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赋能穿透式金融监管:实践、挑战与路径
杨华蓉
四川轻化工大学 四川宜宾 644000
一、引言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嵌套化、业务交叉化趋势明显,传统分业监管模式已经难以应对跨市场风险传导。穿透式金融监管以“实质重于形式”为核心,通过对资金来源、业务本质、主体权责的全链条穿透,成为破解监管套利的重要手段。2016 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首次明确这一模式。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综合监管试点到网贷行业的细则规范,穿透式监管已逐步成为我国金融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人工智能加速应用与金融业态不断迭代的背景下,其实施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金融数据分散、资金流向隐蔽、跨领域协同不足等问题凸显。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其海量数据处理与智能分析能力,为穿透式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如何通过人工智能实现“穿透”的精准化、高效化,成为当前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课题。
二、人工智能赋能穿透式金融监管的实践现状
(一)穿透式监管的现有技术基础
我国穿透式监管已初步引入大数据技术。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例,通过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流向追踪;雄安新区在区块链金融监管中,尝试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记录资金链路,为穿透式核查提供数据基础。这些实践为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人工智能在穿透式监管中的初步应用
智能风险识别:有部分监管机构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对资管产品的多层嵌套结构进行解析,自动识别底层资产风险。如银保监会在“影子银行”整治中,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提取合同文本关键信息,判定业务实质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实时资金追踪:监管人员借助知识图谱技术构建资金关联网络,追踪跨机构、跨市场资金流动。例如,蚂蚁集团的反洗钱系统将人工智能与图计算技术紧密结合,通过图计算构建基础关系网络,把个人、企业、资金、交易媒介等各种实体及其相互关系以图结构刻画,能清晰追踪海量交易中的资金流向,识别潜在洗钱团伙行为模式。
主体穿透核查:监管人员利用人脸识别与企业征信数据联动,穿透识别金融产品背后的实际控制人。若股份制银行通过多层嵌套结构,如“企业 A →外国基金→国内信托→公司 B 银行股份”隐匿资金流向,可接入“受益所有人识别系统”,锁定最终控制人。
三、人工智能赋能穿透式监管的挑战
(一)技术层面:数据壁垒与算法局限
金融数据来源广泛、格式多样,易出现数据缺失、错误、重复等质量问题,影响人工智能模型准确性与可靠性。金融科技平台企业为了商业利益,纷纷加大或者过度对用户数据的采集、挖掘和分析,对完整的用户信息进行拼凑,依据用户画像,向用户定向推送广告。2021 年,人民银行等 4 家金融管理部门,对腾讯、滴滴金融等 13 家金融科技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应规范数据采集程序,保护好用户隐私。
在算法局限方面,若训练数据存在偏差,如过度依赖某类业务样本,可能导致人工智能误判业务实质。此外,深度学习模型的“黑箱”特性使监管决策难以解释,不符合穿透式监管的透明化要求。
(二)监管层面:协同机制与权责模糊
分业监管体制下,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的数据系统尚未完全互通。人工智能模型需跨领域数据训练时,常因部门壁垒受阻,跨部门协同不足。如资管产品穿透需整合银行、信托数据,协同难度大。
另外人工智能也可能导致“穿透过度”。例如,部分地区将个人消费信贷的穿透核查扩大至无关隐私数据,违背“最小必要”原则,与穿透式监管的合规性要求冲突。
(三)跨境监管合作方面
随着金融全球化,跨境金融业务日益频繁,许多跨境项目面临着严重的监管缺失,如中国铁建境外项目曾面临 32 国 146 个银行账户监管盲区资金挪用,汇率套利损失。跨境监管合作需求迫切,而部分金融科技平台会通过加密技术、跨境数据流等手段规避监管,因此跨境的穿透式金融监管任重道远。
四、人工智能赋能穿透式监管的优化思路
(一)构建“技术 + 制度”双驱动框架
穿透式监管需要以资金追踪、主体识别、风险预警为导向,定向开发人工智能工具。例如,针对多层嵌套产品,设计基于图神经网络的穿透解析算法;针对跨市场风险,构建动态风险传导模型等。
明确人工智能应用的合规标准,为其提供制度保障。如数据采集需符
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算法模型也需通过监管沙盒测试。同时参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 年)》要求,建立“穿透式监管 + 智能技术”的制度规范。
(二)强化协同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人工智能监管协作平台,实现纵向协同。中央层面开发全国统一的穿透式监管算法库,地方层面根据区域特点微调模型参数,实现“统一标准 + 属地适配”。
二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联盟,各监管机构按需授权访问数据实现横向协同,既打破壁垒又保障安全。如参考英国反洗钱联合情报机制,建立金融、科技、司法部门的智能协同网络。
五、人工智能赋能穿透式监管的具体措施
(一)技术落地:构建智能穿透监管平台
依托政务云建立金融数据中台,实现全链条数据整合。整合银行流水、证券交易、企业征信等数据,通过联邦学习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解决数据分散问题。
同时开发“资金链路图谱系统”,自动识别多层嵌套中的资金真实流向;设计“业务实质判定模型”,通过比对业务功能与监管规则,自动标记规避监管的“伪创新”。
(二)制度完善:明确监管规则与边界
明确监管规则与边界需要划定穿透范围,制定《人工智能穿透式监管指引》,明确需穿透的场景如资管产品、跨境支付与豁免情形如小额零售业务,避免监管过度。
其次建立算法审查机制,成立由监管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算法评审委员会,对人工智能模型的公平性、透明度进行评估,防范算法偏见。
(三)能力建设:培育复合型监管人才
加强“金融监管 + 人工智能”跨学科培养,在监管机构内部设立智能监管实验室,与高校、科技企业合作开发培训课程,提升监管人员对智能穿透工具的应用能力。
结语
人工智能为穿透式金融监管提供了技术赋能的新路径,但其应用需以“穿透实质、防控风险”为核心,避免技术主导监管逻辑。通过构建“数据整合—智能分析—协同监管”的闭环体系,既能提升穿透效率,又能守住监管边界,最终实现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平衡。未来,随着技术迭代与制度完善,人工智能将成为穿透式监管的核心支撑,为金融市场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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