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水系规划治理的战略升级和和实践路径

作者

吕守娥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644100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加速和极端气候的频繁加剧,水系治理在城乡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往往将道路等交通设施置于优先位置,水系治理则长期处于滞后和被动应对状态。这种不平衡的发展模式导致了诸多环境问题和社会矛盾,水系被动治理也会付出更大经济成本。本文主张将水系治理提升至与道路建设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通过规划优先、治理优先和系统管理,实现城乡水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一、水系规划治理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性

科学健康的河流水系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一是从生态角度出发,水系治理优先是应对环境恶化的首要任务。水系是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微气候、净化环境等重要功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水和居住健康。二是从韧性城市建设出发,水系治理优先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必然选择。随着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传统的防洪措施已显不足,需要将水系空间预留纳入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考量,通过系统性水系网络建设,提升城市应对暴雨内涝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从空间正义角度出发,水系空间的公平分配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基本环境权利。将水系治理优先考虑,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四是从经济价值角度,良好的水系环境能够提升周边土地的价值,吸引投资和商业活动,带动相关产业如旅游业、餐饮业的发展。

二、水系规划治理被动滞后带来的问题

水系作为城乡基础设施的核心体,相比道路等灰色基础设施,其生态服务价值往往被严重低估,水系规划治理长期处于滞后和被动状态,水系空间被不断被挤压侵占,导致生态退化和社会矛盾。一是水文水生态环境退化。由于缺乏系统性规划易导致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和农业面源等污染物入河,水质污染加剧,引发水体富营养化、重金属超标等问题,破坏水生生态系统。部分河流因长期未治理,藻类爆发导致鱼类大量死亡,生物多样性丧失;部分河道硬化、湿地填埋等滞后治理方式破坏栖息地,使本土物种濒危,生态链断裂增加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部分河流由于过度筑坝、截弯取直等导致自然水系连通性被割裂,水文循环失衡,河道蓄洪能力被削弱,旱涝灾害风险上升。二是城市与公共安全风险升高。城市排水系统(地上河湖和地下管网)规划设计和建设滞后于城市扩张,导致暴雨时内涝成灾。2020 年后全球极端天气增多,很多城市老旧排水设施建设不足或破损老化,排水系极统易崩溃失效,引起洪涝灾害频发。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制约。水体污染、河床淤积、水系空间占用等问题降低滨水景观价值,影响文旅产业及周边土地开发收益,旅游业与地产贬值。水源污染或短缺直接影响农田灌溉和水产养殖,导致粮食产量不足和渔业资源衰退。四、治理成本攀升。恢复被挤占的水系空间需要更多的工程措施和更大的征占地成本,资金投入大幅增加;被动应对洪灾、水污染事件需投入巨额应急资金,远超预防性治理成本;跨区域水系治理滞后易引发上下游、左右岸纠纷,社会矛盾激化。五是可持续发展受阻。水系治理滞后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政策与规划脱节,难与国土空间规划、碳中和目标等长期战略协同。水系调节微气候的功能减弱,气候适应能力下降,加剧城市热岛效应,叠加全球变暖形成恶性循环。

三、水系优先治理建设的实施路径

实现水系优先治理建设需要从规划、政策、技术和管理多个层面进行系统性改革。一是规划优先。科学合理的水系规划是城乡水系治理的基础,规划目标旨在实现水系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保障水系的可持续利用,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议转变发展理念,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将水系空间视为与道路同等重要的基础设施,编制独立的水系空间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刚性管控。水系规划应充分考虑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生态景观等多种功能,合理布局河道、湖泊、排水管网等设施。同时坚持“蓝绿交织、留白增绿”的原则,明确划定水系控制线和生态缓冲带,将水系廊道与周边风景、生态廊道统筹考虑,形成了“蓝脉绿网”的空间格局。二是治理优先。在城镇拓宽、农村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等工程项目实施时,优先开展水系治理,再配套周边基础设施。通过水系连通、清淤、堤防护岸建设等提升防洪排涝功能;通过种植水生植物、投放水生动物等方式,恢复河道修复能力,提升水生物多样性;通过生态缓冲带、截污沟等建设削减入河污染,改善提升水质;通过建设湿地等水涵养设施,增加水域面积,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周边绿化环境高标准治理,创造优美的滨水环境,让广大群众能够体验到与水亲近的愉悦感受,提高景观、亲水、文旅等功能品位。三是系统管理。理顺管理主体,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主体体系,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政策制定,水利、环保、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水系管理,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参与水系保护和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政府部门负责制定管理政策、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企业承担污水处理、垃圾清理等具体工作;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宣传教育、监督举报等活动。健全管理制度,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养护制度等,明确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管理行为。定期监督评估,对水系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四是政策创新。建议建立水系空间占补平衡制度,对占用自然水体的行为实行严格管控和等效补偿,对重要水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让水系保护的受益方承担相应成本。

四、水系优先治理的效益评估

以水系为主导的建设理念能够创造更大的综合效益,产生显著的多元效益。如成都市“锦江绿道”项目带动城市更新,该项目沿锦江建设了 240公里绿道系统,不仅改善了水质,还串联起多个城市功能区,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项目周边地区土地价值平均提升了 30% ,沿线商业活力显著增强。一是生态效益明显。通过水系连通性恢复和生态修复,可以大幅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时,水系网络作为生态廊道,能够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二是经济效益明显。水系优先建设虽然初期投入较大,但长期回报可观。一方面,优质水环境显著提升周边土地价值,带动房地产和商业发展。

五、结束语

水系构成了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一个健全的水系是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的基石之一,水系的建设是城乡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优化城乡生态环境、重塑生态系统的关键手段。一个健康的水系对于地区发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促进更优质、更迅速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将水系治理提升至与道路建设同等优先地位将成为城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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