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废物监管中常见问题的探讨
万柳林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湖南怀化 418000
一、引言
在现代工业文明持续推进的进程中,各类生产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危险废物的产生成为工业发展无法回避的伴生物。从化工、医药到电子、机械等众多行业,几乎都有危险废物产生,且随着新兴产业的兴起,危险废物的种类正以更快的速度增多。这些危险废物往往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部分还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一旦进入环境,不仅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还可能通过食物链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构成长期威胁。
危险废物的危害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其造成的环境破坏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复,有些甚至会持续数十年乃至上百年。因此,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其得到安全、合规的处置,成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种类的不断变化,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多,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方法已难以完全适应新的监管需求。
二、危险废物监管中常见问题分析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
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不完善是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可能导致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和非法处置,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需要从法律法规、部门协作、技术支撑、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主要表现如下:
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涉及多个行政部门,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复杂性,部分环节的监管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出现了“多头管理” 或 “管理真空” 的现象。例如,医疗废物监管过程,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在监管环节上存在划分不明确,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大环保格局,即“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监管无缝衔接。这种职责划分不清晰的状况,不仅会导致监管工作的重复或遗漏,还会降低监管效率。各部门在开展监管工作时,可能会因为职责不明确而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使得一些危险废物监管的薄弱环节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控。
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法律法规是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依据和保障,但其完善程度需要与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但随着危险废物种类的不断增加和监管形势的变化,部分法律法规的内容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实际监管工作的需要。
些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的界定标准较为宽泛,在面对一些新型危险废物时,难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属于监管范畴,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扰。同时,部分法律法规中关于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不够具体,处罚力度也存在不足的情况,使得一些企业在利益驱动下,敢于冒险从事违规处理危险废物的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此外,对于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一些新兴业务模式,如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监管要求和标准,影响了这些业务的规范发展。
(二)监管手段较为单
传统监管方式为主:当前,危险废物监管主要依靠现场检查、定期报表审核等传统方式。现场检查需要监管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这种方式虽然能够直接了解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但受到人力、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检查的频次和范围有限,难以实现对企业的全面、持续监管。一些企业可能会在检查前临时做好准备,掩盖其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检查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信息化手段不健全:产废单位的申报登记、危废转移等行为目前仍依赖企业自行上报的数据和资料,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核实手段,部分企业会存在虚报、瞒报数据的情况,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量、流向等关键信息。这种以传统方式为主的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危险废物监管的动态性和复杂性要求,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预警机制不健全:危险废物 不当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但目前危险废物监管中的风险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 门往往是在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后才进行调查和处 防和控制。虽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建立危险废物监管信息 不能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风险研判,无法及时发出预 主动性和前瞻性不足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企业作为危险废物的产生者和直接管理者,其环保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危险废物管理的效果。部分企业过于注重经济效益,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将危险废物管理视为额外的负担,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企业不愿意在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和精力,导致危险废物管理设施简陋,管理措施不到位。甚至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违反相关规定,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倾倒或非法转移,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这种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的状况,是导致危险废物监管难度加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内部管理不规范:规范的内部管理是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基础,但部分企业在危险废物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企业没有 物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分类、贮存、转移等环节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导致 混乱。在危险废物贮存方面,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贮存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扩散。
在危险废物转移环节,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使得危险废物的去向难以追溯。此外,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岗位和人员,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影响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危险废物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涉及化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监管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准确判断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以及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危险废物的分类、鉴别、处置技术等方面的了解不够深入。
例如,在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时,不能准确识别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危害程度,难以发现企业在危险废物分类和贮存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同时,对于一些新型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监管人员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在监管过程中无法提出有效的监管意见和建议。
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较强的业务能力,包括现场检查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部分监管人员在这些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现场检查时,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检查过程中抓不住重点,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
在面对复杂的监管情况时,如企业采取隐蔽手段违规处理危险废物等,缺乏有效的调查和取证能力,影响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此外,在与企业沟通时,不能清晰地传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难以有效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的危险废物管理行为。
三、解决危险废物监管常见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监管体系
是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针对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晰的问题 需要对各相关部门在危险废物监管中的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和明确界定。如通过 联席 分工,制定专门的职责分工文件,明确每个部门在危险废物产生、 收集、 避免出现职责交叉和空白。二是在危险废物跨区域监管方面,明确出发地、 ,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和联动执法。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监管工作中因职责不履 V 导致问题发生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确保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危险废物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细化危险废物的界定标准,明确新型危险废物的监管范围,为监管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加强对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新兴业务的法律规范,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引导新兴业务健康发展。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法规的震慑力。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和程序,确保执法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监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丰富监管手段
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平台。将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种类、贮存情况、转移去向、处置结果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对危险废物全流程的信息化监管。通过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车辆等位置安装监控设备和传感器,实时采集相关数据,并传输到监管信息平台,监管部门可以随时查看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建立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制度,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的电子化管理,提高转移环节的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利用信息平台对危险废物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依托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产生量、处置方式等因素,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危险废物在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对平台收集到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进行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点,当风险达到预警阈值时,自动发出预警信息,提醒监管部门和
企业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建立风险应急响应机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后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定期对风险预警机制进行评估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风险评估指标和预警阈值,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危险废物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利用行业会议、培训班、宣传手册、网络平台等渠道,向企业宣传危险废物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宣传先进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经验和做法,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学习和借鉴。同时,曝光一些企业违规处理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让企业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其守法意识。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要求企业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岗位,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
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分类、贮存、转移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可追溯性。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危险废物泄漏。监管部门可以定期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
加强专业培训:制定系统的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邀请行业专家、资深监管人员进行授课,采用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常见问题解答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效果.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监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监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鼓励监管人员自主学习,通过在线课程、专业书籍等方式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建立交流学习机制:搭建监管人员交流学习平台,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监管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的监管经验交流活动,让监管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的监管理念、方法和经验。
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监管人员交流群,方便监管人员随时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实现信息共享和互助。通过交流学习,拓宽监管人员的视野,提升其整体业务水平。
四、结语
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危险废物监管在监管体系、监管手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及监管人员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常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通过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健全法律法规,能够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丰富监管手段,推进信息化监管建设,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精准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管理的问题;提升监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专业培训,建立交流学习机制,能够增强监管工作的执行力。
危险废物监管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监管工作还会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未来,需要持续关注危险废物监管的新动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加强各方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李文文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研究 [J].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 20(24): 107-109.
[2] 梁照东 . 我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状及策略研究 [J]. 节能与环保 , 2020, (Z1): 86-87.
[3] 罗超 , 饶荣 . 危险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J]. 环境与发展 , 2019, 31 (07):232+234.
[4] 曾世强 .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J]. 环境与生活 , 2014, (16): 227-228.
[5] 胡刚, 周在江, 周琼, 郑佳, 徐凤. 我国危险废物源头管理对策研究[J]. 中国环境管理, 2013,5 (02): 54-58.
作者简介:万柳林(1987.8)侗族,本科,湖南芷江,工程师,从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