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研究
丁漉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浙江省丽水市 321400
关键词:非现场执法;证据链;合法性;有效性随着科技进步,非现场执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凭借信息技术实现高效取证,成为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但实践中,证据链存在诸多问题:设备未经校准致数据失真,传输存储漏洞引发篡改风险,审查标准不一导致执法失衡,这些都可能动摇执法合法性根基。因此,研究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对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当事人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非现场执法证据链概述
1.1 非现场执法的概念与特点
非现场执法是指执法主体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监控设备、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在不直接接触执法对象的情况下,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并作出执法决定的执法方式 [1]。与传统现场执法相比,非现场执法具有高效性、客观性、全程记录等特点。它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同时,电子设备记录的证据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具有更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1.2 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构成
非现场执法证据链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印证的证据组成的完整体系。它通常包括前端证据收集、证据传输与存储、证据审查与认定等环节。前端证据收集主要通过各种监测设备获取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如交通违法行为中的电子抓拍图像、视频等。证据传输与存储环节确保收集到的证据能够安全、准确地传输到执法部门,并进行妥善保存。证据审查与认定则是执法人员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确定其是否合法、有效,能否作为执法的依据。
2 非现场执法证据链合法性与有效性的重要意义
2.1 保障执法公正
合法有效的证据链是执法公正的基础。只有证据链完整、合法、有效,才能准确认定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决定的公正性。如果证据链存在瑕疵或不合法,可能导致错误的执法决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中,如果电子抓拍设备存在故障或设置不合理,导致抓拍的证据不准确,就可能使无辜的当事人受到处罚。
2.2 提升执法效率
完善的证据链可以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提高执法效率。当证据链合法有效时,执法部门可以快速作出执法决定,减少不必要的调查和复议程序。同时,合法有效的证据也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降低了执法成本。例如,在环境非现场执法中,通过在线监测设备实时获取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执法部门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理,提高了环境监管的效率 [2]。
2.3 增强执法公信力
合法有效的证据链能够增强社会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当执法部门能够提供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支持其执法决定时,公众会更加认可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相反,如果证据链存在问题,会引发公众对执法部门的质疑,损害执法公信力。例如,在食品安全非现场执法中,如果执法部门依据不合法或无效的证据对企业进行处罚,会引起企业和公众的不满,影响执法部门的形象。
3 非现场执法证据链合法性与有效性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3.1 存在的问题
3.1.1 证据收集环节
证据收集环节问题突出,部分监测设备未纳入强制检定目录,缺乏定期校准维护制度,导致数据误差率偏高。如部分道路电子抓拍设备安装角度偏离规范 30 度以上,抓拍图像中车辆号牌模糊、违法行为关键要素缺失,难以作为定案依据。更有甚者,个别执法部门擅自增设未经备案的监测设备,或超越法定职权采集公民个人信息与商业数据,违反《行政处罚法》中“程序正当”原则,使收集的证据因来源违法而丧失证明力,直接影响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基础。
3.1.2 证据传输与存储环节
证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性堪忧,多数地区未建立加密传输通道,数据在公网传输时易被拦截篡改,曾出现企业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在线监测数据却未被发现的案例。存储层面,部分执法部门采用单机存储模式,未部署容灾备份系统,2023 年某省环保部门服务器硬盘损坏导致 3 个月的排污监测数据永久丢失。此外,电子证据保管链条记录不完整,缺乏数据接收、存储、调取的全程留痕,难以证明证据的原始性与完整性,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常被质疑证据效力 [3]。
3.1.3 证据审查与认定环节
证据审查与认定存在明显短板,基层执法人员普遍缺乏电子证据专业知识,对数据篡改痕迹、元数据异常等问题识别能力不足。某调研显示, 60% 的县级执法部门未制定非现场证据审查规范,对同一类违法行为,不同地区认定标准差异显著——如某省对货车超限的非现场证据,有的市要求 3 次连续抓拍,有的市仅需 1 次抓拍即可认定。这种标准不统一导致执法公信力受损,也使当事人对执法结果的认同感降低,行政复议率较传统执法高出 25% 。
3.2 完善措施
3.2.1 规范证据收集行为
将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纳入强制检定目录,制定“安装 - 校准 - 维护”全周期管理规范,要求每季度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精度检测,检测结果录入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备案。严格执行设备备案制度,新增监测设备需经法制部门审核其安装位置、监测范围的合法性,对交通电子抓拍设备等明确设置规范,确保抓拍图像包含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全貌等要素。建立“双人双审”证据初核机制,执法人员与技术人员共同核查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杜绝程序违法的证据进入认定环节。
3.2.2 加强证据传输与存储安全
构建“端 - 网 - 云”三级安全防护体系,前端设备采用国密算法加密采集数据,传输环节部署虚拟专用网络(VPN),云端存储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证据上链存证,确保数据生成、传输、存储全程可追溯。建立“异地容灾 + 定时备份”机制,每日自动备份证据数据至异地服务器,每月进行恢复演练。同时,完善电子证据保管日志制度,详细记录证据接收、调取、使用的人员与时间,形成完整的证据保管链条,在复议或诉讼中可清晰证明证据的原始性。
3.2.3 提高证据审查与认定能力
编制《非现场执法证据审查指南》,统一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认定标准,对货车超限等高频违法行为明确抓拍次数、证据要素等硬性要求。开展“法律 + 技术”双轨培训,每年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电子数据取证、算法原理等课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省级专家库,涵盖信息技术、法律等领域人才,对复杂案件实行“专家会诊”制度。引入智能审查辅助系统,自动比对证据与标准的一致性,同时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确保审查过程透明可追溯。
结束语
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兴的执法方式,在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执法公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不容忽视。通过规范证据收集行为、加强证据传输与存储安全、提高证据审查与认定能力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升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保障执法的公正、公平和高效。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执法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非现场执法证据链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以适应新时代执法工作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郑卫星 .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效能的几点思考 [J]. 环境经济 ,2025,(05):44-47.
[2]张新叶 . 浙江省公共卫生监督非现场执法研究 [D]. 陕西师范大学 ,2021.
[3]张媛媛. 区块链电子证据真实性审查研究[D]. 西安工程大学,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