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创新

作者

伍海燕

湖南省耒阳市西关小学

引言

小学阶段是学生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道德与法治课程承担着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使命。核心素养涵盖了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等多个方面,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方法单一、教学评价缺乏科学性等,影响了教学效果和核心素养的培养。因此,开展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整合教学内容,贴合核心素养要求

(一)挖掘生活素材,增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挖掘生活中的素材,使教学内容更具亲和力和感染力。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中的道德现象和法治问题,如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等,并将其引入课堂讨论。通过分析这些生活中的实例,让学生明白道德与法治就在身边,从而增强他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在讲解“爱护环境”这一主题时,教师可以让学生分享自己在生活中看到的环境问题,然后组织讨论如何保护环境,最后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将道德教育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融入传统文化,丰富教学内容的文化内涵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资源和法治思想,是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宝贵财富。在教学中,教师应适当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如经典故事、名言警句、传统美德等,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例如,在讲解“诚实守信”这一主题时,可以引入“曾子杀猪”“商鞅立木为信”等故事,让学生明白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做事的根本准则。通过传统文化的熏陶,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

(三)关注社会热点,提升教学内容的时代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热点问题不断涌现,这些问题是学生了解社会、关心社会的重要窗口。教师应关注社会热点,将其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思考和分析社会现象,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例如,在讲解“关爱他人”这一主题时,可以结合当前的社会公益活动,如抗击疫情中的志愿者服务、扶贫济困等,让学生了解社会上有很多人在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从而激发他们关爱他人的情感和行动。同时,引导学生思考自己在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

二、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主体意识

(一)采用情境教学法,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

情境教学法是通过创设生动具体的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感受和体验,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创设各种情境,如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实地参观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增强情感体验。例如,在讲解“遵守交通规则”这一主题时,教师可以创设一个十字路口的情境,让学生分别扮演行人、司机、交警等角色,模拟交通场景,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了解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二)运用小组合作学习法,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

小组合作学习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将学生分成小组,共同完成学习任务。例如,在讲解“维护公共秩序”这一主题时,教师可以让小组学生讨论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哪些秩序,然后每个小组推选代表进行发言,分享小组讨论的结果。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学生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同时也能培养他

们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引入项目式学习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项目式学习法是以项目为载体,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的一种教学方法。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可以引入项目式学习法,让学生围绕一个具体的项目开展研究和实践活动。例如,教师可以设计一个“社区环保小卫士”的项目,让学生分组对社区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然后制定环保方案并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需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优化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建立多元化评价主体,全面了解学生表现

传统的教学评价主要以教师评价为主,评价主体单一。为了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应建立多元化评价主体,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家长评价等。教师评价可以从专业角度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可以让学生反思自己的学习行为,同时也能了解他人的优点和不足,促进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家长评价可以从家庭角度反馈学生在生活中的表现,为教学提供参考。例如,在评价学生的“关爱他人”表现时,教师可以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学生可以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在小组活动中的表现,家长可以反馈学生在家里是否关心家人、帮助他人等情况。

(二)采用多样化评价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素养

除了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应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如课堂表现评价、作业评价、实践活动评价等,综合评价学生的核心素养。课堂表现评价可以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发言质量、合作能力等;作业评价可以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实践活动评价可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例如,在评价学生的“法治观念”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评价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模拟法庭活动评价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

(三)注重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

过程性评价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关注和评价,能够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反馈。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注重过程性评价,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变化。例如,教师可以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定期对学生的成长档案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建议和指导。

结束语

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创新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整合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优化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可以使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体意识,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在今后的教学中,教师应不断反思和总结教学经验,持续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为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法治观念的新时代小学生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形成教育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晓红 . 核心素养下小学道德与法治立德树人教学策略 [J].家长 ,2025,(21):40-42.

[2] 韩振勇 . 谈核心素养导向下项目化学习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 [J]. 中华活页文选 ( 教师版 ),2025,(11):15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