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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论与实践

作者

杨秀英

山东省曲阜市济宁学院 山东曲阜 273155

引言:

宋代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发展的关键时期,理学家以儒学经典作为根基,融合了佛道思想,构建了以“天理”为终极价值的道德哲学体系。这一时期的道德教育思想不仅影响着社会伦理秩序的建构,也通过书院、家训等多元载体,将道德教育渗透至民间,成为传统中国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典范。现阶段的道德教育中面临道德失范的挑战,重新审视现代理学家的道德养成教育理论,并且借鉴应用。在新时期的德育教育中,充分了解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的教育理念内容要点,进一步结合新时期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是非常重要的道德教育路径。

一、现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念的基本内涵

(一)天理本位

“天理”是宋代理学思想中的核心要点,也是这一时期道德教育和观念的重要核心,“天理”也是宋代理学家道德观念和相关理论形成的重要基础。宋代理学家提出了“天理”这一根基性的理论,将道德教育与“天理”全面融合,从“天理”这一出发点,发散形成了一系列道德教育的理念。天理本位的理念将道德教育的终极价值导向放在克制思域,回归到天理这个维度上,突破了先秦儒家提出的“仁”这一抽象性理念,将道德教育转化为对天理的认知和实践,德育教育,在实践中有了更加明确的哲学支撑[1]。

(二)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所形成的一种新型理论,所谓知行合一,更强调用理论支撑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这也是从根本上提升道德教育实践成效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对于现在的道德教育而言,更需要通过实践检验道德教育的成效,并且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本文探讨的现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论这一维度上来讲,宋代理学家强调道德认知应当与行为相统一。虽然不同的理学家,各自有自身的道德观念主题,但这一时期的道德教育理念核心集中在道德修养的认知层面和实践层面,强调理论和实践应当高度统一,规避了纯理论性、道德说教的空洞性。同时,也克服了经验主义指导下的道德实践盲目性,为德育教育提供了具有实操性的路径指引。

(三)修身养性

这方面的理念内涵透露道德教育在现在对个人的关注,强调高度重视个体的自我教育能力。在这个阶段,理学家认为道德修养的本质是为个人而学习实践的过程是一种发自本心的学习过程,主张通过反思和自省,提升自身的道德自觉。这一时期的理学家也强调个体内在道德判断力的培养,强调以自我修身为核心,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培育与提升道德教育的主动权,在这一阶段回归到个体,能够为实现德育教育的个性化和终身化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对于新时代的德育教育工作而言,从自身的本心出发开展教育工作也具有高度的适宜性[2]。

二、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的内容要点

(一)社会伦理的核心规范

现代理学家将社会伦理视为道德养成的重要基础及核心规范,以天理为重要依据,强调三纲五常的绝对性和普遍性,在程朱理学中,提出“三纲五常”的概念,理学家认为,社会伦理规范是源于天理客观性而存在的,更不是一种人为的约定。因此,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性。很多理学家都强调三纲五常中的核心内容,要求个体必须通过“格物致知”的工夫体认,并践行这些规范。此外,理学家还提出“礼”作为伦理规范的外在载体,主张通过日常礼仪(如冠婚丧祭之礼)的严格遵循,将伦理意识内化为道德自觉。这种伦理规范的追求具有绝对化的典型特征,意在通过规范迅速地建立,实现社会关系和谐稳定的目标,但其对个体自由的压抑也引发了一些后世的争议。

(二)社会责任的价值追求

现代理学家将社会责任视为道德养成的核心目标主张,不同的个体应当超越个人的一起思域,以观天下为价值导向,在理学家的观念中,认为社会责任的根基是“仁”与“孝”“仁”的本质,就是以天下为己任,强调担当精神,很多理学家所提出的理论也都是以天下为先为核心,关注公平和民生疾苦为主要内容。从实践层面上来讲,宋代理学家强调经世致用的治学态度,主张学问应当为社会治理提供服务,要求士人应当将道德修养和政治实践结合起来。另外,理学家还注重通过书院教育培养世人的社会责任感。在宋代,岳麓书院就是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本着仁孝的办学宗旨,成为宋代非常著名的道德教育学府之一。这一方面体现了理学教育。在这一阶段对社会责任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导致世人陷入了空谈心性忽略现实困境的情境之下[3]。

(三)义利观的价值重构

现在理学家对传统的义利观进行了根本性的重构,意在理学家的理念中成为道德养成的核心标准,而“义”的概念也进行了重新的阐释。在理学家看来,“义”是“天理”的体现,代表公共利益与道德原则;而“利”若脱离“义”的约束,则沦为私欲的产物。在相关理学家的概念中,强调道德选择,应当超越功利进行考量,但理学家也并非完全否定功利的合理性,而是主张“义以生利”,即通过道德实践创造符合天理的利益。既肯定了物质追求的正当性,也在实践层面强调,应当将义放在首要地位上。从实践的层面上来讲,理学家非常倡导以意志力的道德标准要求世人,在面对物质意义诱惑时要坚守原则。这种义利观更加客观,也更加理性,与现阶段的道德教育和道德标准体系的思路更具有贴合性,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宋代理学道德养成的教育理论,具有现代借鉴价值[4]。

三、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论的实践策

(一)家庭道德教育制度化

宋代理学家将家庭视为道德养成的重要起点,主张通过家规、家训等多种制度化的手段传承伦理规范。在新时期的道德教育中,这个理念可转化为家庭道德教育常态化机制的重要支撑。作为家长,可首先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的伦理契约,将传统的道德思想与家庭教育相联动,明确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状态和分工,在家庭环境中渗透进行尊老爱幼、邻里相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同时,也可借助现在李学理念中关于邻里相处,尊敬长辈方面的道德准则和制度,为德育教育找到更加科学的切入点 [5]。从现代家庭角度上来讲,借助节假日以及有深刻文化内涵的传统礼仪开展家庭教育也能够丰富家庭教育的内涵。只要家长能够在家庭环境中循序渐进地对孩子进行引导,从日常生活的长辈尊称、餐桌礼仪以及日常行为等方面入手进行引导,并且做好表率作用,就能够将家庭道德教育转变为家风、家理的形成和践行,为新时期的道德养成、德育教育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二)学校道德教育实践化

上文已经提到,知行合一是现代理学家倡导的又一重要道德观念。强调通过实践达到道德教育的效果,用实践检验理论,并且保证新时期的德育教育能够做到以理服人,以实践检验真理。在新时期的学校教育维度,学校方面可构建三维实践体系,开发专门的道德伦理课程,创设传统道德规范、问题情境,将传统道德规范的要求转化为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不同问题情境,让学生站在时代背景下探讨道德准则和伦理问题之间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对新时代的德育教育内涵和要求进行理解。在学校教育实践中,应当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其年龄特征,组织角色扮演,项目任务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实践活动,保证学校维度的德育教育,获得更好的实践引导效果[6]。另外,学校方面还可建立专门的实践学分制积分竞赛,创设个人行为规范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道德检验情境,鼓励学生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自主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标准,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准要求。最后,学校方面还可构建反思性学习共同体,通过案例研究、道德叙事实践的方式,让学生感受到道德教育与日常课程的学习以及实践之间的密切联系,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认知水平。

(三)社区道德教育协同化

社区对于道德教育也有非常重要的支持作用,理学家强调“理治”思想,主张伦理和道德规范的统一,在新时期的道德教育中,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和社会环境做支撑,形成协同性的社区道德教育体系非常关键。社区一方面可以通过与学校达成合作,为渗透德育教育提供支持。作为社区方面,也可遵循宋代理学道德教育理论的相关内容,制定道德公约,传承“乡约”精神,针对社区内的高空抛物、宠物扰民等影响邻里关系的问题,引起充分的重视。并且通过宣传教育和公示训诫的方式,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另外,社区还可整合本地区的文化资源,开展主题性的实践活动。例如,在春节期间开展家风传承故事会,以及以道德标准为基础的文化节和主题公益活动。一方面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另一方面,保证社区内的学生家长以及不同职业背景年龄背景的人员,都能够在宏观的社区环境中,接受渗透性的道德教育,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提升个人的道德水准。

(四)数字化指引下的创新融合

虽然宋代理学家所处的环境与当今的数字化环境有千差万别,在理学家们提出的“格物致知”思想是现代道德教育方法论的重要启示。在有先进技术和资源做支持的基础上,现代的道德教育更可借助数字化工具拓展德育教育的边界。在具体实践中,道德教育的实践可借助虚拟现实技术模拟养成教育理论为主题的虚拟实践空间,向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背景的群体进行呈现,将固定的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念进行活化,用更具实践性的方式展现出来。例如展示书院空间、展示家族谱系档案等,都能够将宋代理学家的道德养成教育理念进行具象化地呈现。老照片、家族传承档案、家族历史信息也可作为新时期道德养成教育实践的重要载体,不论是上文所提到的学校,还是社会范围内的社区组织,都应当积极组织相关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和资源,为取得更好的道德养成教育成效提供支持。这也是将现代理学家的传统教育理论转化为现代化的道德教育资源,提升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念,现代环境下的实践应用价值。

四、结束语

综合本文分析可知,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教育理论的当代实践既需要相关主体积极参与,又需要相关主体基于现代环境背景,深入理解现代理学家道德养成理论的内涵。只有做到深入解读内涵,才能够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分析内涵、理解内涵,并将理论作为付诸实践的重要指导。对于新时期的道德教育来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是有效的道德教育方法,应当得到充分地尊重,并在实践中积极推行。

参考文献:

[1] 王凌皓 , 于静滢 . 宋代教育制度创新的主要影响因素、卓越成就及价值意蕴探析 [J].

社会科学战线 , 2025, (01): 234-242.

[2] 黄园园 , 龚念 . “理”治山水,“画”境天地——理学对宋代山水画创作的审美影响[J].中国美术 , 2024, (06): 102-109.

[3] 张伊蒙 . 儒家王道政治的理学之维——评《王道的追寻:二程政治哲学研究》[J]. 燕山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23, 24 (03): 97.

[4] 徐沐熙. “道统无极生太极”:道家道教哲学与宋代理学的本体论互参[J]. 世界宗教文化 , 2022, (02): 114-119.

[5] 刘琉, 孙小迪. 南宋《乐记》理学化阐释的两种路向——朱熹与杨简《乐记》中礼乐思想比较 [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2020, 34 (06): 161-169.

[6] 陈睿超 . 王阳明《南赣乡约》的思想、现实基础及其当代启示— 一个传统中国的“简约治理”个案 [J].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2020, 22 (06): 64-70.

作者简介:杨秀英,1986 年10 月生,女,汉族,山东泰安人,博士,研究方向:教师教育;数字教育。

本文系山东省 2025 年度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中国宋代理学对现代启蒙教育的启示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