致创新成果无法得到有效保护,降低企业与个人的创新动力,阻碍产业升级的步伐;同时,创新驱动需要形成“研发 - 保护- 转化”的良性循环,意识滞后会打破这一循环,造成创新资源的浪费 [2]。
(二)区域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缺失
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政策差异形成制度壁垒。不同地区基于自身发展需求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存在差异,如专利申请补贴标准、商标注册流程等不一致,导致企业跨区域经营时需适应不同规则,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阻碍了区域间产业的协同发展;其二,执法标准不统一引发监管漏洞。各地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处罚力度存在差异,部分侵权者利用区域间的执法差异,将侵权行为转移至执法宽松的地区,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其三,信息沟通不畅造成资源浪费。各地区的知识产权数据库、执法信息等未实现有效共享,导致企业在不同地区重复申请专利、商标,执法部门重复调查同一侵权行为,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与企业成本。区域协调是重要支撑,需要区域间整合资源、协同发展。区域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区域间无法形成统一的制度环境与监管体系,阻碍产业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影响区域间产业分工与协作。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责任
首先,企业应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涵盖专利申请、商标维护、版权登记等关键环节,明确专人负责知识产权事务,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战略规划,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企业主动申请与维护知识产权;其次,高校及科研机构需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产出与职称评定、绩效奖励挂钩,提高科研人员转化成果的积极性,避免科研成果因未及时保护而流失;最后,个人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学习知识产权知识,
了解专利、商标、版权的申请流程与维权途径,及时对自己的创作成果进行版权登记或商标注册,避免因缺乏证据而无法维权。通过上述措施,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从“被动保护”向“主动参与”转变,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合力 [3]。
(二)完善区域间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机制设计
其一,建立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协调机制,由区域内各地区共同制定统一的专利申请补贴标准、商标注册流程等政策,消除因政策差异导致的制度壁垒,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提供一致的制度环境;其二,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跨区域侵权案件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统一侵权行为认定标准与处罚力度,避免侵权者利用区域间执法差异逃避法律责任,形成区域间执法合力;其三,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建立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协作网络,整合各地区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跨区域的专利检索、商标查询、版权咨询等服务,提高区域内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这些机制设计,解决区域间制度差异与执行脱节问题,促进区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发展。
(三)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保障的效能水平
首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兼具法律知识与专业领域知识的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对复杂侵权行为的认定能力;其次,完善执法程序,简化侵权投诉流程,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诉渠道,规范证据收集方式,明确证据提交的标准与要求,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最后,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提高法定赔偿额度,将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与侵权情节、侵权收益挂钩,增加侵权者的经济负担,同时将严重侵权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通过信用惩戒遏制侵权行为。通过上述措施,提高执法的及时性、公正性与有效性,确保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
结语:
本文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并非孤立的法律问题,而是与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紧密关联的系统工程。其现实困境源于市场主体意识与区域协同机制的双重不足,而其支撑价值则体现在对产业、创新、区域发展的核心作用。通过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区域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等路径,可有效破解困境,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少帅 , 吴鲲 . 大数据时代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J].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 全文版 ) 社会科学 , 2023(3):4-4.
[2] 殷晓琪 . 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路径研究 [J]. 商展经济 ,2024(18):143-146.
[3] 安娇 . 皮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同路径研究——以 H 市皮革产业为例[J]. 西部皮革 , 2024, 46(12):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