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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tific Research

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投资管控实例

作者

黄俊凌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000

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往往较为分散、影响范围广,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难度大;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市区,施工范围内原有市政电力、通信、给排水、消防等管网错综复杂,施工组织较为复杂;同时还存在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项目停工、窝工,甚至出现返工的情况。基于以上特点,特整理本文以为相关专业人士进行项目投资管控提供参考。

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取费问题

在《计价标准》中对市政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的范围进行了划分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广(停车)场、隧道工程、市政管网、污水处理、路灯及交通工程、市政维修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等公用事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园路、园桥工程、园林小品工程。

对于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往往与市政工程密不可分,采用《计价标准》的划分原则很容易发生分歧。可参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 号)中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工程性质在上述范围内按照《计价标准》中园林绿化工程的费率计取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按照此规定进行园林绿化工程与市政工程取费的划分就会更加明晰。

项目实施过程中造价管控实例

实例 1

砍挖片植灌木和绿篱弃置费用,设计施工图要求对表面附着的已死或长势差的灌木、地被、草坪等进行砍挖、清除,并约定了清除厚度大于50cm。在实施过程中,按照50cm 挖除根系计取弃置工程量外,施工单位对土体以上部分砍挖清理后的灌木、绿篱植物本身所占体积提出计量的要求。基于定额计价标准中只给出了砍挖植物、运输的定额,未给出相关弃置的定额,定额中给出“本定额所有运输项目适用于场内运输,外运以及处理等其他费用,按各地政府要求结合市场另行计算。”这样的说明,建设单位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往往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再则出于对环保的要求,该部分植物废弃物也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以进行焚烧处理,目前该市区也不具备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处置系统,对该部分植物垃圾无法像土方一样计量,出于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最终按照清除根系土体厚度 50cm 计取,砍挖清理土体以上部分灌木、绿篱植物本身所占体积不再进行计量,费用已综合包含在清除根系土体厚度50cm 内。

实例2

原有苗木管养方案,在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与原有苗木的交叉作业。该项目原有苗木的管养由当地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化公司负责管 目由城投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施工单位在实施期间截止到苗木养护期结 通过验收后再移交当地绿化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养护用水费用各自单独核算,该项目在各绿化节点区域内存在原有苗木和新栽植苗木,项目栽种完成后的苗木需用水养护,水源往往取自就近原有苗木供水水源,这样一来,就存在养护用水费用难以分摊的问题。城投公司初步想法是在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的前提下,既能计算各单位各自用水情况,又能保证交付后原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养护工作。要想实现能计算各单位各自用水情况,需在新栽植苗木使用的水源处安装水表进行计量,安装水表后还需接绿化给水管道对新栽种苗木进行管养,再则市区园林绿化项目节点多且分散,需要装大量水表才能满足要求、还需重新铺设给水管道,造成项目成本的大大增加,从移交后原单位管养来看,增加的水表和新铺设的给水管将不再继续使用,这样的方案显然不合理。经过同绿化公司交流意见后,初步方案按照涉及到交叉作业的区域,该区域原有苗木及新栽种苗木统一由一家单位进行管养,若由绿化公司进行管养,对于施工单位新栽种的苗木绿化公司不能够保证其成活率,最终可能无法达到其效果,建设单位最终确定由施工单位进行管养。

实例 3

对已完成的绿化带进行道路开口,在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不畅造成工程的返工,导致投资浪费。该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对中央绿化带进行了施工,并已完成节点验收,过了一段时间,已施工完成的中央绿化带已被另外的施工单位用围挡围起来,开始对该中央绿化带进行拆除,施工单位前去询问,才得知是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施工单位在此施工,需对此处进行道路开口改造,并已经得当地各部门的同意。随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告此事,建设单位立即同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沟通,沟通结果是已经拆除部分按照已经施工完成的内容给施工单位进行结算,苗木养护期从节点验收日起至拆除之日进行结算,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拆除的费用由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

针对以上案例,在项目建设单位不可控因素下,发生工程内容变化的,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收集过程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以呈现项目实际造价。但就从资金的使用效益来讲,由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造成项目重复投资,最终导致资金使用效益减低。

结论

本文以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为例,从市区园林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协调难度大、施工组织复杂以及地方各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特点进行论述,从园林绿化工程与市政工程取费如何划分的问题上,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划分较为明晰进行论述,从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控制、项目效益最大化以及投资控制方面进行论述。以规则为前提指导项目造价管控,在项目实施造价管控过程中随时结合规则保障项目投资可控,最终合法、合规呈现项目实际造价。以期为造价管控方面专业人士进行项目管控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12-20 发布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

号)

[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 年2 月1 日发布的《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 版)》(云建

科[2021]15 号)

[3] 吴莎莎.园林工程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探析[J].城市建筑空,2021,28(03).

[4] 陈舒婷.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探讨[J].居舍,20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