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基层信访矛盾的生成逻辑与分类化解机制

作者

陶运娟

新邵县养护中心 422900

引言

信访制度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社会转型中,基层信访矛盾呈现多元、复杂特征,影响治理效能与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要“把心贴近人民”。实践中,基层信访矛盾化解需穿透表象、把握规律,构建分类机制。本文结合案例解析类型、症结与路径,为实践提供借鉴。

一、基层信访矛盾的典型类型与生成逻辑

从实践来看,基层信访矛盾呈现“多元分化”特征,不同类型矛盾对应不同诉求逻辑和机制症结,结合信访劝访经历,通过案例解析其生成路径:

(一)“获利型重复访”:底线失守催生的矛盾异化

此类核心是“无理诉求通过闹访获利”,本质是信访化解中“规则弹性过大”导致的负向激励。某县村民张某早年因村干部在其家用餐(非公款),长期上访并虚构“干部宰杀其家犬、索要赔偿”等情节。初期基层为“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却让张某形成“闹访即获利”认知,此后每年以上访施压索要额外补助。

这类矛盾的生成逻辑在于:基层处理初期突破政策底线,以“花钱买平安”代替“依法处置”,导致“闹得越凶、收益越多”的错误预期扩散,消耗行政资源,破坏信访秩序公平性。

(二)“合理诉求悬置型重复访”:流程闭环缺失导致的矛盾延续

此类源于群众正当权益未获保障,因化解流程“有始无终”反复升级,在低保、社保等民生领域突出。某村村民李某家庭因突发疾病符合低保条件,但村干部信息登记疏漏未纳入。李某多次向乡镇信访部门反映,虽获“会核实处理”答复,却因经办人更换中断流程或核查结果未及时反馈,问题始终未解决,最终只能重复上访推动问题落地。

这类矛盾的生成逻辑在于:基层信访“受理—办理—反馈—回访”闭环机制未落实,对合理诉求“重答复、轻解决”,导致群众“不信制度信上访”,形成“小问题拖成大信访”的循环。

(三)“小微纠纷升级型上访”:前端调解缺位引发的矛盾泛化

此类源于邻里纠纷等“小微冲突”,因基层前端调解机制失效转化为信访问题,甚至“诉求泛政治化”,在农村宅基地纠纷中明显。某村王某与邻居因房屋边界争议(王某认为对方占其宅基地0.5 米),村委会调解未果。因缺乏专业调解力量,矛盾激化,王某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将纠纷描述为“邻居勾结村干部强占土地”,试图通过“上纲上线”施压。

这类矛盾的生成逻辑在于:村规民约、基层调解组织等“第一道防线”弱化,群众遇小微纠纷“求助无门”,只能选信访渠道;而基层对这类矛盾“过滤”“分流”能力不足,导致民事纠纷向信访问题转化,增加化解成本和难度。

二、基层信访矛盾化解的机制症结

结合案例分析,当前基层信访矛盾化解机制核心问题,在于未能针对不同类型矛盾构建差异化应对体系,导致“有效诉求得不到高效解决、无理诉求得不到有力约束”:

(一)“底线弹性过大”:对无理闹访缺乏刚性约束

面对“获利型重复访”,部分基层干部“维稳优先于规范”,处理时过度妥协。如张某案例中,初期经济补偿看似“平息矛盾”,实则打破“依法处理”底线,形成“闹访—妥协—再闹访”循环。这种“无原则退让”让少数人获“闹访甜头”,让其他群众觉“老实人吃亏”,破坏信访秩序公平性。

(二)“流程闭环断裂”:对合理诉求缺乏跟踪问效

在“合理诉求悬置型重复访”中,基层信访常停留在“受理登记”“简单答复”环节,缺乏办理跟踪和结果评估。如李某的低保问题,虽经多次上访,但因“经办人更换未交接”等流程漏洞,导致问题长期悬置。这种“半截子工程”式化解,让群众对信访机制信任度下降,不得不“重复访”“越级访”。

(三)“前端防线薄弱”:对小微纠纷缺乏分流过滤

针对“小微纠纷升级型上访”,基层尚未构建“村社调解—乡镇介入—信访受理”梯度化解体系。村委会因缺专业技巧、怕得罪人而“不愿调”;乡镇司法、综治力量分散,难形成调解合力,导致小微纠纷只能“涌向”信访渠道,增加矛盾化解层级和复杂度。

三、构建基层信访矛盾分类化解机制的实践路径

基于基层信访劝访工作经验,化解基层信访矛盾需“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针对不同类型构建差异化机制,既守“依法依规”底线,又筑“为民解难”防线。

(一)对“获利型重复访”:构建“刚性约束+教育引导”机制

明确底线标准:对核查确认的无理诉求,严格按《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出具书面答复并说明依据,杜绝“花钱买平安”。如张某案例后期,应书面告知其诉求不合理性,联合村社干部宣讲政策,明确闹访法律后果。强化联合处置:对多次闹访、缠访的,由信访部门联合公安、司法等建“黑名单”,依法训诫教育,必要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打破“闹访获利”预期。

(二)对“合理诉求悬置型重复访”:完善“闭环管理+责任追溯”机制

健全流程规范:推行“信访事项办理全流程记录”制度,明确受理、核查、办理、反馈各环节责任主体和时限,“一事一档”保问题不脱节。如低保类信访,可建“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定期回访”链条,避人员变动致流程中断。

- 强化结果公示:对合理诉求处理结果,在村社公示栏、村民微信群等公开,接受监督;建“回访机制”,由乡镇信访办定期回访,确认问题是否解决,防“纸上办结”。

(三)对“小微纠纷升级型上访”:筑牢“前端调解+资源整合”机制

激活村社调解力量:选有威望、懂政策的村民任“专职调解员”,“以案定补”激励其介入邻里纠纷等,将矛盾化在萌芽。如王某与邻居地界纠纷,可由村调解员联合老党员等,依村规民约和土地确权资料现场调解,避矛盾升级。

建立“多所联动”机制:乡镇整合信访、司法等力量,设“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对村社调解未果的,由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站式”调处,减群众“多头跑、反复访”。

结语

基层信访矛盾化解关乎群众获得感与治理成效。实践表明,需构建“分类识别、精准施策、闭环管理”机制:对无理闹访“敢较真”,对合理诉求“真解决”,对小微纠纷“早介入”,方能让信访渠道成“民心桥”,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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