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中的绿色发展路径与行政管理策略
刘泽时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在“双碳”目标与交通强国建设的双重背景下,吉林省国有企业作为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与实施的主体,其绿色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与交通可持续发展质量。行政管理策略作为统筹绿色发展资源、规范项目实施的核心手段,在推动高速公路项目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中发挥关键作用。本文结合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实践,分析国有企业在项目规划中绿色发展与行政管理的现状及挑战,探讨优化路径,旨在为吉林省国有企业借助科学行政管理实现高速公路绿色规划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绿色发展路径;行政管理策略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吉林省高速公路项目规划已从“规模扩张”向“绿色集约”转型。绿色发展路径涵盖生态选线、低碳建材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等维度,行政管理策略则涉及政策制定、资源统筹、监督考核等内容,二者的协同优化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了保障。吉林省某国有交通集团作为行业代表,2023年负责的5条高速公路项目中绿色规划覆盖率达85%,但在实践中仍面临绿色技术应用不足、行政协同不畅、生态保护与建设进度失衡等问题。如何通过行政管理策略创新完善绿色发展路径,成为破解“生态保护压力大、绿色转型动力不足”等难题的重要突破口。
1.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中绿色发展与行政管理的现状
吉林省国有企业在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中初步构建了绿色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基础体系。已出台《吉林省高速公路绿色规划技术导则》,涵盖生态选线、噪声控制等6大类28项标准,2023年国有主导项目绿色合规率达90%。通过“国企牵头+部门协同”机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评预审,审批周期缩短15%;在京哈高速扩建中采用“桥隧代路”,节约土地2000余亩。同时引入碳排放、生态影响等评估工具,提升决策科学性。但实践中仍存短板:绿色发展系统性不足,重建设轻规划与运营,如某项目未预设光伏供电,后期改造增加成本300万元;部门审批标准不一,导致林地审批滞后,工期延误2个月;新型绿色技术应用率仅40%,低于全国水平;行政监管薄弱,部分项目存在“规划留绿、实施减绿”现象,实际绿化面积缩减15%。整体仍需强化全过程协同与动态监管。
2.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中绿色发展与行政管理的主要挑战
2.1绿色发展路径的系统性不足
绿色规划缺乏对全生命周期、全要素的统筹考量。一方面,规划模型多依赖工程建设需求,对吉林省生态敏感区域(如长白山生态屏障、松辽平原湿地)的保护要求纳入不足,例如某高速公路项目规划时未充分考虑黑土区水土保持,导致施工中出现水土流失问题;另一方面,绿色发展要素协同不足,生态选线、低碳技术、智慧管理等环节各自为政,未形成“规划-建设-运营”全链条绿色闭环,例如某项目采用绿色建材但未配套智慧能耗监测系统,无法实现运营阶段的能耗优化。
2.2行政管理与绿色规划的协同性薄弱
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管理协同机制存在壁垒。一是“政策碎片化”导致标准冲突,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的“生态红线”要求、自然资源厅的“耕地保护”标准与交通部门的“工程可行性”指标衔接不畅,某国有企-业在规划某高速公路时因“生态红线与线路走向重叠”多次调整方案,增加规划成本;二是行政管理缺乏动态响应,多基于静态生态数据制定规划要求,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突发生态问题(如施工扬尘超标)应对滞后,某项目因未及时调整施工规划导致环保处罚50万元;三是国企与政府部门协同不足,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绿色规划中缺乏与政府部门的常态化沟通。
2.3绿色技术与创新支撑的力度有限
绿色技术应用与创新体系在项目规划中存在“短板”。一是绿色技术适配性不足,引入的外地绿色技术未充分考虑吉林省严寒气候、黑土生态等地域特征,例如某项目采用的南方生态护坡技术,因冬季冻融问题成活率不足60%;二是创新投入不足,国有企业对绿色技术研发的资金投入占比低,2023年吉林省国有交通企业绿色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仅为1.2%,低于央企平均水平;三是技术人才匮乏,既懂高速公路规划又熟悉生态保护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导致绿色技术在规划阶段的集成应用能力不足。
3.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的绿色发展路径与行政管理优化策略
3.1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路径体系
以吉林省生态特征为基础,完善绿色规划的系统性与地域适配性。一是建立“生态优先”的规划决策机制,将长白山生态屏障、黑土区、湿地等敏感区域纳入规划负面清单,明确“避绕优先、保护为主”的选线原则,例如在松辽平原湿地周边规划高速公路时,采用“抬高路基+生态廊道”设计,保障湿地生态连通性;二是推进全链条绿色技术集成,规划阶段同步融入低碳建材、智慧能耗监测、生态修复等技术,形成“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绿色方案,例如在京哈高速吉林段规划中,配套建设服务区光伏电站、充电桩及智慧能耗管理系统;三是优化绿色效益评估,从“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经济效益”三个维度设置评估指标,其中生态修复效果、黑土保护成效等地域特色指标权重不低于40%。
3.2建立协同化行政管理机制
打破部门壁垒与层级限制,提升行政管理与绿色规划的协同效能。一是搭建“多部门联合审批平台”,由省交通厅牵头,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审批流程,制定统一的绿色规划审批标准,实现“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将项目规划审批周期缩短20%;二是构建动态响应机制,建立吉林省高速公路生态监测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项目规划与实施中的生态指标,对超标问题自动预警并推送调整方案,例如针对施工扬尘超标,即时启动“降尘措施+规划优化”联动响应;三是强化国企与政府协同,建立“政企月度沟通会”制度,国有企业在规划阶段提前对接政府部门,同步推进绿色选线、审批对接、政策适配,确保规划方案落地可行性。
3.3强化绿色技术创新与人才支撑
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提升绿色规划的科技赋能水平。一是推进地域化绿色技术研发,国有企业联合吉林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科研机构,针对严寒气候、黑土保护研发适配技术,例如开发“耐寒生态护坡材料”“黑土区水土保持施工工艺”;二是加大创新投入,设立吉林省高速公路绿色发展专项基金,要求国有交通企业绿色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2%,重点支持智慧交通与低碳融合技术研发;三是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内部培训”模式,开设“高速公路规划+生态保护”融合课程,每年培训不少于50学时,同时引进外部绿色技术专家参与规划评审。
结束语
吉林省国有企业高速公路项目规划的绿色发展,是践行“双碳”目标与守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需要以行政管理创新为引领,以绿色技术为支撑,以制度保障为基础。通过构建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路径、建立协同化行政管理机制、强化技术创新与人才支撑、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可有效破解当前面临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协同不足、管理效能不高等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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