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治理中监察效能的制约因素及优化路径
邢宝春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7000
农民工是推动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保障关乎公平正义与社会稳定。然而,欠薪问题长期存在,不仅侵害劳动者基本权益,更易引发群体事件,动摇和谐根基,根治欠薪已成为重大民生与政治任务。在欠薪治理体系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核心执法主体,承担预防、发现、纠正和惩处欠薪行为的关键职责,其效能直接决定治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及威慑力。现实挑战在于,劳动监察应对欠薪问题的效能发挥受限。 尽管国家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法规政策不断完善,专项行动频繁开展,欠薪顽疾仍未根除。这折射出劳动监察在制度设计、运行机制、资源配置及执行层面存在系统性制约:如法律刚性不足与执法手段受限、部门壁垒导致的协作低效、监察力量与专业能力短缺、地方保护干扰及调查执行困难等。这些因素削弱了监察权威与执行力,使其难以有效应对建筑领域分包转包、新业态用工等复杂挑战,阻碍了源头预防与常态化治理。因此,系统剖析劳动监察在欠薪治理中的效能瓶颈,深入探究其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资源性根源,并据此提出针对性、可操作的优化路径,对破解治理困境、提升治理效能、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1 劳动监察效能的显著制约因素
1.1 制度层面
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有限,威慑不足,且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模糊、证据转化困难),导致部分恶意欠薪难以受到刑事制裁。同时,劳动监察机构普遍缺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执法手段,尤其在建筑领域工程款纠纷中调查取证困难,面对企业转移财产时力不从心。此外,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总包代发等源头预防制度在部分地区及建筑等行业未能有效落实(尤其是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形时),制度预设的“ 防火墙” 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1.2 机制层面
欠薪治理涉及人社、住建、公安、法院等多部门,但部门间信息壁垒高筑、职责边界模糊、协调机制不顺畅(如联席会议流于形式),导致“ 九龙治水” 、推诿扯皮或重复执法,治理合力难以形成。同时,治理过度依赖年底“ 运动式” 清欠专项行动,常态化精细化监管与风险预警机制欠缺,未能有效“ 抓早抓小” 。此外,行刑衔接存在梗阻,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常因公安机关立案标准分歧、证据规则差异及程序繁琐,导致立案率和成案率双低,刑法威慑力大打折扣。
1.3 资源层面
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员仅约 2.6 万人,面对数千万监管对象(尤其庞大的市场主体和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力量严重不足,“ 小马拉大车” 现象普遍[1]。同时,基层监察员任务繁重,且常面临专业知识更新滞后(如应对新业态用工、复杂财务调查)及执法装备落后(如缺乏移动终端、数据分析工具)等问题,制约执法质效。加之部分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不足,进一步限制了装备更新、人员培训、信息建设和跨区域办案等能力的提升。
1.4 执行层面
部分地方政府受制于GDP 导向与招商引资压力,对重点企业欠薪行为存在“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象,干扰执法独立公正。与此同时,因农民工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较弱,加之劳动关系复杂(尤其是分包链条)及证据留存不足,调查取证困难重重[2];即便做出处罚决定,也常因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负责人“ 跑路” 而难以兑现。此外,随着举报投诉渠道拓宽(如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案件量激增,“ 案多人少” 矛盾尖锐,导致案件积压、处置周期延长。
2 提升劳动监察效能的优化路径
2.1 强化法治保障,提升制度刚性
为了更有效地解决欠薪问题,需适时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赋予劳动监察机构必要的强制性执法手段,如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并细化“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的入罪门槛和认定标准。同时,刚性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等源头预防制度,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监管。此外,构建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对违法分包转包致欠薪者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包括列入黑名单、限制市场准入、融资信贷及高消费等。
2.2 创新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
需健全高效协同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与权威,明确部门责任清单,建立整合工商、社保、税务、银行、项目等数据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固化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及应急处置流程。同时畅通行刑衔接,制定清晰的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规格和程序规则,探索人社-公安联合办案或派驻联络员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并强化检察监督。此外,推动监管模式转型:运用大数据、AI 技术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动态风险评估与分级监管,强化常态化巡查,实现精准执法与主动预警,减少对年底“ 突击战” 的依赖[3]。
2.3 夯实资源基础,提升执法能力
为强化劳动监察效能,需多维度发力。一是扩充优化监察队伍,依据监管对象数量与区域特性,科学核定并动态调整劳动监察机构编制,重点向基层及欠薪高发区域倾斜。同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入专职监察协管员等辅助力量。深化监察员管理制度改革,构建符合职业特点的薪酬与晋升体系,激发队伍活力。二是加大投入,提升监察能力。确保财政经费充足,用于更新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建设全国联网的智慧监察信息系统,并强化专业化培训,涵盖法律法规、调查取证、财务审计等多方面技能,特别是针对新业态用工与信息化技能的提升。三是推广“ 互联网+监察” ,完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优化用户体验与后台处理效率。同时,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线上监管系统,实现对工资发放全流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与预警,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2.4 优化执行策略,确保落地见效
应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并强化问责,对履职不力引发重大事件者严肃追责,破除地方保护。同时强化前端预防与快速处置: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农民工维权能力与证据留存意识;畅通投诉渠道并建立简易案件快速通道;对群体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联动处置。此外,着力攻克执行难:监察初期即注重搜集财产线索,加强与法院执行联动开辟欠薪案件绿色通道“ 优先立执” ;探索欠薪保障金制度先行垫付再追偿。最后,探索通过调解、仲裁、工会协商等多元化解机制分流纠纷,减轻监察压力。
3 结语
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提升劳动监察效能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必须直面当前存在的制度、机制、资源和执行层面的深层制约,以法治思维和改革勇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刚性、创新监管模式筑牢制度防线,也要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夯实资源基础、优化执行策略提升治理能力。唯有如此,方能切实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何远平.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重难点及治理策略[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5(2):44-45.
[2]姜荣强.运用数字化手段让农民工安“ 薪” 不忧“ 酬” [J].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8):42-43.
[3] 伍 晓 艳 . 根 治 欠 薪 源 头 治 理 的 对 策 研 究 [J]. 四 川 劳 动 保障,2022(9):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