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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积极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研究

作者

高亮

镇江市委党校 江苏省镇江市 212100

历史是城市的记忆,文化是城市的灵魂。2021 年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2 年 4 月,江苏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2023 年11 月29 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这是该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习近平总书记每到一地考察,都会深入古街古巷古村古建筑现场调研,“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新时代城乡建设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擘画了清晰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 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江苏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长久以来,镇江的历史文化遗迹以各种方式保留在城乡各地,沉淀为独特的记忆和标识。如何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从而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成为全镇江都关注的话题。

一、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镇江而言至关重要

(一)有利于统筹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利用传承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保护、利用、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保障。当前,镇江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压力仍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立面,保护工作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虽然从镇江市级到乡镇各个层面目前有各种各样的法规,但是不少的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到保护名录里,还没有做到要素全囊括、空间全覆盖,历史文化资源受到破坏的现象仍有发生。经梳理,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工作内容涉及我市多个部门工作,需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才能形成合力,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部门和地方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为全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提供重要政策支撑,让城乡文化保护传承在法律体系、管理体系、内容体系以及学术理论和方法等方面不断健全,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更好统筹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保护利用传承。

(二)有利于更好满足镇江市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

现阶段如何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镇江市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40 多年,镇江城市发展由过去大规模扩张式的建设逐步进入到存量改造为主、注重品质提升的全新阶段。特别是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从“有没有”转向了“好不好”,而历史文化传承在这一转变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是美好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文化的关注成为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保留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学习历史文化知识、体验城市的历史文化场景,已经成为很多老百姓生活的组成部分之一。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各类保护对象的科学保护和活化利用,可以让历史文化留在老百姓的身边,让群众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感觉到、触摸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2022 年镇江博物馆走进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地——槐荫村,开展非遗“老手艺”助力乡村文化“新活力”活动,让村民近距离了解家乡历史文化渊源,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物保护责任感。

(三)有利于构建能够展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镇江标识

文化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的动力。2015 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通过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能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价值。做好文化传承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镇江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乃至世界范围,镇江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对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彰显文化魅力,提升文化自信具有重要作用。镇江过去一个时期,特别是在建筑上出现的贪大、媚洋、求怪现象,是典型的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能够延续城市文脉、保留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打造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

二、构建镇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存在的困难

(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统筹不够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涉及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文旅、文物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各级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完善,保护传承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与智慧化水平尚不足

近年来,镇江市的文保机构都在持续做着基础性的文化遗产数据调查与数字化存档工作,但积累下来的数据资源却大多处于内部保管状态,在内容传播、数据价值开发等方面裹足不前,对数据生产力的发掘更是处在相当初级的阶段。导致出现这一困境的原因复杂而多元,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有数字化标准不统一、长期规划不清晰、资源整合不到位等。镇江的文化遗产体量比较大,分布较为广泛,但保存状况、分布位置、等级品质等却千差万别。早期的文化数据资源采集多由散在各地的文保机构自行筹资开展,依循不同的数字化标准,缺乏统筹整合,因而也导致了后期不时会出现数字资源分类不合理、整合不到位等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数据共享的步伐。到目前为止,各方对相关的数据采集标准也依然未达成充分共识。不仅如此,许多文化数字化保护项目也缺少着眼长远的可持续发展规划,过多注重库存文物的数据采集储存,却未将后期线上传播、文化创意等所需的数据开发合理纳入整体考量,对相关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也为提前谋划,从而使数据开放和共享的基础支撑趋于薄弱。在数据资源整合方面,镇江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文化遗产数字资源平台,但大多以介绍性和科普性资源为主,研究型数据资源整合严重不足,尤其是缺乏相关研究成果的信息传播,不仅无法为专业知识交流、学术研究等提供有效支持,还容易造成相同内容的重复数字化、重复数据分析等问题,数据共享的壁垒也随之加大。

(四)专业人才缺乏

基层文保单位的工作人员多数是由快要退休的老同志构成的,他们都是非专业人员。调研镇江长江沿岸多家基层文保单位发现,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非常普遍。目前基层的文物保护手段十分有限,“物防”“技防”谈不上,主要还是靠“人防”,但文物部门普遍人力不足,借重业余文保员或群众文保员是常态。不过,他们的身份在文物保护法中并未明确,因此合适的待遇保障也都无从谈起。文物部门许多干部呼吁,法律修订时应当多多考虑现实中基层文保“无名英雄”队伍。

三、构建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通过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分级管理体系、数字信息体系、健全人才培育体系,构建具有镇江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 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对象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历史文化保护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大工程,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发动企业、社会组织、市民,尤其是非遗项目等从业者、遗址遗迹周边居民等多方合作共同参与。鼓励多方筹措建立文化保护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关使用制度。一是建立工作统筹机制,市住建局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管部门要专题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政府牵头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统筹机制和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本地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要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对涉及到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设项目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审议,共同研究确定保护措施,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国家级名城要严格落实年度评估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工作;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名城名镇名村要参照国家名城评估标准,结合实际开展自评估。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举措和具体任务等。四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行为。

(二)建立健全保护分级管理体系

截止到 2023 年底,全省共 79 个村庄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镇江市共有 10 个村庄入选,位列全省前三,占全省总数的 12.66% ;全省共502 个省级传统村落,镇江市37 个村落入选,占全省总数的 7.37% 。总体上看,镇江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一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普查认定正在全面推进。制定分级分类保护措施。在市域总体保护空间框架基础下,规划区范围内主要强化对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化线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点、线、面”全覆盖的要素保护框架体系。做强镇江文化标识体系。文化标识是一座城市的对外形象。镇江有众多独有的文化形象,我们应该认真筛选,并从中选出具有地域性、文化性、民族性、正面性、通俗性、形象性、时代性、可操作性的文化形象来打造镇江独特的文化地理标识。

(三)建立健全保护传承数字信息体系

建立健全镇江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数字化信息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为历史文化资源数据采集、测绘建档、保护传承等提供支撑依据,为资源线索征集、保护对象展示等提供公众互动交流平台。

1、构建镇江文化保护传承智慧网络

在已开展的出土文物、古籍文献数字化采集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无人机拍摄、3D 激光扫描、三维建模技术等前沿科技,推进全种类文化遗产的高清数字化采集,尤其包括摩崖石刻在内的不可移动遗址遗迹的数字化保护。在全覆盖采集、图像处理、三维建模等的基础上,构建包涵古籍文献、出土文物、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重要资源在内的镇江文化遗产云端数据库,形成持续更新、不断丰富的成都文化保护数字化基因库。探索运用 AI、AR、元宇宙等技术推进数字孪生文物、虚拟修复等创新性数字化文化保护项目。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以数字科技优化文化保护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文保数据一体化管控平台和可视系统,对全域范围内,各级别文保单位、文博、考古机构等进行智慧化精细分类管控,构建镇江文化保护传承智慧网络。

2、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构建“城市大脑”,推进以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旅游、智慧创新四大体系为主体的历史文化名城智慧化建设。逐步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数字测绘和三维建模等基础性工作,固化历史街区风貌和历史建筑现状。加快大数据分析、人脸识别、应急广播、智慧急救、智慧消防等系统建设,提升历史文化资源应急防控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互联网 + 旅游服务”的理念,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智慧导游等智慧项目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展示镇江优秀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大力推广刷脸支付、聚合支付、5G 无人商店等项目实施,增强游客“刷脸就行”的良好旅游体验。

(四)健全人才培育体系

一方面,强化队伍建设。除了发挥好文物保护部门的职能,还应在全社会普及文物保护的知识,特别是让文物所在地的民众产生历史文化自豪感,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拓宽参与渠道,理顺参与机制,让有意投入文物保护的社会力量能够更好地贡献力量。借助各界力量、资源联合开办“文化职业培训学校”,实现乡镇全覆盖,专门培训基层文化事业单位的文艺人员 , 健全激励机制 , 营造引得进人还要留得住人的社会氛围 , 鼓励人才干好事 , 干实事。注重解决基层人员不专的问题 , 每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 通过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逐步提升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扩大培训范围。鼓励、扶持开办各类艺术培训 , 建立以市场为向导的艺术培训教育体系 , 将少儿培训逐步扩大到中青年、老年的培训 , 发挥好现有民间艺术团体的作用, 鼓励自我发展、自求门路、自主创新、服务经济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