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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识别与防范

作者

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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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壮大,招标投标制度在资源配置和建设管理中发挥着愈发关键的作用。然而,由于部分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薄弱、监管制度仍存漏洞,以及利益驱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围标串标现象频繁发生,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导致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工程质量堪忧、财政资金浪费等问题。围标串标行为往往隐蔽性强、手段多样,传统识别与查处手段存在取证难、时效慢等问题,难以满足当前形势下对公平竞争环境的要求。因此,深入研究围标串标行为的识别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预警与防范体系,已成为当前工程招投标管理改革与法治建设的重点方向。

一、围标串标行为的表现类型与主要特征

围标串标是当前招投标领域最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之一,指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相互串通,通过事先协商价格、分配标段、统一投标策略等方式,操控投标结果,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类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发包方的利益与公共资源配置的公正性。围标串标在形式上常常隐蔽多样,例如投标报价高度一致或呈规律性分布、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格式一致、出现同一联系人或办公地址、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缴纳、投标人资质证书和项目经验雷同等现象,均为常见的识别特征。同时,一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与特定投标单位存在股权、业务或人员上的关联,通过限定资质条件、泄露标底信息等方式为其提供中标便利,这类“内外勾结”的围标更具隐蔽性与迷惑性。鉴于围标串标行为通常涉及多个企业、人员及隐蔽交易过程,单靠人工审查难以全面识别,因此亟需依托大数据分析、异常行为建模、网络追踪溯源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围标串标识别的效率与精准度。

二、围标串标行为的识别方法与技术发展现状

在围标串标行为的识别实践中,传统主要依赖人工甄别、案例对比与数据交叉分析等方式,但这些手段普遍存在反应滞后、成本高昂、取证难度大的局限,难以满足当前复杂多变的投标市场监管需求。随着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在招投标异常行为识别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并趋于成熟。具体做法包括:首先,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投标人行为数据库,全面采集历次投标的项目基本信息、报价明细、团队构成、投标时间节点等核心数据。在此基础上,利用相似性分析、时间序列建模、K-means 聚类算法、Apriori 关联规则挖掘等技术,可实现对疑似围标模式的自动识别与预警。例如,若多个企业在不同项目中出现轮流中标、报价差距极小、投标文件内容高度重合、法人代表存在交叉或从属关系等行为,则模型可标记为高风险投标行为。同时,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可实现投标信息全流程不可篡改与时序上链,有助于事后溯源、责任明确。此外,结合行业监管数据平台建立投标企业“黑名单”库,并推动信用记录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互认,可从制度层面形成有效震慑机制,从而在事前预防、事中识别与事后惩戒各环节构建围标串标综合治理体系。

三、典型案例分析与识别模式总结

某市曾查处一起典型围标案件,涉及三家本地建筑公司在一年内先后中标市政道路、学校修缮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三家公司虽名义上独立,但在投标报价、项目人员、投标时间和注册资料等方面高度一致,最终经监管部门调查发现,三家公司实际为同一股东控制,彼此轮流中标,形成长期串标机制。该案启示我们,识别围标串标需从“数据行为链”角度出发,重点识别单位间人员交集、资料相似度、投标策略协同情况。同时,结合数据可视化手段构建“投标行为图谱”,能更直观地揭示各投标主体之间的潜在关系,为监管提供直观依据。对于频繁参与公共工程但从未中标或故意“抬价”的投标人,也应引起注意,可能是作为陪标方参与围标。

四、围标串标行为的防范对策与制度建设路径

要实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有效防控,需从制度源头、技术支撑与监督合力三个层面协同发力。首先,在制度层面,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投标人串通行为的法律追责,明确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三方的责任边界,推动《招标投标法》的细化和执行力提升;同时,应推行“电子化评标 + 实名投标”制度,限制非实体企业恶意参标,增强标书文件的真实可信度。其次,在技术层面,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全国统一的投标行为大数据平台,对企业投标行为实现跨区域监控,推动多部门、跨行业数据互通共享,提升对异常行为的全链条预警能力。在监督机制方面,应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探索“政府监管 + 行业自律 + 群众举报”相结合的多维度监督机制,并建立常态化的检查与联合惩戒制度,对串标行为零容忍处理。

五、建设智能化招投标平台助力预警与治理机制升级

未来招标投标治理的核心是智能化平台的构建与运行。在此背景下,应积极推动“智慧招投标”系统建设,将区块链、AI 算法、行为识别、图谱分析等技术融入招投标平台,实现招投标全过程数据追踪、风险评估、自动识别与分类处理。系统可依据设定模型,对投标行为进行评分评估,如同一单位在不同项目中出现异常报价曲线、关联企业频繁“陪跑”等行为一旦触发预警阈值,即可自动推送至监管机构进行核查。同时,应将平台数据与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对接,形成综合征信体系,提升问题企业识别效率。平台还可为招标人提供风险提示服务,帮助其在招标文件设计与投标人遴选阶段就预防风险源介入,从源头减少围标行为的发生概率。

结论

工程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正性与竞争秩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综合施策加以治理。本文通过分析围标串标行为的表现特征、识别方式与技术手段,结合典型案例提出有效的识别机制与防范策略,强调技术与制度并举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发展中,招投标行业亟需加快技术融合步伐,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围标串标行为的实时监测与源头治理。只有在制度完善、技术支撑、监管有力的多元联动体系下,才能真正实现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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