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多方责任主体的划分与承担机制探析
曾民荣 张俊恺 杨宇鹏 张楚亭
天津商业大学
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技术迅猛发展之下,智能驾驶车辆正在走向商业化应用,变成现代交通系统中的关键部分。这样的转变促使产生不少法律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对事故责任判定。传统交通事故归责大多关注人的因素,可自动驾驶场景里责任承担者多种多样,牵扯到车辆生产者、软件开发商还有使用者等多方人员。文章想要细致探究自动驾驶相关的交通事故怎样承担起责任,全方位考察现行法律规章存在的欠缺之处,给出更为合理又可行的责任划分方案,从而为推动该领域有序发展给予理论依据和实际参照。1
一、自动驾驶汽车事故中的责任主体及其责任划分
(一) 生产者与研发者的产品责任研究
将生产者和研发者作为责任主体是合理的。在传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体系中,生产者通常不会对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只有当车辆存在明显的缺陷,且受害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张权利时,才会发生。自动驾驶汽车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衍生品,尽管属于产品范畴,但是其产品责任机制的具体适用范围尚不明确。在确定产品责任归属时,应当以产品是否具有缺陷为基本前提,将产品缺陷进一步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缺陷等。 制造缺陷是指产品生产时与最初设定的目标相偏离,主要是工艺流程和技参数上的差异;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则表示就算达到设计标准,但因没关注到使用者的安全而存在风险。往后展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构成会越来越繁杂,安全程度也将更多地仰赖于设计是否科学以及风险提示是否正确,以往讲的制造缺陷所占比例大概率会逐渐缩减。
(二) 自动驾驶技术开发商的责任分析
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主体对整个系统的性能以及智能决策部分要负全责。该类系统的运作逻辑大多依靠软件算法来完成,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联行车安全。如果因为算法错误、数据处理失误或者设计漏洞造成事故,开发者必须依法承担相关义务。当自动驾驶系统因为环境感知不够而产生误判,进而引发事故的时候,开发者也要对技术层面的问题负责。目前全世界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去规范这个新兴领域里的技术责任问题 [1]。由于技术更新很快,而且应用场合千变万化,现存的法律框架在划定技术供应者法律责任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很难完全适应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
(三)车主与驾驶员的责任
自动驾驶车辆实际运行时,车主与驾驶员的责任划分表现出复杂性。当前技术虽部分取代传统人工操控模式,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依然要依靠驾驶员在某些情形下适时介入,尤其在半自动驾驶模式之下,如果因为驾驶员没有有效地接手而导致发生事故,那么驾驶员就要为其行为负责。特斯拉自动驾驶相关案例显示,由于驾驶员没有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责,最后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判定驾驶员需承担主要责任。车主和驾驶员的责任划分重点在于是否真正履行了必要的监控和干预职责。随着技术的发展,全自动驾驶或许会逐渐达成,但是现在怎样合理地界定双方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依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二、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模型与优化路径
(一) 构建综合性责任归属模型
由于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认定较为复杂,所以本研究建立了多层次的责任归属框架,把责任主体分成技术端和操作端两大类。在技术方面,车辆生产商、自动驾驶研发单位以及它们的服务供应商要对产品(包含硬件设备、软件架构和系统集成性能)的技术瑕疵或者功能异常负责。这部分责任划分应该联系设计上的瑕疵、编程时的错误以及传感器出现故障等因素展开细致的剖析。至于操作层面,驾驶员和车主就要为系统不能做到完全自动行驶时的操作失误承担责任,尤其是没有及时接手车辆控制权的情形。通过融合技术要素和行为特性,这种责任分配模型可以更好地诠释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相关的要素。
(二) 技术与操作责任的融合
自动驾驶技术快速进步的时候,现行法律框架很难有效地把技术责任和操作责任之间的联系整合起来,急需改善。目前的法律体系当中,技术责任大多由制造方和开发方承担,操作责任则由驾驶人员承担。由于自动驾驶车辆具有特别之处,这两类责任之间的界限需要深度融合。从立法角度来讲,要按照不同的自动驾驶模式来动态调整责任分配机制。在全自动驾驶情形之下,驾驶员的责任明显变少,风险更多地转移到技术提供者和制造商身上。而在辅助驾驶或者部分自动驾驶模式当中,即使出现技术故障,也要结合驾驶者的干预行为以及是否符合规范,以此作为判定责任的关键 [2]。
(三) 智能合约中的自动化责任判定机制
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更新推动着智能合约与自动化的责任界定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在自动驾驶事故处理领域中,借助智能合约所携带的规则体系,就可以针对责任认定和理赔流程实施高效的经营手段。当自动驾驶车辆发生碰撞情况的时候,系统采用集成化的算法迅速解析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来,并按既定逻辑框架精准分摊各方应负的责任,并自动启动相关补偿程序。在这种全新模式下,不但提升了整体事故解决效率,而且实现了非常程度上的公正度,而且有效防止出现人为偏差现象。由于它具备了对整套流程全方面自动化调控的能力特性,所以可以随时收集处理各类动态数据变化内容。其智能合约系统内置了规则体系,能对责任判定以及赔付过程展开高效管理。一旦自动驾驶车发生碰撞状况之后,就利用集成算法迅速分解事故发生原因,并按照预先设定好的逻辑架构,准确划分各方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然后根据这个判断自动启动对应补救程序。在这样一种创新方式之下,不仅极大地增强了整个处理环节的效率程度,并且使结果变得比较符合公允标准,另外还彻底杜绝了主观错误情况发生的可能性[3]。该系统能够做到全程自动化管控,因为它本身就带有能够随时收集并处理不同动态数据变化的内容特质。利用车载传感器网络装置以及内部设立起来的大容量存储单元这两者之间紧密关联的特征性质,就能获取有关于整个场景事故的所有来源数据(比如速度参数、行驶路径路线等等),并且再通过智能合约模型深度剖析这些事故原因来源背景,最后再形成一份标准型格式且符合规范条件下的赔偿方案计划来实行操作行为。
三、结束语
自动驾驶技术快速进步给现行法律体系带来全新考验,事故责任判定是急需解决的重要难题。这项研究关注自动驾驶交通事故里众多主体交互的复杂性,搭建起一套系统而科学的责任划分机制,把技术剖析同法学理论结合起来,详细探究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进程中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备途径。随着技术革新和立法进程持续前进,自动驾驶领域责任归属状况会慢慢清楚起来,给这项技术的可持续发展赋予制度保障,而且给相关决策制订给予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立法论与解释论——以民法典相关内容为视角 [J]. 郑志峰 . 东方法学 ,2021(03)
[2] 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侵权责任制度的反思与修正[J]. 林慧; 张建文.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21(02)
[3] 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致损责任研究 [J]. 张文睿 . 东南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