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纠纷的成因与应对机制
吴芳菲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21000
引言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作为项目建设的收尾阶段,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更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竣工验收阶段却极易滋生各类法律纠纷,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各执一词,或在验收程序上存在分歧等。这些纠纷不仅阻碍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还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深入探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纠纷的成因,并构建有效的应对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纠纷的成因
(一)合同约定方面的问题
部分建筑工程合同在竣工验收相关条款的表述上较为模糊,缺乏明确具体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期限等内容。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仅笼统提及 “符合国家标准”,但未明确具体适用的国家标准编号及详细条款,这就使得在实际验收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对质量是否达标容易产生不同理解,进而引发纠纷。一些合同未对竣工验收阶段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作出约定,如工程变更后的验收方式、部分工程先行验收的条件等。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时,若合同未明确变更部分的验收流程,就可能导致双方在后续验收时产生争议,不知如何开展相关工作。合同中对竣工验收阶段违约行为的责任界定不清晰,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范围、赔偿方式以及违约金数额等缺乏明确规定。
(二)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发包人可能基于自身对工程使用功能的期望,提出高于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而承包人则认为已按照合同和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在装饰装修工程中,对于墙面平整度的质量标准,双方对允许误差范围的理解不一致,导致对工程质量是否达标产生争议。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不足或偷工减料等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瑕疵。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现象;墙体砌筑不牢固,存在裂缝隐患等。这些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时一旦被发现,发包人与承包人就会在责任认定和整改方案上产生分歧,引发纠纷。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若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如不合格的钢材、电线电缆等,即便施工工艺符合要求,也可能导致工程整体质量不达标。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纠纷的应对机制
(一)完善合同管理
明确验收标准,引用具体的国家标准编号及条款,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关键质量指标进行细化约定;规定清晰的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的提交方式、验收组织的主体、参与验收的各方职责以及验收的具体步骤等;确定合理的验收期限,明确发包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避免拖延 Π0[1] 对竣工验收阶段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并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约定。针对工程变更,明确变更部分的验收流程,包括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审核、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验收时间节点等;对于部分工程先行验收,规定先行验收的条件、范围以及后续工程与先行验收部分的衔接要求等。在合同中清晰界定竣工验收阶段各类违约行为的责任。明确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确定赔偿方式,如现金赔偿、修复工程等;合理设定违约金数额,既要能够补偿受损方的损失,又要对违约方起到威慑作用,促使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控
在工程建设初期,组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进行质量标准培训,深入解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国家标准,确保各方对质量标准的理解一致。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对质量标准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明确正确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工艺、施工人员操作以及材料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对工程施工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承包人应加强自身质量管理,建立质量自查自纠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层层把关。在材料设备采购环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采购,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材料设备进场时,要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坚决予以退场,严禁用于工程建设。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可对材料设备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三、规范验收程序与构建纠纷解决机制
(一)规范验收程序
承包人在完成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等。发包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若发现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应通知承包人补充完善。由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既定的验收程序进行操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各参与方应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情况出具明确的验收报告。若工程质量合格,各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就纠纷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寻求共同认可的解决方案。协商过程中,可以邀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调解机构参与,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建议,促进协商成功。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机构可以是行业协会设立的调解组织、专业的工程纠纷调解机构等[3]。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实际情况,对纠纷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纠纷,工程各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各方应积极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或判决。
结语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纠纷的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理,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通过深入剖析纠纷成因,从完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管控、规范验收程序以及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在实践中,工程各方应不断强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 秦博 .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J]. 中国招标 ,2025,(07):74-76.
[2] 张进云 . 工程质量检测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实践探究 [J]. 建材发展导向 ,2024,22(09):18-21.
[3] 兰玉杰 .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研究 [J]. 法制博览 ,2023,(34):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