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王再勇
第四采购服务站 辽宁沈阳 110026
引言:
随着集中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廉政风险防控面临新的挑战。当前采购领域存在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不仅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更损害单位公信力。本文基于典型案例和实务调研,从体制机制层面剖析廉政风险成因,探索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的防控体系。研究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应用相结合,为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方案,具有重要的管理价值和现实意义。
1. 采购廉政风险的主要方向分析
1.1 权力集中风险
权力集中风险是采购廉政问题的核心症结之一。采购决策权、审批权以及资金支配权往往集中在少数关键岗位或个别领导手中,缺乏有效的分权制衡机制。这种权力结构容易形成“一言堂”现象,导致采购方案的选择、供应商的确定以及合同条款的设定过度依赖个人意志,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例如,某些单位在重大项目采购中,由于缺乏集体决策程序,个别负责人可能利用自由裁量权人为设定倾向性条款,甚至绕过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供应商,使得采购过程失去公平性和竞争性。此外,部分关键岗位长期由固定人员担任,缺乏轮岗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剧了廉政风险[1]。
1.2 制度漏洞风险
制度漏洞风险使得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受到挑战。尽管大多数单位已建立采购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制度执行往往流于形式,甚至存在人为规避监管的情况。例如,某些单位通过拆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要求,使得小额采购频繁发生,变相降低竞争透明度。同时,采购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也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部分采购需求仅在有限范围内发布,甚至存在“量身定制”技术参数以排除潜在竞争对手的现象。此外,合同管理环节的漏洞也较为突出,如验收标准模糊、履约监管不力等问题,导致供应商可能通过降低质量、虚报价格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3 利益关联风险
利益关联风险是采购廉政问题的深层次诱因。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关系,使得采购过程偏离公平公正原则。例如,某些供应商通过长期维系与采购人员的不正当关系,获取内部信息或优先竞标资格,甚至通过围标、串标等方式操纵采购结果。裙带关系、熟人推荐等现象也加剧了这一风险,部分采购人员可能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关联企业谋取商业机会,形成隐蔽的利益链条。此外,供应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也可能导致贿赂、回扣等腐败行为,进一步破坏采购市场的健康生态 [2]。
1.4 监督失效风险
监督失效风险使得廉政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尽管单位内部通常设有审计、纪检等监督机构,但由于监督机制缺乏独立性或专业性,往往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例如,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仅停留在财务合规性检查层面,对采购流程的合理性、供应商资质的真实性等深层次问题缺乏有效审查。同时,外部监督力量如上级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参与不足,使得采购活动长期处于封闭运行状态。即使发现问题,惩处力度不足或问责机制不健全也可能导致违规成本过低,无法形成有效震慑。
2.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
2.1 分权制衡机制
在权力制衡方面,必须打破传统采购模式中权力过度集中的弊端,建立分权、轮岗、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推行 " 采管分离 " 模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即将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交由不同部门或岗位负责,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例如,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提出技术标准和数量要求,但不参与供应商评选;采购执行部门组织招标评审但无权决定最终结果;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但需验收部门确认履约情况。这种分段式管理能够有效防止单一部门或人员操控整个采购流程。同时,对采购、财务等高风险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避免因长期任职形成利益固化。对于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纳入 " 三重一大 " 集体决策范围,通过党委会、办公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讨论和票决,杜绝个人专断。
2.2 制度优化措施
制度优化是防控体系的基础性工程,需要从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和动态管理化三个层面推进。在流程标准化方面,应制定覆盖采购全周期的操作手册,明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标准设定、合同条款审核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例如,技术参数设置必须遵循国家标准或行业通用规范,不得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条款;评标专家应从统一库中随机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信息公开化方面,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采购信息应在指定平台全程公开,包括采购预算、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文本、验收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可借鉴政府采购的 " 阳光平台 " 模式,实现从项目立项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电子化留痕,确保每个环节可查询、可追溯。
2.3 利益冲突规避机制
利益关联的阻断需要构建 " 制度 + 技术 " 的双重防火墙。在制度层面,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是关键举措,对存在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实施市场禁入,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行业共享数据库。推行采购人员及近亲属从业情况申报制度,要求定期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对存在利益冲突的必须主动回避。在技术层面,可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采购行为,例如对同一 IP 地址投标、报价规律性差异、中标供应商集中度过高等现象进行自动预警。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也能有效防止数据篡改,确保投标文件、评标记录等关键信息的不可抵赖性。
2.4 多维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的立体化构建需要整合内部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三种力量。内部监督方面,强化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推行 " 审计下沉 " 模式,对基层单位开展采购专项审计;纪检监察机构应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参加采购会议、抽查招标文件等方式实施嵌入式监督。专业监督方面,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等第三方机构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特别关注关联交易、价格异常等风险点。
结语:
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度约束、技术支撑和文化滋养的协同发力。本文提出的防控框架既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厘清权力边界、堵塞制度漏洞、切断利益链条、强化监督效能,推动采购管理向规范化、透明化方向发展。未来还需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持续优化防控手段,真正将廉政要求嵌入采购全生命周期,为某单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 王沪宁 .(2019). 公共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 中国行政管理 , ∗35∗(8),98-103 .
[2] 李立明 , 张红霞 .(2020). 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及防控对策 . 财政研究 , *46*(5),4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