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校地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陈巍
白城师范学院 137000
摘要:地方社会法治需求不断增加,校地协同育人机制逐渐成为提升法学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通过高校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业的合作,学生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机会,从而提高了法律实务能力和就业适应性。然而,当前机制中的合作模式多存在形式化、资源整合不足、供需错位等问题,制约了其效果的最大化。
关键词:校地协同育人;法学教育;合作模式
引言: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服务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和专业化的趋势,尤其是在地方层面,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其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就业能力直接影响着地方法治建设的成效。近年来,校地协同育人机制作为一项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受到各界关注。
一、校地协同育人机制的现状分析
1.合作模式
在法学专业的校地协同育人机制中,合作模式的设计和实施是确保有效人才培养的关键。目前,主要有三种合作模式: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高校与司法机关合作,以及高校与地方企业合作。
首先,高校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模式通常体现在政策支持与资源共享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政策支持及实践平台,促进高校法学教育与地方社会需求的对接。例如,地方政府可提供法律服务平台,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地方法治环境。
其次,高校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实习基地和模拟法庭等实践形式来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司法机关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如法院、检察院等,为学生提供案件研讨、法律文书撰写、庭审观摩等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实务。
最后,高校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则侧重于法律服务和法务实战的结合。企业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法律顾问、合同管理等工作岗位,学生在真实的法律事务中积累实践经验。同时,企业也能通过与高校的合作,更好地吸纳符合需求的法律人才。
2.实践效果
校地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适应性方面。通过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业的合作,学生获得了丰富的实习机会,在地方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参与案件调研、文书撰写和庭审观摩等工作。这些实践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也加深了他们对法律实际应用的理解。
合作机制还改善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形势。通过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紧密合作,许多毕业生在地方法院、行政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找到了合适岗位。参与校地协同育人的学生通常具备较强的职场适应性,能更快融入工作环境,减少了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这一机制还推动了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高校根据地方需求调整课程设置,使教育内容更贴近社会需求,培养的学生具备更强的实战能力。
二、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存在的问题
1.高校与地方需求对接不精准
部分高校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与地方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校地协同育人机制中尤为突出。高校法学教育往往侧重于传统法律理论和基础学科,忽视了地方司法实践的需求。许多毕业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处理地方性法律事务的实践能力。
地方法律需求多样化、专业化,一些地方政府对行政法、地方经济法等领域需求较大,另一些则更需要刑法、民商法等领域的人才。然而,高校未能根据地方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导致学生的知识体系与地方需求脱节。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环境法等新兴领域,地方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变化,但高校未能及时更新课程设置,未能传递最新的法律知识和行业趋势。
2.校地合作的资源整合不够充分
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在一些高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许多高校与地方政府或司法机关的合作仍停留在形式层面,缺乏深度资源整合。这种不足限制了合作效果,影响了机制的持续发展。
许多合作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机制。虽然部分地方政府与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提供资金支持和实习岗位,但缺乏具体执行细则和长期规划。高校的教学资源、地方政府的法律实践平台和司法机关的实践基地各自独立运作,未能充分共享和互动,导致资源未得到最优配置和利用。
各方资源的分散和低效使用是合作中的突出问题。高校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科研力量,但与地方社会和司法部门的对接不足,学术研究和实践需求脱节,许多研究成果未能转化为地方社会的实际应用。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资源虽丰富,但多局限于基础设施支持,缺乏深度合作,如联合学术研究、课程开发或法律培训等。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导致校地合作资源零散,未能产生协同效应。
三、优化校地协同育人机制的路径
1.加强课程设置与地方需求对接
要实现校地协同育人的有效性,需要加强课程设置与地方法律需求的对接。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应在传统基础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社会、经济、文化特点,适时调整和创新教学内容。例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法学教育应重点培养商业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法律人才,而法治需求较弱的地区应加强行政法、环境法等相关课程设置。通过灵活设计课程,确保学生所学知识与地方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高校在制定课程时应积极吸纳地方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等的反馈,了解当地法律服务需求,优化课程内容和结构。学校可定期邀请地方法律专家和学者参与教学改革,共同开发课程大纲和教材,确保教育内容的实用性与前瞻性。
2.深化合作模式,创新合作形式
为了提升校地协同育人的实效性,需深化现有的合作模式,并探索创新的合作形式。传统的校地合作多局限于理论教学和实践实习,未能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与互利共赢。
高校可与地方政府共同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直接将学生的法律实践与地方需求对接。例如,地方政府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社区法治宣传、司法审判等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法律服务能力,并深化对地方法治建设的理解。
企业应积极参与校地协同育人,为学生提供法务工作岗位或开设企业法务相关课程。通过高校、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能够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同时促进地方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是法学专业培养中的核心部分,也是校地协同育人的关键。为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高校应加强实践教学设计,确保学生在理论学习基础上,获得充分的实践锻炼,服务于地方法治需求。
高校应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及社会组织合作,建立多元化的实践基地,如地方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成为学生实践的主要场所。通过定期组织学生到这些基地进行实践,学生可以在真实法治环境中锻炼法律技能,处理具体案件。
跨学科的实践教学同样重要。高校可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参与地方经济、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实践项目,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此类实践教学不仅能增强法律实践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问题解决能力,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更广泛的法律服务。
结语:
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在法学教育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适应性与社会责任感。尽管当前机制推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但仍面临合作模式形式化、资源整合不足等问题。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度与广度,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推动高校与地方社会的深度合作,以更好地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助力地方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杨敬辉.应用型高校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研究——以法学专业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18):230-231.
[2]穆伯祥.新文科背景下应用型高校法学学科专业建设的障碍与突破[J].中国军转民,2023,(06):8-9.
作者简介:陈巍,白城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基金项目:2020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校地协同育人机制研究(GH2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