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思想视域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构成与传承探究
宁强
中共廊坊市委党校,河北 廊坊市 065000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构成
(一)德法融合的和谐法律观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首要表现为德法融合的和谐法律观,重视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治理方式,儒家“德治”思想和法家“法治”观念在历史进程中达成融合,塑造了独特的“德主刑辅”法律体系,《尚书》载有“明德慎罚”,《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朱熹主张“为政以德,刑罚以辅”,皆体现出中华法律文化中德法相济的深厚传统。这种法律观念突破了西方法律实证主义的局限,将法律置于更宽广的道德秩序之中,追求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的统一。在新时代法治思想指导下,这种传统有了新的内涵,即全面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法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和文化基础。
(二)民本为先的法律价值取向
民本为先的法律价值取向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要义所在,体现了中华法律文化的人民立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治国理政的理念从古至今始终存在的体现。《管子·牧民》中提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强调保障民众生活乃是法律制度的首要功能;汉代董仲舒提出“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唐朝“贞观之治”时期,唐太宗李世民提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把民意当作执政的根基;宋朝王安石推行变法时,他提出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体现了改革为民的思想。这种以民为本的法律价值取向在新时代法治思想中被继承与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让法律成为人民权利的守护者。
(三)和而不同的法律智慧传统
和而不同的法律智慧传统属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键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追求和谐统一的哲学思维。古代法律制度设计里蕴含着厚重的辩证思想,《周礼》中的“听狱”制度重视“五听”,要求司法官员综合诸多因素做出公正裁决;汉代刑名学派提倡“引经决狱”,看重个案的具体情况;唐代“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依照亲疏远近关系来决定刑罚轻重;明清时期的“罪疑惟轻”原则体现出人文关怀。这些法律智慧突出矛盾双方利益的协调与平衡,主张“天理、国法、人情”合一,体现出中华法律文化独有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在新时代法治思想框架中赋予更新的时代含义,即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权利与义务相辅,效率与公平兼顾,为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与操作智慧,推动形成既具有中华法律文化特色又契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法治文明。
二、新时代法治思想视域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路径(一)实现历史价值向当代法治需求的创造性转化。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要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同现代法治理念融合起来,这个转化过程要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对传统法律文化展开梳理并予以评判,创建健全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体系,组织专门团队,把数量繁多的古代法律典籍、司法档案加以整理和研究,采用现代学术手段挖掘蕴含其中的法治思想精髓,还要加强对传统法律文化中“德法相济”“礼法合一”等关键理念的现代阐释,探寻其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之处,促使传统法治观念同现代法治原则相融合。从立法方面来讲,可以把“和合”“中庸”这些传统观念融入到现代立法流程当中,体现出协商民主的精神。在司法操作上,可以吸取传统调解的智慧,充实多元矛盾解决体系。在执法阶段,可以借鉴“情、理、法”相融合的处理办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协调一致。
(二)完善传统法律文化教育体系
构建系统完备的传统法律文化教育体系,这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的关键路径,目的在于培育出具备深厚法律文化素养的法治人才。要把传统法律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中,从中小学阶段就开始培育学生的法律文化意识,通过设置相关课程、编写教材、举办法律文化活动等形式,让青少年知晓中华法律发展史,体会传统法律文化的魅力。在高等教育层面,尤其在法学教育领域,要加大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系统学习和研究力度,突破以往法学教育“西化”的状况,把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列为必修课,增设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方向,促使学生从历史角度去认识现行法律制度的文化根基。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借助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等形式,提高其对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程度和运用能力。 高校、科研院所、法学会等学术组织也要加大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研究力度,推动成立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专门机构,举办传统法律文化研讨会,支持学者出版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成果等,以培育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学术共同体。
(三)拓展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传播渠道
要全面运用现代传媒技术和传播手段,改进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传播影响力和感染力,一方面,要加大传统媒体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报道力度,通过电视专题片、报刊专栏、广播节目等,全面介绍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新媒体传播途径,借助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表现传统法律文化的魅力,吸引年轻受众群体的注意和参与。在内容创作方面,可以发掘历史上的经典案例,以案说法,体现传统司法智慧;也可以改编传统法律故事,制作法律文化类纪录片、动画片、影视剧,提升传统法律文化的艺术表现力和现代感染力。还可以开发传统法律文化数字资源库和互动学习平台,提供便捷的学习途径。还要推动传统法律文化走向世界,通过多语种出版物、国际学术交流、海外文化中心等途径,将中华法律文明的独特之处介绍给全世界,提升中华法律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三、结束语
在新时代法治思想指引之下,应立足于当代中国的实际,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做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同现代法治观念完美融合,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国增添丰厚的文化底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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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宁强,出生年月:1978-11-8,男,汉族,籍贯:河北省,所在院校:中共委党校,职称:副教授 学历:大学本科,学位:法学学士,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