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和发展
赵旭惠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主要集中在地区差异、城乡差异、领域差异,缓和这些矛盾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一、二、三次分配的比例。马克思在他的著作《哥达纲领批判中》中所提出的分配公平理论,是基于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主张的生产劳动应该按需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基础所提出的,对于我国的收入分配理论和制度建设和完善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马克思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应用得到了进步的创新,更适应中国的基本情况。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来激发各经济主体的活力;二是将共同富裕具体化,坚持人民立场;三是第一次分配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第三次分配要弥补空缺,市场、政府、个体协作调节。
关键词:哥达纲领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分配公平;按劳分配
一、马克思的分配公平理论的构建
提到马克思的分配公平理论,就不得不提到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对两个流派的分配理论进行了批判,一个流派是全德工人联合会的拉萨尔派一个是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爱森纳派,两个流派在俾斯麦的镇压下进行了联合,1875年两派在合并会议上起草了《德国工人党纲领》也就是《哥达纲领》来作为他们的合并纲领。马克思针对《德国工人党纲领》中的一些条例进行了批判,于1891发表了《哥达纲领批判》。
(一)对“劳动决定论”的批判
马克思对《德国工人党纲领》中所提倡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进行了强烈的批判。首先马克思不认为劳动是创造财富的唯一源泉,除了劳动之外,自然资源、生产资料、资本都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如果只有劳动本身没有生产对象是什么也创造不了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并且在《德国工人党纲领》中将自然资源视为劳动者天然所有,实际情况是生产资料从一开始就被资本家所占有,这种说法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所掩盖了也侧面证明了这个提法毫无根据。
其次,对这句话中“有益劳动”的解读,《德国工人党纲领》中指出到“有益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会是可能”判断“有益劳动”的标准是劳动必须在社会当中。而在社会中也存在“愚昧”的劳动,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穷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相应地发展起来。而马克思曾指出:“劳动力的使用,即是劳动......为了使劳动表现在商品中最要紧的一件事,是使劳动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可以满足某种欲望的物体中”[[]],也就是说劳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劳动者自身的某种欲望,判断劳动是否有益的标准就是劳动是否满足劳动者的需要。并且在原始社会,生产劳动都不是社会化程度的,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独立的劳动模式,但是这样也不能证明原始社会的劳动是没有意义的劳动。
(二)对“分配决定论”的批判
马克思反对“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首先“劳动所得”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劳动所得具体指劳动产品抑或是劳动产品的价值我们不得得知。并且劳动所得劳动产品全部归社会一切成员的体现了平均主义的原则,针对它属于社会成员马克思指出:“难道也属于不劳动的成员吗?”。
劳动所得归一切社会成员所有,只能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公平分配”在资本主义家那里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在私有制下也是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也是唯一的“公平的”分配。是在忽视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也能影响分配的情况下提出的,资本家投入资本用于购买劳动力所以资本家拥有生产出的劳动产品的价值以及使用价值,工人所创造的价值除了自身获得的那点使工人种族不至于死亡的工资,资本家实际上无偿占有了工人创造的绝大部分的剩余价值,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忽悠工人他们分配自己所生产的劳动成果时拥有平等的地位。
(三)对“铁的工资规律”的批判
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主张是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提出的,他认为工人的工资只能相当于必要生活资料即工人维持生存和繁衍后代所需的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的平均工资上下波动。工资和人口之间的关系是:当工资长期高于平均工资,人们倾向于繁衍更多后代,又会导致工人数量的增加,工人的工资降低。当工资长期低于平均工资时,人们就会停止繁衍后代,之后工人数量就会减少,工人工资就会提高。这种由工资变动所带来的工人数量增减就是“铁的工资规律”。马克思评价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是“除了从歌德的“永恒的、铁的、伟大的规律”中抄来的“铁的”这个词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拉萨尔的。”[[]]工资的实质不是劳动的价值和价格而是劳动的价值和价格的隐蔽形式,是资本家所剥夺的工人的剩余价值。用人口的增减来决定工资的增减实质上掩盖资本家对工人剥削,表明工人只能白白为资本家劳动一定时间才能被允许为维持自己的生活而劳动。
二、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主要阐述了马克思对社会分配公平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采取按劳分配,等到社会主义发展到更高一级,社会生活中的物质资料充足的时候采取按需分配的方式,在这里就体现了生产决定分配,劳动产品的多寡以及劳动产品归谁所有是马克思提出的分配公平的前提。
(一)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是社会主义两个阶段的分配方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采取按劳分配的原则。按劳分配的一个前提就是集体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这个前提之下劳动者所生产的劳动产品才不会属于私人占有,劳动者才不会和自己所生产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的生存发展才会不依赖于劳动产品的价值生产。但这个按劳分配需要排除一些特殊的情况,由于这个社会主义阶段还是低级阶段,“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在按劳分配之前要排除资本家一开始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以及资本家扩大再生产所提供的资本和生产资料还有资本家所购买的保险基金,在这些排除之后才能谈按劳分配。其次,马克思还提出劳动时间决定劳动的分配,这里的劳动时间指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非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时间,由于劳动者个体之间的体力和脑力存在着差别,在相同时间所生产的劳动产品的数量不同,或是能提供的劳动时间的长度也不同,所以克思认为劳动要作为尺度来用,就必须按照劳动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为按需分配。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在社会分工下劳动者被迫像奴隶般的服从生产劳作情况已经消失,劳动的压迫性的消失在这种情形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也消失了,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不仅仅只是谋生的手段,而且劳动者自身的需要成为第一需要。随着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各方面能力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随之提高,集体财富的源泉得到充分的涌流,只有在这个阶段才能超过资产阶级的生产局限。马克思提到:“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二)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
生产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决定分配的对象以及对象的数量的多少、质量的好坏;而生产关系决定具体应该怎样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最基础的内容,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分配方式由生产资料所有者所决定,这个所有者一般指资本家,资本家按照固定形式也就是劳动者的工资来进行分配。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之下,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马克思在批判《德国工人党纲领》中的分配决定论的同时再一次强调了“生产决定分配”的原理,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进行了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实质上是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从资本家通过劳动和生产资料进行第一波商品的生产-销售获得第一次剩余价值后,再利用这些剩余价值购买更多的劳动力、生产资料或提高生产工具的水平再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特殊规律升华到人类社会分配的一般规律,认为任何社会的分配方式都是由其生产方式决定的。分配方式决定于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归资本家所有,因此决定私有制条件下分配方式为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分配方式的变革依赖于生产方式的变革,要改变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必须首先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三)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
马克思认为应该把拉萨尔派说的“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公有”改为“把劳动资料变为社会共有财产”。提高两个字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原则,生产资料仍然被资本家占有,只有将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才是改变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成为公共财产是马克思在论述实现分配正义的保障时提出来,只有解决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的问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之后,才能来进一步思考如何实现分配正义的问题。“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它财产的人,在任何的社会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在不拥有任何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劳动者只有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了才能获得在社会上生存的权利。马克思在《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就阐述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问题,他认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会导致劳动的异化。并且进一步说明异化劳动本身蕴含着否定、扬弃自身的力量,私有财产作为异化劳动的结果,也会随之衰亡而衰亡。
三、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和发展
中国的分配制度是对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是一脉相承,也是时代的产物。马克思分配公平理论在中国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同时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我国分配方式经历一个从单一分配方式到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转变,这种转变正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提高和意识到其他生产要素对推动财富增长的力量也很强大。与马克思所提出的分配公平理论的时代相比现代中国的有着更多的特殊情况,在当今社会脑力劳动比体力劳动更具有创造力,这要求我们要在新的情况下要辩证发展的看待马克思的分配公平理论。
除了劳动能够创造财富之外,马克思也指出过其他生产资料同样能创造财富。马克思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只有具备了相应的对象和资料之后才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除了劳动和生产资料之外,我们发现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科学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成了除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之外的另两项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显而易见,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支出由体力为主变成了脑力为主。在新世纪里,现代劳动的知识含量空前增大,劳动的创造性日益提高,脑力劳动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3-1956三大改造期间,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向社会主义过渡,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上采取从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原则,改造的途径是经过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与之相对应的分配方式是互助组按照经营所得,初级社按照按劳分配以及农民入股的土地分红,到高级社时期就是完全的按劳分配。集中生产的方式对于解决一家一户独立耕作所面临的缺少生产工具和劳动力等一些问题,在最后分配上完全采取按劳分配的方式,前提是土地、生产资料都是归集体所有,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在城市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国家机关内部主要采取了两种收入分配制度: 一种是供给制,供给制是根据地时期遗留下来的一种分配形式。另一种是工资制,工资制是新引进到国家机关的一种收入分配制度,实行工资制的目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了不同职务所做的贡献也不同。在企业所有制方面也包括两种形式: 一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由于全名所有制企业的建立渠道的不同,有的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的,有的是根据地时期建立的国营企业,收入分配也采取了多种形式。在这两种建立渠道不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开始也实行了不同收入分配形式,有供给制的,也有工资制的,还有混合工资制的。三大改造是为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当时国内的存在的经济成分比较多样,分配方式也是不断调试的过程。
2000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鼓励多劳多得,肯定劳动创造财富。同时鼓励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让其他创造财富的方式加入进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方式。
(二)将共同富裕具体化,坚持以人为本
“全民共享”目标是马克思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所设想“实现人类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延续,马克思认为,每个社会成员无论自身条件如何 , 都有同等的基本生存与发展权利,每一个劳动者都有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福利的权力。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步骤和目标,在改革开放政策和鼓励发展经济的推动下“先富”确实实现了,但是“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还是任重道远。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共享发展,就是要不断把“蛋糕”做大的同时又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共享”的对象是“全民共享”,首先是体人民都能从改革发展中受益。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的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肯不肯定。全民共享就要使各阶层、各民族、各地区的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其次,全民共享绝不意味平均共享,我们也要肯定多投入的人享有更多的收获。“共享”的内容是“全面共享”,马克思说的到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首先要物质财富十分充足,社会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其次要满足人民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人民的需求也是全面的需求。发展的全面性和人的需求全面性,决定了人民共享的全面性。从领域来说,全面共享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共享,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缺位。
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转变,主要矛盾已经是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马克思曾经指出一个社会形态的持续长度取决于这个社会中主要矛盾的展开和解决。解决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人与人之间收入的差距,对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向更高阶段迈进具有重要意义。2020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年,我国的脱贫攻坚进入最后阶段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在距离实现分配理论推动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我国更进了一步。
(三)“三次分配”,市场、政府、个体共同参与调节
第一次分配也称为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指各生产要素例如劳动或者生产资料或者资本投入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益所带来的总收益来进行分配,初次分配主要尊重效率的原则,效率不仅是在经济活动参与者在投入劳动或者投入生产资料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的效率,还有调动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再反作于经济效率。初次分配是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经济活动参与者通过劳动力、资本、生产要素、土地等生产要素自觉参与经济活动。政府在幕后起着管控的作用,通过法律和政策保护合法收入。进一步促进初次分配下的公平要增加居民收入,着重保护劳动所得,鼓励勤劳守法致富,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第二次分配也称为再分配,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要素不断流向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造成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和人与人的差距越来越大。政府通过税收利用法律政策等方式,一方面要从量上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构建合理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另一方面,在法律的约束下完善公共。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六大还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就确立了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目的就是既要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以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社会不稳定。
第三次分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指向的是济困扶弱,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其主体是社会力量也就是社会个体,其形式或途径是包括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在内的社会公益事业,其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
结语:马克思的分配公平理论是对资本主义下的的分配方式的批判,对未来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设想,也是对拉萨尔学派的分配理论的批判下建立起来的。他在分配公平理论中所提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收入分配公平的制度保障、生产决定分配、社会主义两个阶段的分配方式对于现在的中国这些理论仍然是不过时的。对我们国家分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缩小城乡差距、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解决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2.4.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9:第428页.
[3]资本论:第一卷[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9:第109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第26页.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第365页.
[8-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第429页
作者简介:赵旭惠(1996—),女,四川内江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职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