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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大学自治及其对现代大学的启示

作者

袁依玲 张钰扬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北京市海淀区 100875

摘要:大学的自治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所面临的一个难题,而中世纪大学作为现代大学的渊源,其自治精神至今仍有借鉴意义。本文介绍了中世纪大学自治的两种形式,以及中世纪大学在不断的斗争中所取得的“特权”,分析了中世纪大学自治衰落的原因,为解决当前高校自治问题提出了强调大学的自主办学权、保证高校的学术自由和建立高校教师流动制度三点建议。

关键词:中世纪大学;自治;高等教育;现代大学

中世纪的欧洲是一个文化、教育、社会发展相对迟缓的时期,但是中世纪大学的诞生和发展却给这一黑暗时期带去了光明。中世纪大学在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教学制度、司法自治等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对现代大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中世纪大学的自治模式对今后大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今天研究中世纪大学的自治,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世纪大学自治的两种形式

中世纪大学有两条基本的形成途径,由此形成了“教师大学”和“学生大学”两种自治模式。“教师大学”是由主教学校脱胎而成,这些学校往往由德高望重的学者任教师,各地学生慕名而来,逐步发为大学。这种大学由教师掌管学校事物,法国的巴黎大学,英格兰、苏格兰和波罗的海沿岸的北欧诸国的大学都属于这种类型,其中以巴黎大学最为典型。“学生大学”是以学生团体为中心,来吸引学者前来讲学,然后逐渐发展成为大学。这类学校由学生管理学校事务,如教授的聘请、学费、学期期限等都由学生决定,意大利和伊比利亚半岛上诸国的大学一般隶属于这种类型,其中以波隆纳那大学最为典型。

二、中世纪大学的“特权”

大学的自治权是在于王权、市政当局喝教会等多方力量斗争中取得的,这些自治权被称为中世纪大学的“特权”。这些权利是当时新兴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维系,但是在今天的大学看来是如此奢侈,以至于成为了中世纪大学的“特权”,因此,“特权”是中世纪大学自治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体现。

(一)司法自治权

通过斗争,中世纪大学从国王或教皇从获得了特许证,享有自治权,具体表现在:大学可以自己设置学术讲座,控制人员编制;并且可以设立特别法庭,大学教授享有裁决权。当外人与大学学生冲突诉讼时,均由大学审理,世俗单位不可以拘捕和扣押学生。司法自治权保护了教师、学生以及员工的人身权利,并由人身权利发展到了学术权利和财产权利等方面,这种自治权使得中世纪大学成为了一个具有一定政治影响力的政治实体。

(二)罢课权

中世纪大学对于各个城市的发展而言是一种稀缺资源,出于这种原因,中世纪大学师生在不满大学所在地的城市当局或教会以及在大学特权遭到干预时,大学的师生往往以罢课、罢教的形式来表示抗议。如果冲突没有得到解决,大学会整体或部分迁移到另一座城市,如剑桥大学就是1209年从牛津大学的迁移而形成。

(三)学术自由权

学术自由主要是指大学机构成员教学与研究的自由,英国学者科班说:“学术自由思想的提出以及永久地保护它的需要,可能是中世纪大学史上最宝贵的特征之一。”早在公元33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就赠赐给医生和教师以特权,这是中世纪对大学教授和学生授予特权的基础。1158年,罗马皇帝腓特烈一世颁布了一项保证学者安全活动的法令,规定学者在国内受到保护,如遭到任何不合法的伤害将予以补偿,该法令被看作是向学者保证其学术活动不会招致惩罚的初步萌芽。

(四)颁发许可证和授予学位权

今天的大学学位制度来源于中世纪大学,但是在当时,学位确切地就是一种教师资格认证,而这种对于学习程度或者是执教资格的认定制度并非自古就有,劳瑞指出,中世纪大学的学位制度模仿了在工商业中已然形成的制度。要取得教师资格,一个人必须在学校里度过几年的学习时光并完成一系列的考试。如1292年,教皇尼古拉斯四世颁布训令规定:巴黎城内任何学生通过学习,考试合格后,都可以获得在他们系担任教学工作的许可证,并且在其他地方也享有教学权利而无须考试和检查。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学位,学位的授予权也在于学院的教授。

四、中世纪大学自治对现代大学的启示

(一)强调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中世纪大学的自治所带来的办学的独立性,为其科学研究和学术繁荣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客观条件;大学的独立也是当时对教会独占教育领导权的一大突破,这对于我们今天高等教育的独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因此,我们在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也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不是完全放手不管,而是要进行必要的、适当的、合理的管理。政府应该要发挥宏观调控的只能,不直接管理和控制高等学校内部的运行环节,不干预高校内部的日常事务,不用行政命令干预学术研究,就是要由直接管理转变为简介管理、由硬性管理转变为软性管理、由具体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同时,高校在享有办学自主权时,也必须旅行一定的义务,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等,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放心,高校的办学自治权也能得到保证。

(二)保证高校的学术自由

中世纪大学为学术自由的形成提供了发展的土壤,成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基础。学术自由意味着学者在从事学术活动时所作的任何选择或学术结论,遵从的是基于自身知识积累的理性判断和对真理的追求,而不是对于国家政策或者是权威的盲目遵从。为了保证现代高校的学术自由,高校应该要适当地超越功利思想,以维护学术的独立于尊严,保证高校内部的学术自由。除此之外,政府应该减少对高校研究内容的层层控制,减少政策对学术自由造成的外部阻力。通过高校内外部力量的共同努力,学术界将会越来越纯粹,越来越将目光聚焦到对真理的追求之上,只有形成学术自由的精神,现代高校的学术自由乃至高校自主权才能够得到保障。

(三)建立高校教师流动制度

中世纪大学的学生只要获得了大学硕士或者是博士学位并取得相关的教学许可证,就可以到任何一所高校任教。这一次措施有效提高了教师资源的利用率,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教师产生职业倦怠感。这种制度体现了教师管理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有利于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意愿选择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充分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然而,现代高校对教师的管理较为严苛,教师流动性差,教师间的交流和学习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损害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现代高校要打破保护主义,允许教师流动或校际间的兼课。

作为现代大学的渊源,中世纪大学至今仍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中世纪大学的自治精神闪耀至今,而这种精神正是我国高校所欠缺的。只有摆脱过于死板的控制,高校才能走出象牙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自主地设置专业和课程,自主地选择学术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从而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当然,绝对的自治也是不可取,否则大学则会陷入泥潭,固步自封。

张斌贤,孙益.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特权[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4,(4).

侯耀先.欧洲中世纪大学的独立自主性及其启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4).

辛彦怀.洲中世纪大学对近代科学的影响[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3(3).

第一作者简介:袁依玲(1999年9月),女,汉族,湖南省株洲市,职称无,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论

第二作者简介:张钰扬(2000年1月),女,汉族,山东省诸城市,职称无,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外国教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