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高校“小微权力”监督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作者

张敏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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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小微权力”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学校的和谐稳定。加强“小微权力”监督,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能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也是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

一、当前“小微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

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缺少有效办法

高校微腐败主要表现为接受服务对象请吃、优亲厚友、收受好处、争功诿过、学术造假、套取课题经费、虚报账目、重大事项决策不科学、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乏力、工作流程不规范、师德师风失范等等。往往呈现规模较小、形式多样、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隐蔽性的特点[1]。纪检监察机关平时深入基层不够,难以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存在不足。

2. 二级单位存在对单位“小微权力”风险表现不清楚,责任不明确,风险防范措施缺失的现象。

二级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中,对于“小微权力”界定不清晰、风险表现未能完整梳理。例如学生事务管理、教学资源分配等方面,权力的行使范围和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模糊不清,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差。对于“小微权力”的责任归属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例如,在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涉及多个环节和人员,但具体谁对经费的合规使用负主要责任,往往没有清晰界定。此外,风险防范措施的缺失更是增加了潜在风险。部分二级单位没有针对可能出现的“小微权力”风险制定有效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比如,在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缺乏对评定流程的严格监督和规范,容易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3. 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工作流程不够规范的现象。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些规章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发展的需求,管理岗位职责划分不清,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现象,监督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开发不理想,甚至出现消极应付现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尽管有了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部分人员对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导致制度无法得到严格落实。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也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同样给高校管理带来诸多困扰。工作流程的不够规范可能导致工作重复、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例如在行政管理中,一些事务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使得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缺乏依据,容易出现错误和混乱。

4. 存在监督不聚焦、抓手不具体、监督系统性和贯通协调不够。

监督不聚焦主要体现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未能明确关键监督领域和重点监督对象。例如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基建后勤、国有资产租赁、评职晋级、选人用人、招聘招生等领域,由于监督的重点不明确,导致这些领域成为廉洁风险的集中区域。抓手不具体则表现为高校在监督过程中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和具体措施。纪检干部由于研究不深入,对监督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方法掌握不足,使得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监督的系统性不足反映在高校内部各监督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不同部门信息共享不流畅,难以形成监督合力。贯通协调不够则突出表现在高校内部各类监督的衔接不畅。部分人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这其实反映了“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落实不到位,势必导致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效果不佳现象。

5. 党纪法规宣传教育不够。

在党纪法规宣传教育中,一是学校层面主要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以案明纪说法”、纪法专题讲座、观看警示片等形式。但存在覆盖不全、层层减弱现象。往往针对党员干部多些,对其他监察对象明显不够,这就导致掌握微权力的部分基层管理者,出现认识不到位、纪法意识淡薄情况。二是二级单位由于业务繁多,抓具体事务多,抓纪律作风思想不够现象,有时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管的太严,出现监管漏洞。

二、强化“小微权力”监督的有效措施

1. 深入基层调研问计于民。调查研究是党的传家宝。只有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群众的声音,才能真正了解小微权力在基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可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提取相关材料等形式,坚持问题导向,了解基层单位的小微权力表现、制度机制漏洞、如何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措施明了,为后期制定防范措施科学性、精准性奠定基础。

2. 收集“小微权力”风险防控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模版,商二级单位结合“三定方案”自查,重点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找“小微权力”风险点、风险表现,确定岗位责任人,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防控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纪检监察机关汇总完善,再提请专家研讨后定稿,形成各单位“小微权力”清单汇编[2]。

3. 动态跟踪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定完成时限。根据防控措施所列拟建章立制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做到定期检查,推动监督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动态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对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实施情况和效果,跟踪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要结合形势发展,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校正风险清单,落实防控措施。对因岗位变动、风险防控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更新。

4. 协调各类监督贯通。将各类监督协调起来,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织密“护廉网”,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常态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还要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及时性,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为高校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5. 加强纪律教育。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引导干部职工知晓“可为”与“不可为”,持续渗透“干事干净”的廉洁文化理念。一是抓住关键节点教育。组织新提拔、新入党、新入职人员开展针对性廉政教育 [3],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机制,组织对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集体廉政谈话。二聚焦重点领域。针对资金集中、资源富集、高风险岗位针对性开展教育。可组织资产、组织人事、后勤、招生、财务人员开展“大讲堂”“微廉课”等形式,瞄准“小微权力”,明晰“红线”“禁区”。三要加强廉政案件的剖析和通报。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提升以案促教效果。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上紧思想“发条”,确保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参考文献:

[1] 史华楠. 高校“ 微腐败” 形态及其治理探微[J]. 扬州大学学报,2018(2):3- 9.

[2] 周建良 兰琪琪 . 以“ 五大系统” 构建高校纪检监督体系 [J]. 办公室业务,2021(7):98- 99.

[3] 汤国荣 . 高校“ 微腐败” 行为:特征、诱因与预防对策 [J].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21(5):104- 107.

作者简介:张敏(1971— ),女,汉族,湖北随州人,管理学硕士,教授,研究方向:教育管理,作者单位:。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