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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进张掖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问题的思考

作者

杨晓敏

中共张掖市委党校(张掖行政学院) 甘肃省张掖市 734000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更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都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立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中央做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战略部署。但从近期媒体暴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来看,需要有针对性查漏补缺推进整改。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张掖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玉米制种基地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2023年全市现有耕地面积53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68.9万亩,粮食播种面积318.85万亩、占全省7.9%,产量151.17万吨、占全省12%。建成高标准农田318.4万亩,其中水肥一体化166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居全省第一。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5.4%,获评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通过大规模整治土地,解决了耕地碎片化问题,大块地占比提高到79%,新建大地块占比达到15%,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大幅提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流转费亩均提高300-800元。水肥一体化高标准玉米制种田较常规农田亩均节约肥料50元、机械费20元、水费190元、人工320元,亩均收益净增680元以上。让部分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增加工资性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

1.建设标准偏低,资金缺口较大。全市高标准农田实际亩均投资达到1500-3000元,配套建设水肥一体化亩均投资达到2000-3500元,而中央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左右,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县区财政压力也很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明显增加。

2.建成比例不高,管护难度加大。目前,全市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9.4%,占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67.9%,未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仍占32.1%。全市超过1/3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基础设施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和加强,制约了张掖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但因管护经费短缺、无专业施工人员等因素制约,建后管护乏力。

3.技术力量缺乏,项目管理有影响。越到基层队伍建设越薄弱,技术支撑不足,在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中不到位,就容易出现监管盲区。缺乏水利、自然资源、规划设计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导致项目管理较被动,不能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达到项目规范管理要求。

4.渠系改造缓慢,地力培肥较单一。对支渠进行了配套衬砌,对斗渠、农渠未做防渗处理,渗漏量大,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渠系配套差,用水矛盾突出,影响着灌区农业生产用水安全。高标准农田没有水肥一体项目配套的,土壤养分失衡、有害重金属沉积、农田生态破坏等问题,使农田地力、土壤质量逐年下降,农作物安全与产量也受影响。

5.群众参与不够,部门协调有困难。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广、任务重,但每年投入的资金有限,不能同时满足所有村民的建设需求,导致实际工作中部分村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误解。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通讯、供电、交通、水务、自然资源等单位支持不够。

三、对策与建议

1.创新投入机制,提高补贴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国家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事权,其根本目的是保持较高的农业生产力、农业综合竞争力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议上调财政补贴标准。投入水平直接决定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张掖人口基数、耕地面积、财政收支等情况,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要求,加大项目资金配套力度。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社会及金融资本建设高标准农田。三是用足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充分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县(区)级财政配套等资金,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

2.加强规划引领,健全管护机制。结合《张掖市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规划》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全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根据“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管护意识,发动群众参与项目监督管理。探索引入保险机制、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专业化机构等市场化方式,建立管用有效管护机制。探索以负责农田工程性修复、农地质量恢复、管护经费的筹措与规范使用、奖惩、监管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等管护机制。

3.选调专业人才,规范项目管理。多渠道选调一批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组成专业队伍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鼓励年轻人在一线历练,掌握专业知识,适应岗位需要,为专业人才充实好后备力量。规范项目审批,按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完成审批,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责任单位和参建单位各负其责,真正把高标准农田建好、用好、管好。

4.健全监测预警,提升灌溉条件。将用地养地结合,积极争取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立健全耕地数量、种粮情况监测预警及评价通报机制。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应用数字化技术监测手段,建设完善黑河沿岸盐碱耕地排盐排碱沟道渠系,减轻土壤盐渍化危害,提高耕地产能。衔接争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统筹整合财政扶持资金和多渠道融资,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

5.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应按照中央和省市项目建设储备情况,加强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通过制度创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流转、代种托管有机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一村一块田、一企一基地”改革,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加快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转变。探索采取互换并地、连片平整、定等分配、集中流转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