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在舞蹈创作中的关系及作用
尚艺晗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 100081
摘要:舞蹈创作实践与音乐这一要素水乳交融,彼此紧密联系。将音乐与舞蹈结合应用,既符合两者的性质和旨趣,又能够赋予舞蹈创作更强的渲染力,给予舞者更顺畅的感情宣泄通道。本文就音乐与舞蹈创作的关系及作用进行阐述,旨在为舞蹈创作提供音乐层面的助力,使舞蹈与音乐相得益彰,互为映照。
关键词:音乐;舞蹈创作;关系;作用
音乐囊括了大量的内容及框架,是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由歌而舞的艺术实践创作生动概括了音乐与舞蹈的内在关系,借助音乐的深广度及多义性,舞蹈创作系统性及表现力大为增强[1]。舞蹈创作带来的感染力源于舞者注入诸多感情色彩,而感情色彩的烘托渲染,则与音乐的作用紧密相关。
一、音乐在舞蹈创作中的关系
音乐与舞蹈从关系层面概括,可表述为互相独立而彼此牵连。具体而言,如舞蹈缺乏音乐点缀,舞蹈则黯然失色。从音乐与舞蹈创作关系层面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两者特质相同
音乐与舞蹈是艺术上的两个门类,作为重要的两类艺术形式,两者可谓特质相同。一是音乐与舞蹈可视为抒情艺术范畴,在具体演绎上体现出强烈的节拍感,彼此都可作为塑造艺术形象的手段。二是音乐与舞蹈具有相同的目标,即注重表达人的感情,但从微观看,音乐更具抒情性,表现为抒情更加直接,而舞蹈则透过动作编排及音乐运用,达到感情抒发的目的。三是音乐与舞蹈都具备较强的韵律节奏感。音乐中节拍的作用毋庸赘言,舞蹈创作也遵循节拍节奏,通过运用节拍,尤其是肢体动作实现感情的传递及共鸣的达成[2]。例如,音乐乐曲的缓慢轻快与舞蹈动作的张弛快慢,就是韵律感的具体体现。从实践看,近些年爆红网络的《只此青绿》舞蹈,通过古琴乐为主配,搭配民族乐器演奏,外加舞蹈动作特别设计,整体呈现出彼此不可分割的艺术情境氛围。
(二)两者相辅相成
音乐与舞蹈相辅相成的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音乐节奏同一性外,还体现在两者在感情表达上的互补共融。首先,音乐节奏通常作为舞蹈创作实践的引领者,不管独舞还是群舞,音乐节奏都是酝酿舞者感情色彩的主要催化剂,如音乐节奏杂乱无章,舞蹈创作难言成功。从好的舞蹈编排看,高水平质量的舞蹈呈现出动作、感情及音乐的高度统一性,一些舞蹈创作之所以常作常新,也正是掌握了音乐节奏引领的奥秘,达到了音乐与舞蹈深度融合的状态。其次,音乐的抽象与舞蹈的直观互相补充。音乐这一艺术形式可以完全独立存在,但当其独立存在和演绎时,经常剥离不了自身带有的抽象性,有时难以完全释放音乐创作者的感情及趣味。此时,舞蹈本身的直观或者具象化就发挥出其调剂功能作用,可更加充分表现音乐人的情感诉求。反过来,舞者在通过舞蹈动作传递艺术情感或旨趣时,如无音乐点缀,往往显得空洞,使舞蹈魅力大为失色[3]。因此,音乐与舞蹈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第三,音乐与舞蹈在结构上有着外在范式与内在考求的统一。音乐创作受音乐特征影响,在结构形式上有着一定讲究,音乐结构会对舞蹈结构施加指导性影响,而舞蹈语言也受到音乐结构的启迪。乐句与月段嵌入到舞句及舞段中,内化为两者曲式的统一。不同的音乐风格指引下,可以形成不同的舞蹈风貌及特征。
二、音乐在舞蹈创作中的作用
从音乐与舞蹈创作的关系看,两者彼此不可分割,从作用属性看,音乐融入舞蹈创作,其起到的作用大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音乐基于舞蹈创作的启发作用
舞蹈创作根据不同的类型可以生发出不同的创作理念思路,各种类型的舞蹈在艺术指向及表现形式上也不尽相同。要在舞蹈创作多维度空间中游刃有余,音乐的启发作用不可或缺。一是通过音乐达到舞蹈与音乐在风格层面上的统一协调。舞蹈创作应选取适当的乐曲曲目,结合乐曲的风格特征对舞蹈的整体风格及创新点进行启发。例如,音乐中的重要一点是节奏的设计及掌控,节奏同步带领舞者运用及调配自身在舞蹈时的气息变化,此时音乐节奏的启发性就突出出来[4]。音乐节奏的张弛有度及取抑扬顿挫,可以让舞者在做出舞蹈动作后更为矫健轻灵,彰显出节奏美;音乐节奏的舒缓平和,可以启发舞者在温柔可感的音乐氛围中做出柔和动人的动作。二是通过音乐的选择凸显出舞蹈的特征及艺术旨趣。舞蹈创作受音乐启发的另一个表现是音乐选择的多样性给舞蹈动作的多姿多彩提供了空间。音乐选材可对舞蹈动作的美感丰富度产生启发作用。舞蹈精品往往在熟稔音乐的舞者身上呈现,就说明音乐对舞蹈产生直接影响。例如东北大秧歌选择的音乐多为跌宕起伏、迂回曲折的旋律类型,体现出强烈、火爆、欢快、俏皮、风趣等特点,侧面表现了东北地区人们的性格特点及生活态度。再比如我国西北地区的舞蹈,如新疆舞“赛乃姆”,在搭配的音乐选材上,力求旋律活泼可感,音乐传唱性高,强调旋律与节奏的一体化,传递出新疆人们乐观向上又热烈欢快的情绪,间接表达了西北区域人们的显著性格特征。
(二)音乐基于舞蹈创作的指导规范作用
舞蹈创作有一定之规,而音乐恰巧凭借自身的范式起到指导规范作用,也就是说,音乐在自身节奏范式框架下,可以对舞蹈创作的展示及动作的呈现方式进行规范和纠正[5]。一是舞蹈创作与音乐节拍的趋同。舞蹈节奏与音乐节拍是一体内在关系,两者具有极强的契合性,音乐节拍的快慢高低会对舞蹈动作的协同与否进行检验审视,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干预。二是音乐指导下的舞蹈张力感更强。在进行舞蹈表演的时候, 需要将舞蹈和音乐二者自然充分的结合在一起, 避免出现二者脱离的情况。音乐需要给舞蹈内容服务。选择正确音乐能够让舞蹈张力十足。比如改变的大型协奏曲《黄河》的同名舞蹈, 编导通过感染力和情感丰富的肢体语言,将形象生动的展现了出来, 能够让语言音乐的形象化和可视化更强, 观众也能够在观看的过程中, 更好的了解那个时代的精神和情感。再比如苗族舞蹈《水姑娘》, 在音乐的选择上以本民族的音乐为主,如此能够体现出传统性欲创新性的统一。此舞在完整保留苗族艺术精髓的情况下,又抓住了现代舞本身的变化和动作特征,将多彩灯光和舞台动作结合在一起, 将舞蹈情感很好的传递了出来。而舞蹈大师杨丽萍的众多作品,其舞蹈动作可视性极佳,但背后的音乐指导规范作用同样被业界所关注研究,这也是音乐基于舞蹈创作指导规范作用的生动说明。
结语
音乐与舞蹈创作是一体两面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音乐的听与舞蹈的看正是两者关系的外在显现。在理清音乐与舞蹈创作的关系后,应发挥音乐的启发及指导作用,在舞蹈创作的前中后各个阶段将音乐融入其中,从而创作出更具艺术美感价值的高水平舞蹈。
参考文献:
[1] 闫晋. 谈舞蹈创作与音乐创作中的同质性思维[J]. 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22,(3):27-34.
[2] 宋姚. 论舞蹈创作与音乐结构的关系[J]. 当代音乐,2021(3):157-159.
[3] 杨越,刘倩. 浅析音乐在舞蹈创作中的意义[J]. 中外交流,2021,(12):31.
[4] 刘璐. 舞蹈创作中音乐的选择与运用研究[J]. E动时尚,2022(10):103-105.
[5] 郭晓萌. 论舞剧创作中音乐与舞蹈的民族性融合研究[J]. 普洱学院学报,2022,(6):1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