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盟书》所见三晋地区玉石文化
孙景豪
山东师范大学
摘要:春秋时期,三晋地区的玉石文化与其他地区存在显著差异。其他地区的玉石多用于装饰与仪仗,着重体现器主的身份地位。三晋地区出土有大量的玉石盟书资料,可体现出其玉石文化的不同内涵。三晋地区位于三大玉石板块中心,但其区域内玉石资源并不丰富,玉石文书材料也存在重复利用现象,玉石作为普遍的文字记录载体较为困难。《侯马盟书》系诸侯盟誓之文书,其用途反映出三晋地区玉石神圣化的内涵。
关键词:玉石文化;《侯马盟书》;玉石板块;祭祀
一、繁盛的玉石文化
先秦时期玉石文字起源于新石器时代,逐渐在商、周时期发展壮大。商代玉石文字多见于斧、柄形器等,以直线雕刻风格为主。形式上有刻辞和朱书两种。商代玉石文字载体多样,包括玉戈、玉璋等,用途广泛,将这个时期的玉器根据其功能分为礼仪、祭祀、陈设、生产、殉葬等五种。殷墟侯家庄、妇好墓等遗址出土大量带有文字的玉石器,如刻字石簋、朱书玉戈等。根据其上文字记载的具体内容,可分为纪事性的铭辞和方国名或族名、人名两种类型。[ 陈志达:《商代的玉石文字》,《华夏考古》1991年2期。]纪事性铭辞多包括祭祀、入贡、战争等内容,单篇文辞相对较长。名称性铭辞则多为国名、族名、人名等,单篇一般不过两三字。
西周时期玉石雕刻技术进一步提升,弯线条的运用增多。其文字多刻于玉器表面,纪事性铭辞丰富。如西周晚期的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晋侯夫人墓(M31)出土的刻辞玉环(I11M31:108),刻有“玫王卜曰我眾”等12个字。西周时期亦形成了宗法制度下的用玉、治玉传统,玉器成为宗法社会生活与政治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周礼》记载: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周礼·大宗伯》)
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周礼·考工记》)
玉器纳入宗法体系,反映了尊亲明信的道德观念,成为明君王之信、宾礼之信的重要象征。[ 叶友琛:《玉瑞与周代的诚信道德建设》,《东南学术》2015年第3期。]玉器的制作、使用存在严密的类宗法结构,体现在材质、造型、数量、工艺等方面的规范化、模式化生产。其尺寸、纹样等制式差异均象征着器主不同的身份地位,具有鲜明严格的宗法色彩。此外,西周时期强调君主的道德修养,佩玉作为德性操行的象征开始萌发,对后世玉德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至于春秋、战国时期,大篇幅的玉石文开始出现。其一般与盟誓、祭祀等活动紧密相关,反映了文字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其中以《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为代表。
二、晋玉石盟书与其神圣的玉石文化
《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能够真实反映春秋时期的盟誓现实。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为了巩固联盟或解决争端,经常举行盟誓活动。大型盟誓诸如葵丘、践土、黄池之盟等,小型盟誓不计其数。诸多盟会中,其具体现实的盟誓资料流传较少,多像葵丘之盟一般,记录于传世文献当中。《左传》僖公九年中记录的葵丘之盟盟约内容只有“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一句。《孟子·章句下》的记载相对丰富。但只是盟约内容的简明扼要版本。比之《夨人盘》所记盟约,不仅有约定的主要内容,还有当事人的态度和宣誓,以及时间、地点、与会成员,见证人、记录者的公证,存档等。《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则为春秋末晋国六卿举行的盟誓活动提供了具体现实的记录。其以玉石为载体,记录了盟约的大量文字资料。大篇幅玉石文的出现为了解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侯马盟书》玉片以圭形为主,一般长18厘米,宽2厘米,厚2—9毫米,也有薄如纸的。盟书辞文用毛笔书写,而非刻制。按内容具体可细分为宗盟、委质、纳室、诅咒、卜筮和其他六类。盟誓内容表示要尽心事主,不背叛,不侵夺他人资产,不与敌对方来往等,目的是通过对天地的盟誓以达到对参盟者行为的约束。同时也涉及春秋末晋国六卿中赵、中行、范氏之间权力斗争。《侯马盟书》涵盖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是研究春秋晋国社会的重要文献材料。其中既有晋国家族名目,也有各家族权力斗争的详实记载,还有社会制度、卜筮记录等。对内有利于研究晋国自身社会发展和春秋战国之际变化,对外也可用作其他国家制度变化和社会现实的参考。《侯马盟书》载体多是玉质或石质。这在同时期的文字记录中是比较少见的。当时主流的文字记录载体,多是青铜器、陶器、简牍帛书等,玉石的使用相对较少。
山东地区的玉石条件比之山西、河南要好,却没有玉石用于文字记录的具体实例。山东地区的文字记录形式亦是常见的金文、陶文、简帛等。如果说是受玉石文化影响,王公贵族偏爱使用玉石的话,同时期其他国家亦不见此。虽然当时玉石使用颇为常见,但多适用于饰品,而不是文字记录。反而只有侯马、温县得见玉石盟书。另外,《侯马盟书》的相关研究指出,作为载体的玉石存在有重复利用现象。即将旧有玉质盟书文字磨去,刻上新的文字。[ (日)江村治树著,王虎应,史画编译:《侯马盟书考》,《文物世界》1996年第1期。]可见,晋国实际上玉石储量并不丰富。
三晋地区的玉石文化含有对祖先神灵的崇拜。《周礼》记载: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周礼·大宗伯》)
玉石在祭祀活动中历来扮演着重要角色,被视为天地精灵的化身,扮演着连接天地的桥梁角色,具有极高的象征意义,广泛用于祭祀活动中。《周礼》所记“玉之六器”即是玉石用于祭祀的具体方法,以不同形质、品色的玉器,祭祀天地四方神灵。而《侯马盟书》其书写功用亦是通过向祖先神灵宣誓,昭示盟约的权威性。出土之文献则是《大宗伯》载“以貍沈祭山林川泽”的土埋之祭品。
《侯马盟书》中有“皇君晋公”一处记载。美国学者魏克彬认为,此之“晋公”指的是晋国都城附近的太岳山山神[ [美]魏克彬:《侯马与温县盟书中的“岳公”》,《文物》2010年第10期。]。这座山有学者考证认为其与晋国赵氏有着密切联系[ 白国红:《春秋晋国赵氏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1页。]。所以,此处之“皇君”可认为是晋国赵氏推崇之太岳山山神的尊称。盟誓时,其作为“诏明神”监督盟誓。此之山神形象亦可以追溯至秦人与赵人的共同祖先飞廉,意即太岳山山神崇拜实际上是赵人的祖先崇拜。用于盟誓记录的玉石载体,则也被赋予神圣的内涵。所以,三晋地区的玉石文化当具有神圣神秘色彩。虽然三晋本土玉石资源相对稀缺,玉石的使用也多有重复利用现象。但在盟约祭祀的场合,晋人依旧选择玉石作为盟约的文字载体,这足以体现晋人玉石文化中的其神圣的内涵。
结语
《侯马盟书》作为研究三晋地区玉石文化的重要资料,揭示了春秋时期该地区玉石文化的独特内涵。与其他地区玉石多用于装饰不同,三晋地区的玉石承载有记录盟誓祭祀文书的功用,而愈显其神圣化,反映了晋人对祖先神灵的崇拜与祭祀活动的重视。尽管三晋本土玉石资源稀缺,存在重复使用现象,但玉石并没有因此丧失盟誓记录载体的功用。盟书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及家族权力斗争,为研究春秋晋国社会提供了宝贵材料。同时,通过对比其他地区玉石使用情况,凸显了三晋玉石文化的特殊性。《侯马盟书》不仅是对古代盟誓制度的实物见证,也是探讨古代玉石文化、宗法制度及祭祀习俗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