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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会计核算问题与改进措施

作者

曹源

永顺县杉木河国有林场 416716

引言

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基地,在维护生态平衡、提供林业产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固定资产作为国有林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林地、林木、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其价值高、使用周期长、管理难度大。会计核算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取得、使用、折旧、处置等环节进行准确记录和核算,能够为林场的资产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然而,随着国有林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其会计核算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部分国有林场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面存在核算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财务数据失真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林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会计核算问题,探寻有效的改进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会计核算的现状

(一)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范围与内容

国有林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范围广泛,涵盖了林场所有用于生产经营、生态保护、科研教学等活动的有形资产。具体包括:林地资源,虽然林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林场拥有使用权,在会计核算中通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林木资产,包括人工林和天然林,其生长周期长,价值随着生长不断变化;房屋及建筑物,如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等;机器设备,包括采伐机械、造林设备、灌溉设备等;运输工具,如汽车、拖拉机等;以及其他与林场运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在核算内容上,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折旧计提、后续支出、清查盘点和处置等环节。初始计量是对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核算,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折旧计提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年限,将固定资产的价值逐步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维修、改良等费用的核算;清查盘点是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处置则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等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方法与流程

国有林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通常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即按照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对于折旧计提,常用的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适用于那些使用强度与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如运输工具、采伐机械等。其核算流程一般为:当林场取得固定资产时,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验收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财务部门根据验收单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登记入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在每月或每季度末,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折旧方法,计算应计提的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对于发生的后续支出,区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费用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与,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调整相关账目;当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置,财务部门根据处置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注销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

二、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不完整。部分国有林场在取得固定资产后,由于相关手续办理滞后或管理疏忽,未能及时将其入账,导致账实不符。例如,林场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和入账;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竣工后未及时办理决算手续,无法准确确定入账价值,长期挂在 “在建工程” 科目,影响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准确性。此外,一些小型固定资产,如工具、器具等,由于价值较低,往往被忽视,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造成资产流失。折旧计提不合理。一方面,部分林场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确定不合理,存在随意调整的现象。例如,一些机械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已经超过规定的折旧年限,但仍在继续使用,却未停止计提折旧;或者人为缩短折旧年限,导致折旧计提过多,虚增成本。另一方面,折旧方法选择不当,对于一些使用强度不均匀的固定资产,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影响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二)会计信息不准确

固定资产价值核算失真。由于林木资产的特殊性,其价值受自然条件、生长状况等因素影响较大,准确核算其价值难度较大。部分林场在对林木资产进行核算时,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合理,或者评估数据陈旧,导致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此外,对于一些长期未进行更新改造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其实际价值已经大幅下降,但会计核算中仍按照历史成本反映,未计提减值准备,造成资产价值虚高。会计凭证不完整、不规范。在固定资产核算过程中,部分林场的会计凭证存在缺失、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例如,购买固定资产的发票、验收单、合同等原始凭证不齐全,导致账务处理缺乏依据;固定资产的转移、租赁等业务,未签订正规的合同协议,或者合同协议内容不完整,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会计核算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

岗位职责不明确。国有林场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往往存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导致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例如,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实物管理,但不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只负责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了解不足,难以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监督。这种职责交叉或缺失的现象,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出现漏洞,会计核算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部分国有林场没有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制度执行不到位。例如,在固定资产采购环节,没有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和审批程序,容易出现采购成本过高、资产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在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环节,没有完善的领用、归还制度,导致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时,无法明确责任;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缺乏规范的审批和评估程序,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内部控制的薄弱,使得会计核算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产生一系列问题。

(二)会计核算体系与林业资产特性适配性不足

核算标准缺乏行业针对性。现行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多基于通用企业模式,未充分考虑林业资产的特殊性。例如,林木资产具有生长周期性和价值波动性,传统历史成本计量法难以反映其动态价值变化;林地使用权的年限与生态价值评估缺乏专属核算标准,导致账面上的资产价值与实际生态效益脱节,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核算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多数国有林场仍依赖传统手工记账或简单财务软件,缺乏针对林业固定资产的专业化管理系统。对于跨区域分布的林地、分散的林木资源,难以实现实时动态跟踪核算;在资产清查时,无法通过数字化手段快速核对实物与账面信息,导致盘盈盘亏处理滞后,进一步加剧了账实不符的问题,制约了会计核算的效率与准确性。

四、 国有林场案例分析

以湖南省溆浦县林业局下属国有林场为例,该林场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曾暴露多环节核算问题。固定资产入账环节,2021 年接收的 3 台捐赠森林防火设备因未及时履行评估备案手续,直至 2023 年才完成入账,导致累计漏提折旧 4.2 万元,形成账实长期脱节。折旧计提方面,对 2000 亩松木林机械套用 15 年直线折旧法,未考虑林木生长周期的增值特性,2022年第三方评估显示其实际市场价值较账面净值高出 210 万元,成本核算严重失真。会计信息质量层面,2022 年处置 5 辆旧巡护车时,因未执行资产评估程序,仅凭内部审批单低价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5 万元;同时存在林地流转合同缺失、关键凭证要素不全等问题,导致 3处林区使用权价值核算缺乏合法依据。问题根源主要在于:一是部门协同机制失效,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与营林工区存在信息壁垒,如捐赠设备验收后未及时传递财务部门;二是核算体系与林业资产特性不匹配,传统折旧方法无法适配林木资产动态价值变化,手工台账难以实现分散资产的精准追踪。通过针对性整改,成效显著:建立 " 验收 - 评估 - 入账" 三日办结机制,确保资产及时确权;对林木资产实行 " 生长周期 + 市场行情 " 动态评估法;资产处置严格执行 " 评估 - 审批 - 公开 " 流程,补全历史合同凭证。2023 年该林场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率提升至 92% ,资产处置溢价达 28 万元,会计信息合规性显著改善。

五、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会计核算的改进措施

(一)规范会计核算流程与方法

完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加强对固定资产取得环节的管理,确保所有固定资产都能及时、准确入账。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严格审核购买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准确确定其成本;对于接受捐赠、盘盈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入账。同时,将所有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纳入核算范围,包括小型工具、器具等,避免资产遗漏。科学合理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对于使用强度均匀的固定资产,可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于使用强度与工作量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应采用工作量法。同时,合理确定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有变更,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折旧计提的准确性。

(二)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控

提高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准确性。对于林木资产等特殊固定资产,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定期进行价值评估,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可以引入专业的评估机构,结合林木的生长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对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对于长期未使用、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价值下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规范会计凭证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会计凭证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转移、处置等环节,严格要求相关部门提供齐全的原始凭证,并对凭证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保管制度,妥善保管各类凭证,防止丢失、损坏。

六、结论

国有林场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会计核算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以及林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当前,国有林场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着核算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和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为了改进国有林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工作,需要规范会计核算流程与方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控,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林场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国有林场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国有林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改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林场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同时,随着林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会计制度的不断更新,还需要持续关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探索和完善改进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国有林场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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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源(1995.09-),女,汉族,湖南省永顺县,本科,会计师 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