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Frontier Technology Education Workshop

群众文化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作者

高海波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017000

一、引言:治理逻辑与现实诉求

在文化强国建设背景下,群众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化市场的复杂性并存。一方面,广场舞、乡村庙会、非遗传承等群众文化活动成为基层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非法演出、盗版侵权、内容低俗化等问题时有发生,既损害群众文化权益,也制约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传统治理模式中,群众文化工作侧重 “供给侧服务”,文化市场执法侧重 “需求侧监管”,二者存在协同不足、衔接不畅的问题。如何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服务” 与 “监管” 的有机统一,成为新时代文化治理的重要命题。本文基于实践案例与理论分析,探索两者的融合路径,为优化文化治理提供参考。

二、理念融合:构建 “监管即服务” 的协同逻辑

2.1 以群众需求为执法导向的问题靶向

群众文化活动中的痛点直接反映文化市场的治理短板。例如,农村地区非法演出团体以低俗内容吸引眼球、网络平台非遗直播中盗版衍生品泛滥、社区文化活动中的版权纠纷等,均需执法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群众文化的 “最后一公里”。通过建立 “需求 — 监管”响应机制,将执法资源精准投放到群众关切的领域,实现从 “被动执法”向 “主动服务” 的转变。如浙江某地针对广场舞噪音投诉,执法部门联合社区制定《广场舞活动公约》,划定时间场地并提供音响设备租赁服务,既规范活动又满足需求,体现治理温度。

2.2 法治宣传嵌入文化服务的价值传导

群众文化的公共性特征为法治教育提供天然场景。将《著作权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规融入基层文化活动,通过 “文化 + 普法”模式提升治理效能。典型案例如浙江将 “扫黄打非” 宣传与非遗曲艺结合,通过评弹、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版权保护知识,使法治理念在文化浸润中潜移默化,实现 “治理成本最小化、教育效果最大化”。

三、机制创新:打造全链条协同治理体系

3.1 信息共享与联合响应的常态化机制

建立文化部门与执法部门的双向联动机制:

前端协同:群众文化活动备案时同步推送执法部门,实现场地安全、内容合规的前置审核。如某社区 “民俗文化节” 申报阶段,执法部门提前介入审查演出团体资质,避免违规内容登台。

后端联动:执法巡查中发现的群众文化领域问题(如民间剧团超范围演出),及时反馈文化部门共同处置,形成“发现 — 处置 — 反馈”闭环。

技术赋能:开发 “文化活动监管数字化平台”,集成活动申报、内容审核、执法记录等功能,实现数据实时互通,提升治理效率。

3.2 分类监管: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的精准识别根据群众文化活动的属性差异实施差异化治理:

公益性活动(如社区文艺汇演、公共文化讲座):以服务引导为主,执法部门提供 “合规指导清单”,包括内容审核要点、版权使用提示等,避免过度监管抑制文化创造力。

经营性活动(如民间剧团商演、非遗产品展销):纳入市场监管范畴,严打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如云南某地对非遗手工艺品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查处假冒 “传承人” 商标案件,保护正版权益。

边界治理:针对新兴业态(如非遗直播带货),建立 “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区分原创作品保护与盗版侵权打击,避免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3.3 社会共治: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网络

群众监督:通过 “12318” 热线、社区网格员等渠道,鼓励公众举报文化市场乱象,形成 “全民参与” 的监管网络。如江苏某社区设立 “文化监督岗”,退休文艺骨干担任监督员,及时发现非法出版物线索。

行业自律:引导广场舞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等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执法部门通过协会开展法规培训。如湖北某市民间文艺协会建立 “从业者信用档案”,对违规成员实施行业惩戒,补充行政监管的柔性维度。

四、实践路径:重点领域的治理效能提升

4.1 非遗保护中的 “执法 + 传承” 双向赋能

执法护航:针对非遗领域的侵权高发问题,开展“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未经授权的衍生品开发、假冒传承人等行为。如福建查处“盗版漆艺作品”案件,涉案金额超百万元,形成有力震慑。

服务融入:在非遗展览、传承人培训中设置 “法律服务区”,指导申请地理标志商标、办理作品登记。如贵州非遗博物馆联合公证处推出 “现场公证服务”,为传承人创作成果提供即时法律保护。

4.2 基层文化活动的合规化升级

流动巡查机制:在乡村庙会、文化赶集等活动中,组建 “文化 + 执法” 联合巡查队,重点检查演出资质、出版物合规性、未成年人保护等事项。如河南某地在“乡村文化节” 期间,现场查处非法宗教出版物 200余册,净化基层文化环境。

执法指导员制度:试点为乡镇配备文化执法联络员,建立 “一对一”服务档案。如浙江某街道执法员定期走访民间剧团,指导完善演出合同、规范票务管理,将违规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4.3 数字场景下的线上线下协同治理

线上监管:对网络文艺比赛、非遗直播等新业态,运用大数据技术监测内容合规性,重点打击低俗表演、虚假宣传。如北京某平台通过 AI 识别技术,自动拦截违规直播内容,准确率达 92% 。

云端服务:文化部门通过 “数字文化平台”推送《网络文化活动合规指南》,引导创作者规避法律风险。如广东 “云上非遗馆” 开设 “版权课堂”,累计播放量超 10 万次,提升从业者法律意识。

五、保障措施:能力建设与考核导向

5.1 执法队伍的文化治理能力提升开展“文化素养 + 执法技能”双轨培训:

文化认知: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地方戏曲、民俗活动调研,避免因文化差异引发执法冲突。如内蒙古某地执法部门邀请蒙古族文化专家授课,提升处理民族地区文化活动纠纷的专业性。

数字能力: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培训,适应线上文化市场监管需求。如上海文化执法总队开展 “网络巡查技术实操” 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虚拟演出、数字版权等新型案件的查办能力。

5.2 考核机制的协同效能引导建立跨部门考核评价体系:

文化部门:考核“群众文化活动合规率”“执法协同响应速度” 等指标,避免重活动数量轻规范管理;

执法部门:考核“群众文化领域案件办理满意度”“普法宣传覆盖率”等指标,推动从“单一处罚”向“治理服务”转型;

联合激励:设立“文化治理协同奖”,对在非遗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协同成效显著的团队给予表彰,强化部门联动的内生动力。

六、结论与展望

群众文化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文化治理从 “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型的重要标志。通过理念层的“服务与监管统一”、机制层的“全链条联动”、实践层的“精准化治理”,既能为群众文化发展营造健康环境,又能使执法工作更具民生温度。未来,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如完善群众文化领域法规体系)、技术赋能(如区块链在版权保护中的应用)、基层创新(如“执法 + 乡规民约”模式),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群众文化与非遗保护有效整合的策略[J]. 袁书春.参花,2024(06)

[2]探究群众文化活动与非遗保护的有机整合. 马俊原.牡丹,2024(08)

[3]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J].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9(02)

作者简介:高海波 1984 年 11 月 男 汉 内蒙古 研究生 群众文化及文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