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优化措施探析
段常辉
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710075
摘要:在企业信息化的过程中,财务信息化是非常关键的环节之一,对于增强企业管财务管理能力、推动战略目标实现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在财务信息化方面收获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正在由过去模式单一的电算化进一步转向集成化转变。在实现这一巨大转变的过程中,财务共享中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于此,国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对策,才能促进财务信息化管理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
引言
在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财务共享中心是非常关键的环节之一,对国有企业创新财务管理、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实力、推动国有企业的集团化、集约化等方面都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1 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的现状
1.1 我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的进程
自上世纪末期开始,我国国有企业开始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到现在为止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具体来看,我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础数据录入电子化。在这一阶段,企业的销售成本、固定资产等一系列基础数据录入电子化,成为我国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开端,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巨大转变。第二阶段,管理模块多元化。此阶段立足于财务管理内容目标,持续丰富管理软件模块的内容,科学设置操作程序,增加了财务表单。一方面,实现了对工作流程的固化,另一方面优化了工作模式。第三阶段,财务整合。依托财务信息化,有效破除国有企业内部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部门相互之间原本的独立分散状态。借助于财务核算软件,实现了对企业内部各业务的有机整合,促进财务管理业财一体化。这样一来,既实现了财务管理由事后向事中的有效转变,还提升了财务管理增值作用。
1.2 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的重点任务分析
新时期财务信息化已经完全融入企业信息化的全进程之中,通过业财融合等方式使得财务管理价值实现更大增值。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大、经营范围日益拓展、财务管理工作量急剧攀升,大量的高重复性、低附加值业务能够通过财务共享中心的建立得以妥善解决,其独特的信息归集整理作用,可以大大提高财务处理效率,完善财务管理目标和制度。所以,目前阶段,财务共享中心是企业发展到特定阶段必然的结果。
2 国有企业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中的风险
2.1 模式定位风险
国有企业在构建财务共享中心的过程中,模式定位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其直接影响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形态和预期作用。当前,我国企业在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过程中,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管控型模式。其聚焦基础财务处理、财务监督的有效融合,是增强国有企业财务管控力度的重要平台。二是服务型模式。其着眼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全面推动财务管理价值增值。这两种模式的建设,路径与实际价值各不相同。国有企业在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应该立足企业自身财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科学定位与企业自身相适应的模式。实践过程中,模式定位风险普遍存在,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主观风险,不能够紧密结合企业管理资源,易出现管理基础无法更好保障财务共享中心作用发挥等风险,这不但会对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进度带来不利影响,而且非常容易增加建设成本。
2.2组织架构设计风险
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过程中,组织架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其与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模式紧密关联。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模式之间的差别,导致对组织架构设计有各自不同的要求。组织架构设计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设计和模式不相配套。组织架构的设计脱离了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模式,尤其是管控型模式,其设计风险较服务型模式更突出。二是职能模块不够明清晰。有效的组织架构必须建立在职能模块的支撑之上。职能模块是财务共享中心推动财务管理的依据所在。如果职能模块不够清晰,必然使其没有办法形成对组织架构的强大支持,一方面导致业务不够流畅,另一方面非常容易出现权责不明现象。
2.3管理流程风险
在国有企业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时,管理流程风险较为常见,其风险往往表现为来自下属企业的抵触。在过去管理模式之下,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业务独立权,而且不同企业在开展同一业务时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管理习惯等诸方面的不同。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过程中,必然会打破过去的模式,导致以往下属企业个性化管理模式和财务共享中心新管理模式互相不适应,传统模式的生存空间缺乏,进而导致国有企业下属企业对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存在着抵触。
2.4人力资源风险
财务共享中心是国有企业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重点内容之一,其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复杂性等一系列特征。基于此,除了硬件建设方面的风险,外在人力资源方面,尤其是财务部门人力资源方面,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问题。具体来说,第一,工作能力风险。从宏观层面来看,财务共享中心是财务信息化范畴的一部分,然而和过去的财务管理相比,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不管工作内容还是工作模式,财务共享中心都展现了自己的独特性。所以,其对具体工作人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构建财务共享中心之初,很多员工都是由传统的财务部门转隶过来的。因此,不适应的问题非常明显。这对财务共享中心实现自身建设目标和日常的有序运转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第二,工作主动性风险。财务共享中心的工作有时要求工作人员长时间重复操作单一内容,具有很高的枯燥性,而且员工由于长期从事单一工作模式,无法有效掌握其他的财务管理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工作人员未来长远的职业发展非常不利。时间一长,不可避免产生懈怠情绪,进而导致员工流动风险的增加。
3国有企业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对策
3.1精准定位共享模式
国有企业在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模式定位的错误,将极大地影响财务共享中心职能的全面发挥。所以,在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过程中,精准定位是基本前提之一。第一,要全面剖析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过程中,应该紧密结合目前财务信息化的现实需要,一步步向业财一体和财务管理价值增值转变。第二,全面剖析财务管理条件。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应该紧紧立足当前实际,要不然极有可能产生财务管理资源和水平不足以保障财务共享中心运行的问题和现象。在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过程中,要真正实现对需求分析和条件分析的全面结合。在此基础上,实现建设模式的精准定位。第三,和下属企业全面沟通。在构建财务共享中心的过程中,必须切实重视沟通交流,充分征求下属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产生抵触情绪。
3.2科学设计组织架构
在国有企业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过程中,组织架构一方面是建设模式的外部体现,另一方面是流程安排的基础工作。因此,作用特别关键。立足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组织架构设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隐患,应该通过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具体来说,第一,要科学界定设计内容。应该着眼企业模式定位,立足财务共享中心模式更为科学的运行,有效界定组织架构内容。第二,及时优化组织架构。财务共享中心组织架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立足企业实际和财务管理现状,持续优化和调整。即使相对较为宽松的服务型组织架构,同样需要为管控的升级留出必要空间。国有企业应该积极构建财务共享中心评估制度,以实现对财务共享中心职能履行效果的及时反馈训,并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和调整。第三,加强监督控制。组织架构内部风险一样存在,既包含有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下的风险,更具有新时代下财务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企业应该把不相容职务分离视为关键点,科学界定信息管理岗位权限,界定信息管理岗位的分级,有效确定各级人员相关权限,以确保财务共享中心组织架构的科学化、高效化。
3.3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构建财务共享中心,其目的是为企业整体经营服务,确保每一个部门的信息都能在平台上得以更好体现。所以,管理流程科学规范是推动财务共享中心建设的基本前提。根据目前管理流程存在的一些不足,应该从以下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第一,建立全面、规范的作业标准与流程。唯有规矩,能成方圆。在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规范化的标准与流程是各个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实践中,国有企业必须着眼财务共享中心建设要求,持续健全财务管理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内容真正有效嵌入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并随外部环境和企业现实状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实现作业标准和流程的持续优化与提升。第二,加强操作流程标准化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和过去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两者差别巨大。因此,国有企业在推动下属企业和新接收业务流程标准化的过程中,应该注意:首先,要全面查找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标准、流程等各方面出现差异的原因所在,对非标准流程采取先单独收集的方式。其次,通过内部沟通、外部协调等方式来逐步消灭与共享财务中心建设标准不相符合的内容,一步步建立起规范高效规范的标准流程。
以笔者所工作的集团为例,刚开始构建财务共享中心时,通过大量全面深入的调研,对各个下属企业、各个行业的流程、规范、制度以及结算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收集。在整合、完善、提升的基础上,构建起了集团整体的标准和流程,并在集团主业公司率先上线,经过逐步完善优化之后,在集团内部全面推行开来。
3.4加强人力资源培训
能否提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成为财务共享中心能否顺利构建与科学运行的重要条件。实践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人力资源建设,不仅要健全人才引进制度,还要完善内部培训机制和激励制度。通过持续培训与加大激励机制,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高素质财务人才流失风险。同时,加强校企合作,因为高等学校是财务高素质财务人员的摇篮。总之,国有企业应该不断督促企业财务人员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逐步推动由过去“核算型”财务向“管理型”财务的持续转变。
参考文献:
[1]孙春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改革探究[J].商场现代化,2022(20):186-188.
[2]张静妹.信息化建设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总会计师,2022(06):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