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社会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路径研究
耿媛
中共吐鲁番市委党校 新疆吐鲁番 838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1] 党建引领作为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核心保障,在整合多元主体、凝聚治理合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党建引领构建“一核多元”治理共同体,有效破解社会治理中多元主体参与不足、协同不畅等问题,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基于此,系统梳理党建引领的内在逻辑,深入剖析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并探索优化路径,以期为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
一、党建引领社会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
(一)价值引领:以党建为核心凝聚多元主体治理共识
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以共同的价值共识为基础,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通过政治引领、思想整合与文化凝聚,将分散的治理主体价值诉求统合为具有共识性的治理目标。这种价值引领机制既源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属性,也根植于社会治理对多元价值整合的现实需求。从政治逻辑看,中国共产党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与实践,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本性的价值坐标。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场域中,党组织通过理论宣传、政策引导与实践示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转化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主体的行动自觉。如在基层治理中,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组织联建活动等方式,推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主体形成“服务群众”的共同价值导向,避免因利益分化导致的治理目标碎片化。从实践维度看,党组织通过制度化渠道收集多元主体的价值诉求,在保持政治方向的前提下进行整合与平衡,形成兼具包容性与引领性的治理共识。[2] 一方面党组织坚持“民生优先”的根本导向,如在公共设施方面又通过协商机制吸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能够将党的治理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改造方案。另一方面,党组织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载体,将价值共识转化为治理行动。党员在社区服务、应急响应等过程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示范效应带动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形成价值引领与行动参与的良性循环。以党建为核心的价值引领既避免了多元治理中的价值相对主义,又防止了单一价值主导下的参与活力不足,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兼具方向性与包容性的价值基础。
(二)机制创新:以党建为链接构建多元协同治理网络
在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趋势下,以党建为纽带的机制创新本质是通过党的组织优势破解多元主体参与的碎片化困境。第一,党组织将分散的治理主体纳入到制度化的协同框架中。在纵向层面基层党组织向上对接政府各部门资源,向下覆盖村社区网格形成“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的治理链条;在横向层面,通过“党建联盟”“区域化党建”等形式,可以将辖区内的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等主体联结成治理共同体,打破行政壁垒与市场的边界,促使多元主体在党组织平台上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功能的互补。第二,多元协同治理网络机制创新的核心是建立“问题导向—协同响应—效能评估”的闭环治理流程。党组织通过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如“有事好商量”议事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将分散的治理需求转化为协同的议题。针对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党员率先行动,党组织召集居民代表、志愿者团队等分析问题并制定方案,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形成需求收集、方案制定、执行监督的全流程协同。通过党组织的统筹协调实现治理资源的精准配置避免了多元主体参与的无序性。以党建为链接的机制创新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制度实践。通过组织链接打破壁垒、提升效率、保障规范运行,构建起多元主体“目标一致、行动协同、成果共享”的治理网络,为应对复杂治理场景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三)效能提升:以党建为动能激活社会治理内生动力
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在于激发多元主体的内生参与动力,党建引领的核心价值体现为通过组织动员、资源整合与制度创新,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体系的持续动能。以党建为动能的效能提升机制,是通过激活治理主体的价值认同与行动自觉,实现社会治理从“被动参与”向“主动作为”的深层转变。在动力源的建构方面党组织通过“价值引领—组织动员—党员示范”的三重机制激活内生动力。[3] 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转化为治理场景中的具体目标,如乡村振兴中将共同富裕的宏观愿景分解为帮扶困难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等具体行动,使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实践者。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行动层面通过网格化管理、党员责任区划分等方式,将治理任务嵌入到党员日常行动体系中,形成“支部吹哨、党员报到”的动员机制。党员通过亮身份、践承诺将政治觉悟转化为具体的服务行动,带头参与社会治理的各项事务,以榜样效应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党员带动群众、群众影响群众的动力传导链条。
二、党建引领社会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困境
(一)党建引领与社会自主参与的权责边界模糊
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出现党组织引领权与社会自主参与权的边界模糊化情况,成为了制约多元协同治理效能的核心难题。权责边界模糊的表现通常为党组织引领功能的“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一方面,部分基层党组织将“引领”简单的等同于“主导”,在基层事务中过度介入居民自治的范畴,如直接的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干预社会组织的项目设计等,导致社会主体容易形成“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另一方面,在新兴治理领域,如互联网平台的治理和新业态群体的服务领域,党组织存在引领链条断裂的“缺位”现象,以一些新兴领域党组织没用及时的建立有效的引领机制,导致社会自发形成的维权组织与政府治理的目标出现偏差,最终致使党组织因为引领权的作用范围与强度缺乏明确标准,使“引领”和“自主”的关系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同时,权责模糊也会导致治理主体间的责任推诿现象,在容易出成果的事项上,各治理主体都积极主动参与,但在矛盾复杂的事项上,则会出现“踢皮球”式的责任空转现象。只有厘清“引领什么”“如何引领”“自主边界在哪”等基本问题,才能够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释放社会主体的治理活力,实现党建引领与社会自主的有机统一。
(二)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机制有待完善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建引领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构架,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协同链条不连续、功能的关联性不足、制度供给滞后等问题,导致“多元参与”常常流于形式,难以转化为实质的治理效能。在组织协同方面,机制的不完善表现为形式上整合和实际协同上的脱节。在当前基层治理中,党组织虽然通过“党建联盟”“区域化党建”等形式将多元主体纳入组织网络,但是多数停留在联席会议、共建签约等表层合作,缺乏常态化的协同议事规则。“重形式轻内容”的协同机制会使多元主体容易陷入“象征性参与”的境地。在协同的功能关联性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权责清单致使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群众在治理中的功能定位呈现出“弹性化”的特征。如在应急治理的场景中党组织可快速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协同的效应,但在常态化的治理中现状是党组织包揽过多而社会主体参与不足的权责失衡。在制度保障方面,协同机制的滞后性表现为规则供给与实践需求的脱节。协同程序的不明确,致使重大治理事项的协商主体、表决规则以及时限要求等没有统一标准。同时效能评估体系的不完善,对协同治理的成效缺乏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制度供给的不足,使协同机制难以摆脱对“领导重视程度”的路径依赖,从而陷入“运动式协同”的治理怪圈。
(三)党组织引领功能与社会治理需求适应性有待增强
党组织的引领功能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但在满足复杂多变的治理需求时存在适应性有待增强的现象。适应性不足既源自于社会治理场景日益的复杂化、多元化,同时也反映出党组织引领功能在理念更新、机制调适、能力提升等方面有待加强。从需求掌握维度看,党组织对治理需求的把握存在延后性和粗放性。传统的组织引领依赖“自上而下”的指令性传导,难以精准的回应网络化、个性化的新型治理需求。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平台的从业者、新业态群体的权益保障需求呈现出分散化的特征,而基层党组织仍沿用“网格化管理”的传统方式,导致在需求识别时存在“盲区”。部分党组织对治理需求的理解仍然停留在物质层面,而对文化认同、心理疏导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关注不足,导致引领功能的影响力难以适应社会需求的升级。从能力转化维度看,党组织引领资源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效率有待提高。一方面组织体系内的资源整合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资源获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新技术工具的应用能力有待提升,在当前智慧治理的广泛运用中,部分党组织有效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来提升需求分析与精准服务能力难以适应数字化治理需求,导致在治理变革中显得力不从心。
三、党建引领社会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优化
(一)建立动态调整体系明确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权责边界
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存在的权责边界模糊的问题,实质上是静态的制度供给与动态的治理实践之间的矛盾。传统方式的以行政划分为核心的权责界定,已经难以适应多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和复杂化的治理场景。建立动态调整权责边界的体系是通过制度化的设定来实现权责关系的弹性调节,从而提升协同的治理效能。[4] 第一,体系的动态调整需要完备的制度保障,不仅包括了政策的创新同时还需要法治的构建。一方面,将实践成熟的动态调整机制上升为地方性的法规,明确权责调整的条件、程序规则以及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权责调整的备案审查制度,进而防止动态调整变异为个别部门的“权力扩张工具”,可以通过人大监督、社会公示等方式来保障调整过程的合法性与透明性。第二,完善协商式的动态调适机制。构建政府、社会、公众参与的权责协商平台,通过定期议事、专题听证等方式动态的调整权责边界。如在共享经济治理中,一些地区通过“政府—平台企业—用户”三方协商会议,每年修订管理权责清单,根据产品需求、运维成本等变化重新划分企业的管理责任与政府的执法权限。使社会主体从“权责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制定者”。第三,依托智慧治理平台建立权责运行的监测系统,通过数据的采集来分析权责边界的适配性。运用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可以实时掌握政府与社会协同事项的办理效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使权责调整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精准调控,提升了动态调整的科学性。
(二)健全多元协商机制完善党建引领资源整合与能力建设
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多元协商机制的缺失致使资源整合的碎片化和能力建设的低效化,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协商机制,是通过制度化设计促进治理资源的有机整合与主体能力的协同进化,既发挥了党建引领优势的内在要求,也破解了多元治理主体协同的困境。完善党建引领的多元协同机制,在组织层面,构建“党组织牵头—专业平台运作—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架构,实现资源供需的精准匹配。可以根据治理事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设计差异化的协商层级。如宏观层面区域化的党建联席会议,协商跨部门、跨领域的资源整合策略等系统性问题;微观层面建立楼栋议事会,由党员牵头组织居民协商楼道卫生、停车管理等具体事务。[5] 在功能层面,明确党组织“引领方向、统筹资源”与社会主体“专业运作、自主参与”的边界。在制度层面,建立“需求对接—方案共商—资源整合—效能评估”的闭环机制,如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协同项目进行成效考核。只有通过系统性的机制创新,才能将党建引领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多元主体的目标一致、行动同步、责任共担的协同效能,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可持续的制度支撑。
(三)以治理需求为导向优化党组织引领功能供给
在社会治理转型进程中,传统供给驱动的引领模式存在过度依赖组织体系的单向供给,与当下需求多元化、场景复杂化的治理新常态难以适应。以需求为导向进而重构引领功能的供给体系,通过“需求识别—功能调适—能力升级—效能反馈”的闭环机制来实现引领资源的精准配置,是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第一,从“组织中心”到“需求中心”的需求引领逻辑转换。传统引领功能供给存在显著的“供给侧惯性”,一方面,引领内容以政治动员、政策传达为主,对民生服务、权益保障等实质性需求关注不足。另一方面,引领方式依赖于行政化的指令,缺乏对不同群体如新业态从业者、老年群体需求差异的精准回应。需求导向的引领逻辑是将治理需求作为引领功能供给的逻辑起点,通过建立“需求优先级—资源匹配度—供给有效性”的分析框架,推动引领功能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预判转变。第二,通过构建线上 + 线下的精准化需求掌握机制。线下维度通过“党员联户”“网格走访”等传统方式,建立“一户一档”需求台账,调研梳理需求清单;线上维度依托智慧党建平台开发需求扫码功能,实时收集居民诉求,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前识别潜在需求。第三,建立闭环的效能反馈体系,动态调整需求的满意度、功能的适配性和供给的优化方式之间的协同性,需求端、供给端、优化端三者共同作用形成闭环的反馈体系,并能够促进功能供给的迭代更新。以治理需求为导向优化引领功能供给,通过需求驱动实现引领资源的精准投放、引领方式的弹性调适、引领效能的持续提升,使党组织引领功能与复杂多变的治理需求形成动态平衡,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持续的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