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公司治理完善进程中的国有企业党建创新研究

作者

林梦华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3000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兼具商业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公益性(调节国民经济)双重属性,其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国企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高管的制度设计,导致“所有者缺位”、“委托-代理”问题突出:部分高管忽视公益性,追求短期效益或隐性私利,甚至引发职务犯罪。根据金杜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涉刑上市公司中,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数量为 17 家,占涉刑上市公司总数的约 17.5% 。其中,11 家国资背景上市公司遭受了刑事侵害,主要表现为内部人员职务犯罪(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外部合同诈骗等形式。这些数据反映出国资监管仍需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合规体系建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方面。

二、主流激励理论与国企治理的适配性

“委托-代理”理论揭示了国企治理的核心矛盾:所有者(国家)与经营者(高管)目标不一致,需通过激励机制引导高管行为符合所有者利益。亚当・斯密曾指出,经营者管理他人财产时易产生“疏忽和浪费”,而激励是化解这一问题的关键。

国内对国企高管的激励研究多集中于物质层面:薪酬激励、股权激励通过经济回报绑定利益,政治晋升激励则依托行政资源激发动力。但蔡贵龙等(2018)发现非国有股东可影响薪酬激励效果,卢馨等(2016)则指出政治晋升激励仅具短期效应,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事实上,高管作为“社会人”,其行为还受归属感、文化认同等非物质因素影响,单纯物质激励难以覆盖治理需求。

“波特-劳勒”综合激励模型指出,激励效果取决于奖励内容、目标设置、公平考核等多重因素,需结合外部激励(如监督约束)与内部非财务激励(如信念认同)。这为党建创新提供了理论依据:党组织可通过思想引领、监督约束等方式,形成外部激励;同时培育企业理想信念,增强高管的内部非物质激励,从而弥补传统激励机制的不足。

三、国企党建研究现状与创新方向

国企党建研究多聚焦“组织化”“制度化”建设:陈仕华等(2014)发现国企纪委参与治理可抑制高管私有收益;吴秋生等(2018)证实党组织治理参与度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倒 U 型关系;钟原(2018)提出以监督职能回归推动党组织内嵌治理结构。这些研究为党建融入治理奠定了基础,但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基层党建的“具体化”落地不足。

本文认为,党建创新需突破“制度框架”,转向“实践落地”:通过可操作、能感知的具体措施,将党建工作转化为治理效能。具体而言,需从思想引领、监督约束、青年动员三个维度发力,既解决高管的短期行为倾向,又夯实治理的长期基础。

四、国企党建创新的具体路径

(一)创新党课形式,筑牢“精神魂”

党课是强化理想信念的核心载体,但传统党课存在形式单一、吸引力不足的问题。部分国企依赖“学习强国”平台,却以“积分”衡量成效,导致“只刷不学”;“90 后”高管逐步走向前台,其对枯燥理论的接受度更低。对此,需构建“规范化+创新化”的党课体系:分批次、跨部门开展:结合高管工作节奏,交叉安排学习时间,避免集中培训造成的负担;推广“微党课”形式:以知识竞答、小型论坛、音频课程等轻量化方式,将党的理论融入企业实践案例,如通过分析国企公益项目(如保供稳价、乡村振兴)的社会价值,强化高管对“公益性”的认知;建立“学用结合”机制:要求高管结合党课内容撰写企业发展建议,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商业性与公益性平衡的具体举措。

(二)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培育廉洁新风尚

高管隐性腐败(如超标在职消费)具有隐蔽性,传统监督难以覆盖。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制度,可通过“思想震慑”预防腐败,但需避免“走过场”;强化纪委核查职能:对高管的思想汇报与日常行为进行比对,发现“言行不一”立即调查,做到“有误必查、有错必惩”;聚焦“具体问题”:要求高管公开述职时说明“三重一大”决策的公益性考量、在职消费明细等,避免泛泛而谈;

建立“廉洁档案”:将民主生活会表现与晋升、考核挂钩,形成“廉洁有回报、腐败必追责”的导向,引导高管树立“作风经得起查”的自觉。

(三)创新团组织建设,激活青年治理力量

国企高管层以“70 后”、“80 后”为主,管理观念可能滞后于时代,而青年员工是创新治理的生力军。党组织需通过团组织建设,打通青年参与治理的通道:搭建“成长平台”: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课题攻关小组等活动,让青年参与企业战略讨论,如针对“数字化转型中的公益属性”提出方案;推进“高管带青年”机制:通过师徒结对、双向交流,既让高管了解青年对治理的新思考,也让青年理解企业决策的复杂性,形成代际共识;丰富主题团日活动:以“青春故事分享会”“红色教育实践”等形式,将企业文化与党的理念结合,培育青年的企业归属感与社会责任感。

五、结语

国有企业治理的“中国方案”需依托党建创新,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本文提出的党课创新、民主生活会规范、团组织激活等路径,旨在通过“具体化”实践,弥补“委托-代理”理论下的激励短板:既以思想引领解决高管的目标偏差,又以监督约束防范短期行为,更以青年力量注入长期活力。

参考文献

[1]周利国,刘军。关于“新国企”现象的初步探讨[J].管理世界,2005(08):156-157.

[2]蔡贵龙,柳建华,马新啸。非国有股东治理与国企高管薪酬激励[J].管理世界,2018,34(05):137-149.

[3]钟原。监督职能回归与监事会重构:党组织内嵌国有企业治理的合理路径[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7(04):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