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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应对美国对等关税的对策

作者

陈俊

无锡开放大学 214011

摘要:自2025年4月9日12:01起,美国对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征收更高的个性化“对等关税”,税率从10%到49%不等,例如,中国被加征34%的关税,中国台湾32%,欧盟20%,日本24%,韩国26%,印度27%,越南46%,柬埔寨49%。本文主要从美国对等关税提出的经济背景和内容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中国 美国 对等关税

一、研究意义

全球经济整体增长速度趋于缓慢,2025年预计增长3.3%,低于历史平均水平。从短期看,全球通胀下行趋势放缓,部分经济体面临通胀反弹风险,全球债务规模扩大,贸易保护主义抬升。作为世界经济前两大经济体,中国和美国如何解决当前出现的较为严重的贸易摩擦问题直接关系到整个世界经济的走向。

二、贸易保护理论概述

(一)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者认为,财富即金银。只有通过贸易顺差,即出口商品换取金银,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他们主张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促进出口和限制进口,例如给予出口商补贴、提高进口关税、实行贸易壁垒等。国家应该积极干预经济活动,通过制定经济政策来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国家的职责是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确保国家的财富不断增长。

(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理论忽视了各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后发国家需要通过保护幼稚产业来发展生产力。一国处于发展初期的产业往往不具备国外成熟产业的规模经济和竞争力,因此需要通过国家干预和保护政策,帮助这些产业成长,直至其具备国际竞争力。李斯特认为幼稚产业必须是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暂时无法与国外成熟产业竞争。保护条件是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时期后能够成长自立。他认为并非所有产业都需要保护,只有那些经过保护能够成长并获得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才值得保护。保护措施是政府通过征收高关税来限制外国竞争产品的进口,同时对国内不能自行生产的机械设备给予免税或低关税。政府应为幼稚产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条件,甚至直接补贴。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不是无休止的,超过规定期限后,即使产业尚未完全成熟,也应解除保护。

(三)超贸易保护理论

超保护贸易理论(Super-protection Trade Theory)是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提出的一种国际贸易理论,它试图将对外贸易与就业理论联系起来,主张通过国家干预来实现贸易顺差,从而刺激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凯恩斯主义认为,贸易顺差能够带来黄金储备增加、货币供应量扩大、利率降低,从而刺激投资和国民收入增长,缓解国内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相反,贸易逆差会导致黄金外流、物价下降、经济萧条和失业增加。他强调国家干预,主张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干预对外贸易,包括提高关税、实行进口配额、外汇管制、出口补贴等,以减少进口、扩大出口,实现贸易顺差。他认为出口增加会通过连锁反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增加国民收入和就业。

三、美国对等关税提出的背景与内容

(一)对等关税提出的经济背景

1、贸易逆差问题:美国长期存在巨额贸易逆差。2024年中美贸易逆差仍达3610亿美元,占美国总逆差的39.3%。美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仅为11%,这种“去工业化”趋势导致美国进口需求刚性,大量消费品和工业制成品需要依赖进口,从而导致贸易逆差。美国的低储蓄率使得美国需要大量进口商品来满足其国内的消费需求,从而导致贸易逆差不断扩大。贸易逆差使美国进口产品对其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严重冲击,特别是制造业,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加征关税来减少贸易逆差,保护国内产业。

2、制造业空心化:美国制造业在过去几十年中逐渐外移,导致国内制造业空心化。特朗普政府希望通过“对等关税”政策,推动制造业回流,实现所谓的“再工业化”。美国的高人均GDP和高劳动力成本使其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技术、服务和消费的高端位置。这种产业结构调整使得美国企业更倾向于将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外包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导致国内制造业的萎缩。美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增长,导致资本流失和国内产业萎缩。一方面,资本供应不足使得国内制造业投资减少;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追求更高回报率,将生产资本转移到金融、房地产等虚拟经济部门,进一步加剧了制造业的空心化。

3、经济困境与滞胀风险:美国经济当前面临增长放缓、金融环境紧缩、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就业市场疲软、财政与债务问题、通胀与货币政策僵局、商业地产危机、外部冲击和政策不确定性等多重困境。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增加了经济衰退的风险,市场对美国经济前景的担忧情绪不断加剧。同时,对等关税政策的提出使美国面临“滞涨”风险,即经济增长停滞与通货膨胀并存。

(二)美国对等关税的主要内容

自2025年4月5日12:01起,美国对所有国家的进口商品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覆盖海港、机场及海关仓库的入关商品。自2025年4月9日12:01起,美国对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征收更高的个性化“对等关税”,税率从10%到49%不等,例如,中国被加征34%的关税,中国台湾32%,欧盟20%,日本24%,韩国26%,印度27%,越南46%,柬埔寨49%。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总统有权根据贸易伙伴的反应调整关税。如果贸易伙伴报复,总统可以增加关税;如果贸易伙伴采取措施纠正非互惠贸易安排,关税可以降低。部分商品被排除在“对等关税”之外,包括钢铝、汽车及零部件、半导体、药品、铜、金银及部分能源产品。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部分商品也因《美墨加协定》而暂时豁免。这些关税将持续有效,直到总统认为贸易赤字和非互惠待遇造成的威胁得到满足、解决或缓解。

四、中国的应对策略

(一)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中国应坚定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严格遵守WTO规则,全面履行入世承诺,继续推动新多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通过拓展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商签多双边经贸协定,与各国建立更加紧密、互惠的经贸关系。例如,中国积极参与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多个区域经贸安排,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还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凝聚国际社会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推动全球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二)内需替代外需,稳定经济增长

首先,积极促进消费增长,提振实物消费。包括积极促进住房、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深入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支持直播带货、即时零售等新业态。加快实施“两新”政策,加力扩围实施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相关产品销售。其次,优化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加强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激发民间投资,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营商环境,稳定企业投资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后,强化宏观政策协同,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等政策协同,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

(三)对等回应,以谈促和

针对美方的对等关税措施,中方可以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适度对等关税。此外,也可以保留进一步采取包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起诉美方相关做法的权利。中国应敦促美方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尽管中国采取反制措施,但始终应强调对话和谈判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只要美方有诚意,愿意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态度进行谈判,中方也愿意通过对话解决分歧。

参考文献:

中国政府关于反对美国滥施关税的立场https://www.fmprc.gov.cn

世界贸易组织官网 https://www.wto.org/

作者简介:陈俊,1980,男,无锡,无锡开放大学教师,讲师,研究方向为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