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碳关税对我国国际贸易分工调整效应的影响研究

作者

胡航哲

东南大学,江苏南京 211189

摘要:本文通过GTAP模型进行地区划分和部门划分,在情景设定后对出口贸易规模进行影响分析,实证验证了碳关税对我国国际贸易分工调整效应的影响。研究表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贸易分工格局将受到碳关税政策的负面影响,从而削弱中国贸易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使贸易量下降。其中研究结论可为完善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与国内碳定价体系提供参考建议,从而促进我国企业产业结构升级与国际贸易分工调整,同时为我国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建议。

关键词:碳关税;国际贸易分工;GTAP模型

1 引言

目前,全球已普遍认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是不可或缺的,全球气候治理正逐渐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也在贸易竞争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发达国家力求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占据气候治理领导者的地位。通过设置低碳贸易壁垒,以期获得绿色贸易的竞争优势,同时也竞相在低碳能源产业中占领制高点。这些行为可能会使我国的外贸发展面临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国际经贸环境变得更加复杂。2023年4月2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1]的法规,该机制已进入实施阶段。

国内外学者关于碳关税的研究多集中在对贸易的抑制性和竞争力受损等方面,鲜见关于对长期的国际贸易分工调整的研究。

在短期内,国内学者对于碳关税影响研究集中在其对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沈可挺等[2-3]通过定量模拟分析碳关税对我国工业的影响,结果显示机械制造业出口和就业可能面临较大冲击,并探讨了碳关税政策与WTO规则的冲突问题。李鑫等[4]提出完善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优化国内碳税法律体系和征管机制的重要性。黄庆波等[5]利用GTAP模型,模拟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在四种情境下征收碳关税的情况,分析实施碳关税对我国制造业各行业出口结构的影响。

相反,国内外一些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虽然碳边境调节税对贸易的短期发展存在较大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能够促进我国高碳行业的技术进步,从根本上减少碳排放。潘辉[6]通过研究发现,短期来看,碳关税会促使成本上升,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但从长期看,碳关税的环境规制效应会促使出口企业进行创新。Zhang W等[7]采用递归的多部门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模拟了美国提出的碳关税的经济影响,模拟表明碳关税改变了中国的出口结构。Zhang L等[8]提出了相同碳税政策和差异碳税政策,运用GTAP-E模型,探讨中国积极减少碳排放的措施能否有效解决美国碳关税的威胁。

综上所述,目前对国内经济的碳关税研究主要侧重于短期经济效应,而对其长期经济效应的研究相对不足,导致研究结论显得片面和不够完整。在短期内,碳关税可能会限制我国出口增长,从而增加我国经济增长的压力。然而,从长期角度考虑,碳关税能够推动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从而显著促进我国实现国际贸易分工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面对碳关税,必须综合考虑其短期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长期积极影响。

本文采用GTAP模型来分析碳关税对我国国际贸易分工的调整效应,通过作用路径分析,在地区划分和部门划分后,对出口贸易规模进行分析。

2 碳关税对我国国际贸易分工调整效应的作用路径分析

2.1模型构建

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是以新古典经济理论为基础设计的全球多部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GTAP-E模型是在GTAP标准模型的基础上开发的,专注于环境领域。本文使用GTAP-E模型的第10版本来进行数据处理。

2.1.1 地区划分

本文合并了GTAP10.0数据库中的141个国家和20个地区数据,使模型模拟的复杂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减少,并使全球贸易的特点得到充分反映。基于当前的世界经济贸易格局,考虑到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主要对那些能源消耗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产生影响,本研究将全球划分为1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详见表1。

2.1.2 部门划分

为进一步降低模型的复杂性,本文重新组合了GTAP10.0数据库中原本包含六个部门的结构,将其重新划分为15个不同的产业,详见表2。

2.2 情景设定

根据学术界的相关研究综合分析,欧盟可能采取以下四种碳关税情景,详见表3。

情景1(A1):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法提案》,自2026年起,欧盟将对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等非豁免国家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征收碳边境调节税。假设碳税为60美元/吨,并在GTAP10.0数据库中对应的产业上征收这一税款,以各国的不同行业为基础计算出关税等值。

情景2(A2):在此情景下,欧盟对上述四种行业征收100美元/吨的碳边境调节税,其它假设与情景1一致。

情景3(B1):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将逐步扩展其覆盖范围,最终包括非能源密集型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假设欧盟对非豁免国家的所有行业征收60美元/吨的碳边境调节税。

情景4(B2):与情景3一致,但欧盟对非豁免国家的所有行业征收100美元/吨的碳边境调节税。

2.3对出口贸易规模的影响

我国高度依赖欧盟市场,2022年对欧盟出口货物总额达37434亿元,占当年总出口额的15.62%。然而,我国向欧盟出口的产品中,碳密集型产品占据重要地位。如果欧盟开始对这些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碳边境调节税,并且我国的低碳技术仍未取得显著进展,同时产品生产中的碳排放也未达到欧盟标准,那么我国的出口将受到严重限制,对我国与欧盟的贸易将带来重大冲击。碳边境调节税税率的提高将进一步加剧我国出口贸易所受的不利影响。表4展示了我国对不同地区出口规模的变化率。

在欧盟对非豁免国家规定的产业分别征收60美元/吨(A1)和100美元/吨(A2)的情况下,对欧盟出口总额产生了显著的不利影响,分别降低了2.27%和3.31%。同时,我国对美国、印度、巴西、南非和东盟的出口总额都有所增加,尤其是对印度的出口额增幅最大。欧盟的出口额将在其对非豁免国家的所有产业分别征收60美元/吨(B1)和100美元/吨(B2)时,分别下降30.77%和45.85%。

3 结论与启示

3.1 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2023年4月欧盟理事会通过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深入研究了碳边境调节税对中国向欧盟出口以及国际贸易分工调整的影响。综合分析2022年12月欧洲议会关于欧盟碳市场的改革方案和2023年10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规的实施,由于欧盟对进口的特定产品征收碳边境调节税,我国出口欧盟的特定产业将受到不利影响。

通过GTAP-E模型,对欧盟委员会《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提案中可能对中欧贸易的影响进行模拟分析,可得以下结论:欧盟碳价自2021年起便持续上涨,若征收碳关税的标准为60美元/吨和100美元/吨,则中国对欧盟的出口总额将分别会有2.27%和3.31%的下降。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将受此影响而下降。企业为了维持其产品的竞争力,必须降低出口价格,使得出口利润减少。

3.2政策启示

第一,声明欧盟碳边境调节税违反了WTO协定,且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相矛盾。欧盟的做法已然违反了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这从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和第3条国民待遇的规定可看出。因此,从法律层面进行分析,欧盟实施碳关税难以符合WTO和《公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联合中国友好国家建立反对欧盟单边行动的多边协调机制。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被视为一种单边贸易保护主义,在实际范围内对其不满的国家有很多。WTO和《公约》是推动多边协调机制的良好平台,在该平台上,中国可以积极发声,以联合友好国家共同反对欧盟的单边贸易措施。

第三,完善国内碳定价体系,促进企业产业结构升级,顺应国际贸易分工调整的趋势。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完善是当今格局下的重中之重。对于高能耗和高排放产业的产业而言,碳关税的实施可促进其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转型力度,从而最终减少碳排放。这有利于转化挑战为机遇,并最终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European Commission. The European Green Deal[EB/OL]. https://eur-lex. europa. eu/legal-content/EN/TXT/? qid = 1588580774040&uri = CELEX%3A52019DC0640.

[2]沈可挺,李钢.碳关税对中国工业品出口的影响——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评估[J].财贸经济,2010(01):75-82+136-137.

[3]沈可挺.碳关税争端及其对中国制造业的影响[J].中国工业经济,2010(01):65-74.

[4]李鑫,魏姗,李惠娟.美欧碳关税政策的发展、影响及中国应对[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3,33(05):85-98.

[5]黄庆波,王孟孟,薛金燕等.碳关税对中国制造业出口结构和社会福利影响的实证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03):5-12.

[6]潘辉.碳关税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02):41-46.

[7]Zhang W, Xu S, He Z, et al. Impacts of US Carbon Tariffs on China’s Foreign Trade and Social Welfare[J]. Sustainability, 2019, 11(19): 5278.

[8]Zhang L, Jiang D, Imran M. Feasibility analysis of China’s carbon taxation policy responding to the carbon tariff scheme of USA[J]. Carbon Letters, 2019, 29: 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