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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作者

刘俊杰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党校 010300

引言:鄂尔多斯市作为我国重要能源基地,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历史悠久,随着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成为必然选择。当前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管理体系不完善、技术方法相对落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探究分析这些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为推动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一、强化绿色矿山管理体系,提升生态保护监管水

(一)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标准评价机制

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亟需构建完备政策法规体系,形成全方位制度保障,相关部门应结合地区特点制定《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路径增强政策指导性与操作性。针对煤炭、稀土等不同矿种特点探究编制具体指导规范,细化技术要求构建多层次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绿色矿山评价机制,从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等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形成科学评价体系。市级层面应建立奖励补偿机制,对达标矿山给予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创建,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企业设定整改期限,逾期未达标者取消相关资质确保绿色矿山创建质量。各部门须加强协同配合,资源部门牵头环保、安全等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政出多门及标准不一问题,切实为企业提供清晰政策指引。

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修订与实施工作同步进行,应在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区域特色,制定符合鄂尔多斯市实际情况地方标准如《鄂尔多斯市煤炭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等,提高标准适用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根据实践经验及时更新调整保证标准先进性与实用性,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行业协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意见,增强标准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构建分类分级标准体系对不同规模、不同矿种企业制定差异化标准,既要体现标准严格性又要考虑企业现实承受能力,避免一刀切,建立标准宣贯培训机制,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理解掌握标准要求,增强标准执行力。加强标准国际对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通过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双轮驱动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有力指引与支撑,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二)优化监督检查流程,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构建科学高效监督检查体系推进绿色矿山常态化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格局,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用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模式确保监管全面覆盖。制定绿色矿山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范检查程序,明确检查内容增强检查针对性,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不同类型矿山实施差异化监管,将有限执法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提高监管效能。[1] 完善矿山监管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问题突出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实施联合惩戒,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建立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管模式,日常巡查重点关注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等常见问题,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或特定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绿色矿山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配备必要执法装备,如无人机、移动执法终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建立矿山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与融资贷款、项目审批等挂钩,发挥信用监管威慑作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建立查处结果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健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机制,将检查发现问题纳入绿色矿山评估内容,与评优评先、政策支持等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三)构建信息化平台,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

搭建绿色矿山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矿山管理智能化,以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为契机整合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信息资源,构建绿色矿山一体化管理平台,平台功能应包括矿山基础信息管理、绿色矿山创建过程管理等模块,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矿山企业在线申报系统,推动证照办理、统计报表等业务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率,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技术建立矿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实时掌握矿区地表变形、植被恢复等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推进矿山数字化转型构筑智慧矿山新模式,鼓励企业建设矿山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采矿、选矿等环节自动化控制与智能调度,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打造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数字化管理系统,利用三维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优化修复方案,提高修复效果,建立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闭坑复垦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管控确保各环节符合绿色发展要求。

二、创新绿色开采技术方法,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一)推广清洁开采工艺,减少环境污染负荷

积极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开采工艺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针对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富集特点大力推广煤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技术,减轻采煤沉陷、地下水破坏等生态问题。对于金属矿山推广应用湿式凿岩、喷雾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推行无氰提金工艺减少有毒试剂使用,对于非金属矿山推广应用机械化开采替代爆破开采,降低噪声、振动等影响。加强矿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膜分离、电化学等先进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最大限度降低矿山开发对周边水环境影响。[2]

加强开采工艺创新探究推动清洁生产技术集成应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绿色开采技术攻关,重点解决采选过程中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难题,建立绿色矿山技术创新联盟整合科研力量,共同研发推广适合当地特点清洁开采工艺,在矿山开采规划阶段引入清洁生产审核机制,从工艺设计源头把控污染物产生。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更新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引进先进环保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通过清洁开采工艺全面推广应用构建绿色低碳矿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协调统一。

(二)应用智能化采矿设备,提高资源回收率

推广智能化采矿装备应用实现精准开采与高效回收,鼓励矿山企业引进自动钻孔设备、智能采掘装备等先进设备,提高作业精度减少资源损失,支持煤矿企业采用综采工作面智能化开采技术实现煤炭资源高效回收。对于金属矿山推广应用精确爆破、精细采矿等技术,提高矿石品位降低贫化率与损失率,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系统,利用三维建模、地质雷达等技术精确掌握矿体分布情况,指导精准开采。

构建矿山智能化生产体系推动资源开发全过程优化,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示范矿山,打造集智能开采、智能运输、智能选矿为一体综合管控平台,推广应用 5G、北斗导航等技术,现矿山生产环节远程监控与智能调度。鼓励企业开发矿山资源优化配置系统,根据资源禀赋特点合理安排采掘顺序,优化生产布局提高资源回收率,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回收利用考核评价体系,将回收率指标纳入绿色矿山评价标准引导企业注重资源高效利用。

(三)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条

构建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弃物变废为宝,支持企业建立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将尾矿、废石等转化为建材产品如制砖、制砂等,鼓励煤矸石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发电、制砖等项目建设提高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水平。[3] 引导企业开展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回收,如从煤矿回收煤层气,从金属矿中回收伴生稀有金属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对固体废弃物利用率高企业给予税费减免、项目优先审批等政策支持调动企业积极性。

延伸矿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企业向下游延伸发展精深加工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如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化工产业,金属矿企业发展金属制品加工业,非金属矿企业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等。推动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等专业园区,促进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建立园区企业间物质流、能量流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废弃物交换利用,构建资源 - 产品 - 废弃物 - 再生资源闭环式循环经济模式。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转型,发展矿山旅游、光伏发电等新业态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全面推进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双赢局面。

三、深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新格局

(一)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开展绿色矿山创建专项行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与任务分工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组织企业参加绿色矿山建设培训,宣传绿色矿山建设重要意义与具体要求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环保意识。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环保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环保人员,将环保责任落实到各生产环节,引导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绿色矿山评选表彰制度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用地支持等政策倾斜,在招投标等活动中对绿色矿山企业予以优先考虑,发挥相关部门引导作用。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单位对绿色矿山建设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设立绿色矿山发展基金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健全惩戒机制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相关部门项目招投标、申请财政补贴等活动,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技术研发应用

拓宽绿色矿山建设资金渠道保障项目实施需求,设立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矿山生态修复、环保设施建设、清洁生产改造等项目,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金融单位开发绿色矿山信贷产品,为企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解决资金周转难题,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相关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矿山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设立绿色矿山技术研发专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绿色开采、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建立绿色矿山技术创新平台整合科研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建设绿色矿山技术实验基地,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4]

(三)推动多方协同参与,构建共建共享平台

构建相关部门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绿色矿山共建机制,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机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究解决绿色矿山建设中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大型矿业集团与中小矿山企业结对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中小企业绿色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开展技术交流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建立矿地和谐共建机制引导企业投身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矿区与周边社区互利共赢。[5]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建立矿山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环保投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开设绿色矿山建设专题网站,及时发布政策动态、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开展绿色矿山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媒体记者参观矿山,零距离了解绿色矿山建设成效,组织绿色矿山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矿山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格局,通过多方协同参与构建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共建共享平台,凝聚绿色矿山建设合力推动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结论: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多措并举,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创新技术方法等途径,构建现代矿业发展新格局,相关部门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模式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矿山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技术创新与资金投入,推广清洁开采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社会应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参考文献

[1] 史万森 , 郭君怡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J].江淮法治 , 2020(019):54-54.

[2] 张子旭 , 卢兆鑫 .“煤黑子”知行“绿水青山” 内蒙古广纳煤业集团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纪实 [J]. 地球 , 2019(1):3.DOI:CNKI:SUN:DIQU.0.2019-01-019.

[3] 佚名 . 建设国内一流 , 世界领先的智能化绿色矿山——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高家梁煤矿 [J]. 中国煤炭工业 , 2021(6).

[4] 白玉明 . 绿色发展 法治护航——《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立法侧记 [J].内蒙古人大 , 2020(8):3.DOI:CNKI:SUN:MGRD.0.2020-08-008.

[5] 张子旭, 卢兆鑫. 还给满山鄂尔多斯绿 内蒙古东胜区矿区生态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纪实 [J]. 地球 , 2018(11):3.DOI:CNKI:SUN:DIQU.0.2018-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