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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及实践路径研究

作者

吴红霞 李帅 韩泽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市 100176

摘要:为深化促进体育强国建设工作,让体育人才成为体育强国的第一资源。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我国体育事业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对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人才培养也亟需做出改变。本文利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梳理我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探索新时代高水平运动队后备人才的发展方向以及培养路径。

关键词:高水平运动队;体教融合;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我国经济体育在建国以来快速发展,为迎合未来发展需求,我国效仿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的竞技体育发展道路,借鉴竞技体育发展经验,让高校着手成立高水平运动队,让学校体育承担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任务;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穿新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机制[1],要建设体育强国,适应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发展,要以史为鉴结合现实情况,通过对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历程、现实困境、推进策略等进行全方面总结和系统梳理,结合我国高水平体育人才发展的目标定位,总结出未来我国高水平体育人才培养之路。

1高水平运动队发展历程

1.1起步摸索阶段(1985-1994年)

为完成世界大、中学生运动会的参赛任务,积极鼓励我国高校体育训练的工作进展,我国开启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之路。此时我国面临两个现实问题:一是我国竞技体育所走的“举国体制”管理体制,导致体教分离;二是我国并非像其他走在世界前列的竞技体育强国一样,有着完善的培养机制。高水平队伍建设是我国体育改革的新尝试,由此高校开始承担起体育人才培养的重任。为实现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目标,1987年教育部首次确定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院校[2],对招收运动员、招生办法和运动员管理3个方面做了初步规定,为其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学校体育工作开始正式承担起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工作。

1.2快速发展阶段(1995-2005年)

1995年,教育部重新确定了53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院校,提出重点项目优先发展(以田径和篮球项目为主)以及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团做好准备的主要任务[3]。在此阶段篮球项目在1998年成功举办了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为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夯实了基础;2002年教育部重新对办队高校进行审核,具有资格的高校增加至161所,高水平运动队伍规模大幅增长。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将大学生运动会的接力棒正式交递给教育部,教育部开始全面接管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队工作,对此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了对办队审批以及运动员招生的管理。2005年创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增至235所,同时教育部与国家体育局对训练、招生、竞赛、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在政策的支持下,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体系得到了迅速发展。

1.3稳定发展阶段(2006-2019年)

随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快速发展,“重申报、轻发展”“学训矛盾”“学院成为高水平运动员收容所”等问题逐步暴露。2006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评估方案,优化高水平项目设置,将学训矛盾问题划为了工作重点[4]。2008年,重新确定了66所招收运动训练专业、38所招收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在此阶段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规模不断扩大,赛事增加,出现了如“体教结合”“一条龙”“校企结合”等多种培养模式[5],2017年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进行说明,进一步从招生、管理、教学、训练、竞赛、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明确指出高水平队的建设要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推动竞技体育发展和实现体育强国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6]。

1.4深化发展阶段(2020年至今)

随着建设体育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如何深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培养创新竞技体育人才、选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成为我国当下的主要任务。2020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再次强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重要性[7]。为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建设中所出现的学训矛盾、招生生源、管理办法等问题,教育部改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方式方法,采用“文化考试全部高考,专业测试全国统考”的方法实行招生政策[8],并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招生要求里面明确:2024年各运动队伍所招收运动员要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水平,文化课成绩要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目标提出了更具体要求,从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到服务为国争光战略的转变,标志着国家对于高水平运动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1月教育部明确指出要健全管理办法严格掌控,落实责任机制,确保教育公平公正,提高运动员成长成材[9]。

2 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实困境

2.1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机制

高校运动队的管理主要是由教育部和体育局共同管理,中国大学生协会协同管理,但教育部、体育局和高校之前,高晓宇运动队的管理建设仍难以实现较好的协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队伍与学校之间也存在壁垒,导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体制、招生制度以及激励、监督等相关队伍建设即止不健全,难以达到其发展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发展受阻[10];在训练资源上,搞笑的训练设施无法满足运动队的更高需求,训练条件差,每天有室内场地,特别是冬天需要去借用其他室内场地去训练。此外在医疗、科技等方面保障不足,无法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团队职称,科学训练无法保证,同时受伤风险大,伤病多;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之中教练员也难以达到高校高水平队伍的发展要求,大多数的教练员都是学校体育教师,不能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运动队训练中[11],教练员的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少,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训练之中。

2.2 高水平运动队竞赛体系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目的主要是参与大型运动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但体育系统的竞赛和教育部的体育竞赛系统是两个对立体系,互补交融,这也导致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参与大型赛事时难以满足学生运动员需要,而体育系统中的赛事规模和知名度高于教育部系统,许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没有办法参与,虽然一些优秀的运动员能够以通过双注册的方式能够解决竞赛参与问题,但仍无法保证大部分的运动员参赛的需求;在教育系统中还存在比赛数量少、参赛人数不多、竞技水平整体不高等情况。

2.3人才培养体制不健全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中还存在培养体系不连贯的因素,我国高水平运动队人才输送通道的衔接不紧密,运动员在成长过程中接受的科学训练以及文化学习难以保证其连续性和系统性,小、中、大学的输送机制的不连贯[12],尤其是部分运动员会在某地区上小学,等到初中的时候会更换另外一所学校,同时学制短参与高等赛事的话需要更长的时间,很难保证高校高水平运动员能够参与到更高的赛场中去比赛的情况。

2.4 高水平运动队多元化培养方式尚存偏差

在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30多年长河中,高水平运动队的多元化培养方式一直随着时代和社会需要不断调整,2022年教育部在《意见》中提出:各高校应该准确把握高水平运动队的功能定位以及建设目标,要为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这些重大比赛提供强大的后备人才支撑。与1985年提出的培养“四有”和较高体育运动技能的优秀人才相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诸多高校对于培养运动员学生还是学生运动员仍存在较大争议,部分高校为了所谓的“院校排名”而招收了大量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学生,并未综合考虑学生的未来发展以及培养方向,出现了例如“拿来主义”“唯成绩论”的办队理念,导致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并非高校自身培养,而高校所培养出的运动员很难达到高水平,与多元化培养方式存在偏差。部分高校招收、寄希望于省队、国家队退役下来的高竞技水平运动员参加运动竞赛,提升学校声望,有违高水平运动队的办队初衷。同时高水平运动队在招生过程常会出第一名未达到学校和教练的理想成绩,难获认导致拒之门外的现象,这些做法无疑都忽视了“培养”二字,有违运动队办队目标[12]。这也直接导致高校在招收此类学生时由于这些专业运动员的平均文化水平较低,难以达到高水平队伍的招考条件,对此各高校出现降低招生标准,降低学习要求、考试要求、毕业要求等一系列措施,这些降低门槛的做法实际上有违国家培养目标的发展需求,阻碍了高水平运动队的长期发展。

2.5 学训赛难以协调

学训矛盾指学生在校学习和训练之前的矛盾冲突,也是高水平运动队成立至今一直备受关注的问题,长期困扰了我国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尽管我国始终在探索学训问题的解决办法。除了生源外学生的学训赛的协调问题应该也是学训矛盾衍生出的另一难题,随着运动员运动水平逐渐提升,普通的地方比赛已经难以满足运动员的竞赛需求,因此部分运动员通过双注册的形式参与多渠道的竞赛,对此因集训、外出比赛而造成的请假、休学的情况也随之增多。尽管各个高校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一直在探寻学训结合问题,但一系列的做法也只是相对缓解了学训矛盾,并没有根本解决学训矛盾问题。

3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推进策略

3.1 加强建设健全管理体制

要加强建设健全高校运动队的管理体制,要在教育部和及体育局之间要达成共识,提高对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管理机制,而且高校及搞笑的管理部门要及时反馈队伍的问题,积极组织各个高水平运动员之间加强沟通学习,明确管理思想,相互帮助制定出符合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机制,分配好各部分的任务以及职责,加强教育部和体育局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机制,深化落实体教融合政策;其次是尽快落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统一考试政策,充分利用现代化测试手段确保开始的权威性,建立健全开始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落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公平性;还要建立健全对教练员的考核管理体系,实施教练员对提高运动成绩或保持能力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部分,充分调动教练员训练的积极性和工作的务实能力,增加教练员外出培训、交流机会。

3.2 建立健全竞赛体制

要不断建全竞赛竞赛体制,实现赛事融合,解决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赛事独立的问题,专业的运动员参与的比赛也可以让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生进行参与,解决学生注册运动员问题,让更多运动员参与到大型的比赛中来,调整赛制、组别等,例如北京体育大学在北京市首都高等院校中为普通学生参与的比赛,并在该比赛中列为甲C组;这样可以更好的融合赛制,提高高水平运动员参与程度;另外还要不断增加部分冷门项目的竞赛数量,让冷门项目的爱好者都来参与到更高的竞赛中来,让后备力量慢慢转变成为竞技力量达到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的目的。此外选择部分赛事在寒暑假进行举办,高水平运动员一般在外地或者是国内训练较多,高级别赛事的比赛参赛地点在国外部分比赛,高水平运动员要依照训练计划参加,很少有运动员能够参与更高级别的比赛,而且对于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来讲,场地的限制和不科学的训练计划也会导致他们无法参与本次比赛而去更高级别的赛事参与比赛,要及时调整竞赛时间,保证高水平运动员在国内训练,国内外参赛,充分发挥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杠杆力量。

3.3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制

在人才培养上要保证优秀运动员的输送机制,建立健全好大、中、小学的连贯性,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保证运动员在升学中有连贯的学校,保护运动员在成长和训练中能够接受专业性、科学化的训练方式以及系统的学习体系,建立好刺激值还能够解决运动员断档和升学问题,此外让运动员在参与比赛时不会因为年龄和时间收到限制;在建立人才培养体制时要多尝试探索出适合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模式,目前可以借鉴的模式如清华模式”“省队校办模式”等,结合社会、政府资源,形成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管理的育人体系[15]。这样在运动员成长成才体系中能够帮助运动员树立更高的运动目标,保证运动员在学习上也能够学有所得,为国效力。

3.4 培养多元化体育人才

根据新时代我国对于后备人才的发展过程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作为培养国家体育人才的重要部分,培养高校高水平运动人才也要求我们从多元角度出发,明确多维度的发展方式,跟随新时代我国对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发展不断提高新时代我国对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顶层要求,其次各部门要达成合力,根据规划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无论是学生运动员还是运动员学生,在培养过程还是要强调学生这一身份特点,再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进行战略部署,在培养过程中还应该重点表扬宣传运动成绩提升明显的队伍,不仅要和高校对比也要与自身对比,对其进行各种鼓励机制;同时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要服务与国家竞技体育的战略发展,着眼于世界,承担起为国争光、参加世界级比赛的重任,为我国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同时要结合实际根据运动队、运动员的发展潜力和特点,制定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发展战略和不同水平层次的培养目标,既保证能够为世界级比赛提供强有力支撑,又能积极引领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与建设,发挥高水平运动队的校园功能,又能培养出多元化的体育人才。

3.5 搭建学训赛融合体系

高校要积极响应2022年教育部给出的《招生改革意见》,面对教育部对招生生源的“保质缩量”政策积极应对,做好招生的过度准备,积极建立好破格和运动员入学专业选择的相应政策,提高整体办队水准,其次要加强运动队伍的建设管理制度,增加运动员在文化学习、运动训练上的管理,通过学习与毕业管理规定,加强对学生学分和必修课程的要求和标准,对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予以禁赛或停训等相应的处罚,利用制度监管提高学生自身对的学训问题的重视,加强“学训兼修”的观念。同时要组建合格的教练员团队,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社会资源建设复合型训练团队,可采取校内挖掘,校外重聘,内外并举,强化训练团队,通过科学的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效率。要加大运动队在政策、经济上的建设投入,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满足学习的基本需求。

4 小结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明确全国体育战线是新时代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对建设体育强国,推进学校体育发展、体育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高水平运动队是新世纪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点,是实现体育教育一体化的有力支持。为了贯彻习近平提出的新世纪体育强国理念,各高校应大力推进学校体育体制的改革、探索优良的高水平运动队的培养模式、强化队伍的统筹与管理充分发挥我国教育资源的优势、调动社会资源从而促进我国高水平运动队新时代学校体育发展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实现体育强国、为国争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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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 吴红霞 (1996一) ;女;汉族;北京市;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体育史、青少年体育

作者二:李帅(1977-),女,汉,山西,本科,研究方向:体育教学

作者三:  韩泽(1997一) ,男,汉族,山西,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运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