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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路径研究

作者

胡文清

湖北大学

引言: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农村人口的外流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导致大量宅基地出现闲置现象,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限制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如何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的政策措施将这些闲置的宅基地资源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将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现状与问题

农村闲置宅基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呈现出普遍性和复杂性,其现状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城乡协调发展。大量农户因外出务工、城镇化进程加快而长期居住在城市,使得原有的宅基地被空置甚至废弃。这类闲置土地在空间利用上造成断层,不仅削弱了村庄整体格局的完整性,还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闲置宅基地的增加,反映了农村人口结构、土地管理制度与经济发展模式之间的矛盾。

在制度层面,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与流转机制的不完善,成为限制盘活利用的关键因素。现行法律对宅基地入市、流转存在诸多限制,使得闲置宅基地缺乏有效进入市场的渠道。部分地区虽有试点探索,但整体推进进程缓慢,导致资源浪费现象持续存在。宅基地退出机制缺乏系统性安排,使农户在保障住房权益与土地收益之间徘徊不定,不愿主动退出闲置地块。在经济层面,闲置宅基地的分布呈现零散化和碎片化,缺乏统一规划和规模化整合,难以形成有效的经济价值转化。部分村庄尝试利用宅基地发展民宿、乡村旅游和合作社,但因基础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往往难以长期维系,资源潜力未能充分释放。此外,宅基地利用效益与区域发展水平高度相关,经济条件较差的乡村更容易出现利用困境。

在社会层面,农户对闲置宅基地的态度存在多样性,有的选择保留作为未来保障,有的希望通过盘活实现收益,但普遍缺乏系统性指导与政策引导。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传统意义上的宅基地依附功能逐渐减弱,但在观念层面仍具有强烈的归属感与象征意义,这种心理因素加剧了闲置问题的复杂性。在生态层面,闲置宅基地的荒废往往伴随土地撂荒、建筑废弃物堆积等问题,对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景观产生消极影响,削弱了宜居宜业的整体氛围。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下降,也制约了乡村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

二、优化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的可行方案

优化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的关键在于多元化方式的探索与制度创新的结合。宅基地作为农户最重要的土地性资产,其盘活利用需要兼顾法律框架、经济效益和社会认同感。在制度设计层面,应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进一步完善,明确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与使用权的边界,构建有序的流转机制,使闲置宅基地能够以合法合规的形式进入市场。这种制度安排能够提升农户的积极性,增强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并为宅基地的再利用提供法理依据。

在市场化路径中,可以通过推动宅基地与新型产业结合,实现价值转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具备发展乡村旅游、康养产业和特色民宿的潜力,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与合作社力量,能够将分散的宅基地资源整合为产业链的一部分,形成规模效应。土地托管和合作开发是可行手段,借助政府主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模式,可以降低个体农户的开发风险,提升整体效益。同时,鼓励农业与非农产业融合发展,使闲置宅基地转化为承载多元功能的空间单元,不仅推动了农户增收,还能带动就业机会的拓展。

在政策引导层面,需要构建以规划为核心的引导体系。通过村庄规划与土地整治,盘活闲置宅基地的空间布局,避免资源浪费与重复建设。政府可以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宅基地的再开发。同时,建立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使不再居住在农村的农户能够在权益保障下自愿退出宅基地,为土地资源的再次利用腾出空间。结合城乡融合发展趋势,还可以推动宅基地跨村、跨区域流转,打破地域局限,释放更大价值。

在社会治理层面,应加强村集体组织的协调与服务功能,发挥村民自治的优势,建立宅基地利用的协商平台,提升农户参与度与认同感。通过制度化的村规民约与民主协商机制,能够缓解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形成集体合力。同时,强化农户对宅基地价值转化的认知教育,使其从传统的自留观念转向资产化与市场化的思维方式。在生态利用层面,可以探索将闲置宅基地转化为公共绿地、休闲空间或生态农业用地,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通过与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既能改善生态环境,又能增强村庄吸引力,为未来农村经济社会的综合发展奠定基础。

三、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的实施与效益分析

闲置宅基地利用路径的实施过程需要制度、资本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推进。宅基地资源在被重新整合和开发时,必须通过明确的规划导向和政策执行来确保有序落地。村庄规划在其中起到统筹作用,通过科学划分宅基地功能区,能够将零散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利用单元。政府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承担着监管和服务双重职能,不仅需要制定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资金扶持,从而保证宅基地开发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在资本运作方面,社会资本的介入成为盘活闲置宅基地的重要动力。通过引入企业投资和合作社模式,可以有效提升宅基地的利用效率。资本在宅基地再利用中不仅带来资金投入,还带来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使宅基地能够实现产业化开发。旅游开发、休闲农业以及康养项目的落地,都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支持与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农户的宅基地资产得以转化为可观的收益来源,同时促进村集体经济壮大。

在社会层面,实施过程中伴随着利益分配与认同感的考验。村集体组织需要通过民主协商与制度化分配机制,确保农户、集体与投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合理的利益格局能够增强农户对宅基地流转和再利用的参与热情,避免因利益冲突而导致项目受阻。农户在实践中逐渐形成对宅基地资产化的认知,推动观念转变,为实施路径的顺利推进提供社会基础。

在效益层面,闲置宅基地的盘活不仅带来经济效益,还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展现价值。经济效益体现在农户增收、集体经济壮大和相关产业带动;社会效益表现为农村人口回流、就业岗位增加和村庄凝聚力增强;生态效益则通过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空间布局和促进绿色发展得以实现。多重效益的叠加,使闲置宅基地的再利用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

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背景下,闲置宅基地的盘活与利用已成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切口。通过制度创新、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和生态改善,宅基地资源能够实现从沉睡状态到高效利用的转变。其实施不仅带来经济收益,还能重塑社会结构与人居环境,推动乡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合理路径的探索与实践,将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参考文献:

[1] 王志刚 .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利用路径研究 [J]. 中国土地科学 , 2020,34(7): 45-52

[2] 李艳芳 .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模式探讨 [J]. 农业经济问题 , 2021, 42(3): 112-119

[3] 陈伟 . 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研究 [J]. 改革 , 2019,31(6): 9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