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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行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风险管理探讨

作者

侯凤琴

(中节能太阳能西北区,甘肃 兰州 邮编730022 )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光伏发电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给光伏发电提供了较好的机遇和平台,其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及市场竞争等方面的能力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伴随着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如何更为有效地管理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风险,就成了一个必要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研发费加计扣除要义进行阐述,进一步查摆光伏发电行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风险点,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光伏发电行业的依法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供支撑和理论保障。

关键词:光伏发电行业;研发投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风险

光伏发电行业作为国家新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其研发费用的投入对于推动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光伏发电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务风险管理挑战。基于这种背景,光伏发电企业需要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畴、条件及程序进行充分了解,并且建立健全相应的研发费用管理制度,做到“透明化”“标准化”“统筹化”,从而确保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述

研发活动是企业为了获取相应的新科学、新技术、新知识进行的创新创造活动,也可以是在已有知识理论基础上所进行的创新性应用,同时还可以是对相关的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的深入改进。这一系列活动具有较强的目的性、目标性、系统性。光伏发电行业作为重资产行业,开展研发活动对于行业发展和降本增效有着重要意义,其研发活动主要包括了光伏材料的研发、光伏电池的研发,以及光伏系统的优化与集成。

201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政策。政策一经出台,便引起了热烈反响。这不仅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研发创新的支持和鼓励,也预示着科技驱动发展的战略导向将进一步得到落实。根据这项税法政策的相关要求和标准,阐明了企业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从而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这无疑为企业的创新创造提供了支持与帮助,从而更加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2019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情况报告》,至2019年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一政策所减税的金额已经达到了877.96亿元,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显示出我国政府在推动减税降费、支持企业创新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2023年3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通过上述政策和方针的变化可以得知,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少,可以拿出更加充足的资金投入到研发创造过程中,从而为后续的运营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了平台和辅助。[]

2 研发活动的定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及研发活动的前、中、后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人员安排、费用归纳、资料留存等各个流程。与此同时,诸多环节都有可能迸发税务风险问题。如若不能准确识别和应对,则会导致光伏发电行业无法享受到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方针。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产生大额补税、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等问题。

2.1不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的主体条件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方针对于适用主体作了一定的限制,要求在进行研发项目活动的时候,必须审视研发活动是否属于政策的适用范畴内。因而,在进行研发活动的时候,要能够依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和标准落实落地。此外,也要注意政策中所提到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准确归集研发费的企业,以及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要求,做到研发在“轨”中,才能助力光伏发电行业走得更好更远。[]

2.2活动内容可能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进行创造性的活动,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的是企业的产品抑或者是服务的常态化升级、对某一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对现存的产品及服务流程简单的变更以及对市场的调研调查,均不属于研发活动的范畴,因而不适用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2.3混淆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

研发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自主的研发、委托性的研发、相互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多种形式。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往往会存在着“混淆”的情况。在两者的定义上,委托研发指的是组织或者个人将特定的研发任务、项目全盘委托给另一个具备相关研发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这种模式下,委托方往往具备研发成果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接受委托的研发组织则可以得到相应的报酬。委托研发具有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的特点。而就合作研发而言,主要指的是两个或者多个组织、个人基于相同的目的和目标,共同投入资源所进行的研发活动。研发成功后,双方均有对研发成果的使用权、所有权,并且两者之间要共同承担研发风险。该种研发模式的特点主要是能够较好地集中两方资源。由于两个研发类型都是多方共同参与、需要投入资源,因而较容易出现混淆的情况。[]

3 光伏发电行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风险点

3.1研发费用归集的复杂性

研发费用归集的口径是因行业特性而定的,这也就说明了其在认定方面会存在着一定差异。一方面来说,会计人员可能较难按照相关的政策界定对研发内容进行“精确”,致使最终的认定存在偏差。对光伏发电行业而言,因其独特的行业特性和技术特点,使得在研发费用的归集上存在一些特殊性和复杂性。比如说,光伏发电行业所涉及的领域范畴较为广泛,从光伏材料的研发、生产再到光伏组件的集成、安装以及光伏发电系统的运维和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研发费用,这样在研发费的归集中,就需要做到“对标对点”的落实。又像是光伏发电行业在研发过程中会需要用到各种新工艺和新材料,在进行研发费的认定时候,就需要财务人员明确各个环节费用的来源、技术的先行性等。另一方面,根据2017年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对于同时参与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人员、设备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其相关费用需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分配,未分配部分不得加计扣除。在这个要求下,如果光伏发电企业的会计人员缺乏对研发过程的深入了解,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研发费用的核算偏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2研发费用管理的疏漏性

研发费用的管理要以健全的规章制度为保障,但在实际过程中,光伏发电行业将大多数的精力都投放于工程项目建设、行业创新发展和电站运维过程中,对于研发费用的管理意识稍显薄弱。例如,在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中需要一定的立项文件和资料的支持,但尽管如此,某些项目仍旧在研发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下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这导致部分光伏发电企业对研发费用管理存在着“疏漏”的心理。另一方面来说,研发费用管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需要研发部门与财会部门紧密联系,从而构建出研发费用精细化、统筹化、精益化管理的良好局面。但实际过程中,两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并不紧密,对于某些信息及内容的交流也存在着理解偏差,这很有可能会对研发费用的计算带来影响,从而不利于企业充分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

3.3对费用核算的不够规范

会计核算得不够规范,也会影响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一方面来说,如若光伏发电企业由于研发活动与日常生产运维交织,难以划分研发支出和日常运营支出,那么根据相关的政策标准“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应分别核算并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于界限模糊的研发费用将无法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光伏发电企业的财会部门与研发部门都是独立的两个部门,且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着较大分离,这就会造成财务人员对这两项费用的混淆。另一方面来说,若光伏发电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未能够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那么就很有可能致使研发费用核算的失真。当企业在一年内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时候,财会部门必须做到根据相关类别进行核算,做到及时地归纳、统计、登记,达成“日日有总结”的效果。

4 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风险的应对对策

4.1建造壁垒,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光伏发电行业在思想上要树立起“税务创造价值”的管理理念,形成以税务风险为导向的税务管理模式,以培养全员的税务风险管理思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定期定时的培训会、交流会、教育会,带动人人成为“风险意识防范者”,更好地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光伏发电行业管理的始终。同时,也要进一步地提升对研发项目的监管力度,以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从而打造“坚固”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再者来说,对于研发项目管理,也要做到“有头有尾”,通过创建职责清晰、职权清晰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更好地提升研发项目的总体掌控水平,从而尽快将研发成果推向市场,实现效益上的转化。

4.2填充内在,优化财务基础核算管理

财会部门的精准核算、精细核算,可谓是光伏发电行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标准化落地的关键所在。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加强、加大、加深财务基础核算能力,提升该项工作的水平。这包括深入了解研发项目所涉及的各种费用细节,制定出清晰、具体的费用归集标准,确保研发费用的归集过程既规范又科学。此外,还需要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来说,研发费用核算的精度和准度,也是一个关键点。在这个过程中,光伏发电行业要能够合理地设置出“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对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单独的核算,从而更好地明确每一个部分的费用分摊比例情况,确保最终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最后来说,要充分利用财务基础核算管理,将“精细核算”贯穿于研发费用的前、中、后全过程中,从而更好地掌握每一个阶段研发费用的支出情况,从而在税务申报中做到“心中有数”,以此来规避税务风险。[]

4.3革新创造,全面延伸开展信息化建设

伴随着新时代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财会的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也为光伏发电行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智能化”提供了路径。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智能财会管理系统,比如说OA系统和ERP系统等,实现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之间的有效融合和协同工作。例如,在光伏发电研发项目的立项阶段,便可以借助于OA系统对相关流程及步骤进行严格的审批和预算管理,并且根据项目的性质、资金等多方面要求进行税务的筹划管理。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也可以通过预算的把控来反映项目的进度节点,并将ERP系统的预算进度反馈给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还可以通过对OA系统各功能的升级,将OA系统中的工时统计、人员设备折旧等数据与ERP系统进行连接,更合理地进行公共费用的分配。在项目的结尾阶段,可以将OA系统的成果类型、转化内容进行全面分析,从而做到与财务核算的及时联动管理,提升和巩固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益。[]

4.4细致入微,加强备查资料有序管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管理是一项涉及众多细节的工作,它贯穿于光伏发电行业研发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从项目的策划、实施到最终的验收,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细的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备查资料是光伏发电行业能否顺利享受政策优惠的关键所在,这些资料中,不单单涵盖了企业的研发情况,更是税务部门审核企业是否能够享受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在光伏发电行业中,应做到指派专人对备查资料进行“专项化”管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需要做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了解,并且要熟悉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规定、分类、标准等,做到及时准确地收集项目各项资料。另一方面来说,也要通过创建风险控制部门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审查,确保每一项资料都能够满足税务政策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确保监督到位,更能推动光伏发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 结论

汇总而言,在光伏发电行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过程中,应当建立起科学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对项目目标、进度、预算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再明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研发费用的有效使用。同时,光伏发电企业还应当关注政策变化和税务风险预警。

当前,经济环境在不断变化发展,国家税收政策也在不断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也可能发生新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光伏发电企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最新要求,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税务风险。同时,也要建立起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对研发费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降低税务风险,方能推动企业、带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