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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墓志在文学性写作的革新

作者

李璐

太原师范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0

摘要:中唐墓志发生的许多重要变化已为许多学者所注意,并做出了精当论述:在这一时期的墓志写作中,散文取代了骈文成为墓志序文的主要写作语言,催生了其他重要的叙事方法的变化。尤为重要的墓志文在人物塑造和史实记录方面的潜能逐渐被挖掘出来,学界有关于墓志散文化的论述已经足够成熟,故而本文则重点针对情境化叙事、记言体、叙事与议论和抒情的配合、叙述顺序等问题进行分析,揭黎中唐墓志写作的文学性突破。

关键词:中唐墓志;文学性;革新

一、情节的丰富

早期慕志主要是信息的铺陈和排列,只能获得志主经历的信息,无法突出人物的特点。中唐墓志则将粗糙的履历档案演绎为具体可感的历史情境,重新诠释人物在此间的行为,以塑造人物形象。这一写作方式在中唐之前也出现过,尤其是名家墓志的写作,但是普通基志中的广泛应用主要是在中唐时期展开的。

仕宦经历是士人墓志的主要内容,但中唐墓志中最具特色的是战争情境的书写。安史之乱与随后而来的藩镇割据深刻的改变了中唐人的生活轨迹,成为他们生命中难以磨灭的伤痛记忆。墓志比较全面地记录了不同身份的中唐人在战乱中的遭际,有因战事无法归的孤魂,有目睹乱臣贼子扰乱朝纲而投笔从戎的士人,有隐而避世,回归自我的隐士,有战死沙场的武将,也有在战乱中苦苦维系家庭的妻子。战乱当前,举国上下,无一可逃,或隐或战,有生有死,这些深刻的生存体验刻于石碑之上,今人览之,如在目前。

中唐墓志写作中还出现了许多私人生活细节的描述,为理想的“道德模范”般的志主增添了生活气息,倍感亲切。这种生活细节的描写更多见于名家写作的墓志,柳宗元在书写志主的生活方面尤为自由,对志主生活细节的描写往往对构建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奇效:

相对而言,生活细节的书写在妇女及儿童墓志中出现的较多,当然,这与女性和儿童的生活经历局限在家庭内部有关。富有生活气息的慕志读来亲切可感,明显区别于初唐空洞乏味的辞藻堆砌,使人印象深刻。

二、记言体的增长

记言的增加是中唐墓志变化中比较明显的一点,当人物被淹没在程式化的写作套路与空洞的语言堆砌中,最好的方法即让人物站出来为自己发言。不仅能够明确清晰的刻画人物,不同来源的信息也增加了说服力,增强了墓志的可信度墓志中的语言描写与日常的语言描写有着明显的区别,一般凝练简洁,意蕴丰富,具有很高的典型性,能够直接反映人物的思想和性格特点,有时甚至有画龙点睛之效。在以他者视角写作的墓志中,人物语言的出现带来的是现场感和真实感。

墓志中较早出现的语言描写是志主的临终遗言,在中唐之前的墓志中已有不少的写作实例,但中唐墓志中的语言描写仍然有其特殊性。中唐墓志中的临终遗言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交代死后遗愿,通常与礼的安排有关,丧葬礼节于中唐人而言意义重大,遗言的内容也反映了中唐人对死葬的理解。

另一种则与志主的生命思考相关,如《唐故贾府君墓志铭并序》:“叹曰:日月逝矣,岁不我与!人生几何,俄成终古”。遗言表明志主对命运终结的坦然接受,并发出时不我与的感叹, 颇有隐士和哲人的风范。此类遗言这一例十分典型,“知命”而坦然面对生死的勇气和境界是很多人所追求的,有时也会掺杂生命的忧虑,真实地反映志主的生存体验,但总体态度是肯认命运的存在。这种遗言类似于直抒胸臆的自我表白,对人物形象塑造具有直接的影响。

引用他人的评价也是中唐墓志中常见的语言描写,这显然是侧面描写的一种,与“时议高之”“乡人至今颂之”这样的套语相比,具体的语言和直接引语的方式更加真实可靠。比较特殊的如天子诏令的引用,中唐墓志中出现比较少,也是为了烘托人物形象。侧面烘托志主的形象,表达哀情。

三、情与理的抒张

作为一种文体,墓志本身具有抒发哀情的功用,中唐以来,墓志的抒情特质越来越突出,作者不仅在文章中追忆往事,代亲属哀悼逝者,也为自己的生存境遇感到悲哀。与早期墓志中“天何不佑兮祸其速欤”“岁不我与哀极无如”“天不辅忧,歼我明哲”等套语不同,中唐墓志抒发情感往往与志主的生平紧密结合起来,有的放矢,有感而发,比较容易引起共鸣。

议论内容的增多也是中唐基志发生的重要变化,通过作者观点的直接阐发对人物形象进行明确的界定,文章也有了组织材料的中心。如早已被注意到的以议论开篇的写作方式,内容主要有两种:赞颂志主德行和议论死者命运,两种都可以看做直接点题,有利于读者理解和记忆人物。如以君子的行为标准作为开篇,并以此来绳准志主的一生,塑造其鲜明的道德楷模形象。以自然现象与相同命运的历史人物与志主类比,将其归为某一类既有的典型人物,突出人物的不幸命运。

除此之外,议论还会出现在序文末尾的部分,对志主的生平进行总结和评论。议论与抒情的出现更多的表现的是作为书写者的情感和观点,体现了文学写作的倾向。偏重议论与抒情的写作方式显然区别于以志主为中心的志墓颂美的墓志写作,志主作为描写对象而不是主体出现,信息记录让位于情感和观点,这一新的写作思路在墓志写作的发展中得到继承,并在宋代散体慕志写作中固定下来,成为一种重要的变体写作类型。

四、叙述顺序的翻新

墓志写作通常以记录的必要信息作为主干,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十三事。杨向奎认为十三事实际上是一种时间顺序,“从志主的过去写到“现在’,从生写到死,完全按照时间的先后安排各个要素,这正是叙事中的顺叙”。这种写作方式以时间顺序描述人物的生平,串联重要的信息块,并以颂美德行和哀辞的写作丰富文章的层次,结尾以景物抒情,增添文采。以这一方法写作墓志,可操作性很强,填充的文辞和细节对书写能力的要求也不高。产生的文本也符合墓志颂美褒善的本质,有助于创造出一个“崇高”的道德典范和人类楷模。事实上,这是中唐之前乃至中唐时期最常见的书写顺序。墓志的程式化问题与这种板滞的叙述顺序不无关系,据学者统计,顺叙的写作顺序始终在唐代墓志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中唐以来,慕志文体逐渐突破了这一写作程式,通过调整信息块的位置来调节文章结构,力求打破墓志写作的呆板凝滞。比较显著的一种变化是将作者的死葬信息放在文章开头以倒叙的手法完成文章的写作,根据学者统计,元和时期采用这种写作写作的墓志比例达到了 20%左右。更值得注意的是以历史时间或事件作为记录人物行为的写作,此类墓志的志主往往是较为重要的历史人物或者亲身经历了某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这一写作方式明显受到史传书写的影响,为历史事件提供了更多细节和新的视角。

结语

中唐墓志写作方法的变化显示了作为一种文体的墓志所具有的文学价值,墓志自此逐渐作为一种具有实质内容的文体进行写作,它承载着生人对死者的记忆和情感,并与其它文献一起构成对过去历史的全部想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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