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的国际监管动态
董红辰
辽宁师范大学 116033
关键词:虚拟货币 国际金融监管 金融稳定 货币风险
近十年来,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虚拟货币经济也蓬勃发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件也屡见不鲜。虚拟货币本身的匿名性、价格的波动性等也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新的风险与问题。当前,已有许多国家都开始对虚拟货币采取了监管措施,以求减少虚拟货币的风险影响,维持国内金融秩序稳定。但是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也不尽相同,这也使得虚拟货币监管目的难以实现。所以,对虚拟货币不能仅从国家层面进行监管,而是要建立虚拟货币的国际监管体系,从国际层面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以使得虚拟货币能够健康发展。
一、虚拟货币国际监管现状
由于国家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倾向的不同,各国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和政策各行其是,难以达成共识,监管难题层出不穷。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虚拟货币的无国界性使得国家独立的监管已无法适应虚拟货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因此,虚拟货币的监管并不仅仅只是国家内部的监管,而应当针对虚拟货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全球性的监管体系,制定全球性规则,引导虚拟货币安全可控的发展。
从国别比较视角来看,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经济体国家已经相继建立了成熟的虚拟货币监管制度,其对虚拟货币及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经验值得借鉴。并且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也为虚拟货币的监管做出了一系列努力,虚拟货币国际监管框架和基本规则已经初具形态。G20 下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已经制定了关于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初步建议,金融特别行动工作组(FATF)则制定了基于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视角下的虚拟货币监管标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提出对银行加密资产和相关服务的风险审慎处理要求,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则负责评估全球稳定币提案对证券市场监管者的影响。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或计划对虚拟货币采取监管措施,在允许虚拟货币发行交易的国家中,虚拟货币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地位,并为其制定或者修改相关法律;二是利用“监管沙盒”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三是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以将虚拟货币纳入现行监管体系。
第一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美国。美国采取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系,对不同金融机构由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这也就意味着美国的虚拟货币业务需要取得多个监管机构的许可并接受他们的监管。
第二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日本。日本是全球第一个从法律层面对虚拟货币监管做出规制的国家。在 2017 年通过了《支付结算法》的修正案,对虚拟货币实施混业监管。该法案正式承认了虚拟货币为合法支付手段,是全球第一个将虚拟货币交易合法化并推出交易牌照的国家。
第三种模式的代表国家是英国。英国是第一个采用“监管沙盒”模式对虚拟货币等金融创新产品进行监管的国家。英国金融监管体系采用的是集中监管、混业监管的模式。英国虚拟货币监管的主要机构是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其不仅负责对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还负责虚拟货币实施准入监管和反洗钱监管。
二、国际组织视角下的虚拟货币监管
(一)FSB :为稳定币监管政策提出建议
FSB 被誉为“全球央行”,其职责在于监管全球金融体系,防止系统性风险。在虚拟货币快速发展之后,金融稳定理事会也注意到了其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冲击。2021 年 10 月,FSB 发布《全球稳定币规制、监管和监督之安排:金融稳定理事会高级别建议实施进度报告》。报告指出,金融稳定理事会将在 2023 年 7 月审查高级别建议的实施情况,并在必要时刻更新该高级别建议。
(二)FATF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视角下的监管
2019 年 ,FATF 发布了《以风险为基础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指引》以回应 G20 峰会对监管虚拟货币的关注。该指引是国际组织中第一个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标准。1. 尊重各国对于虚拟货币合法性的态度;2. 以对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进行监管;3. 监管的范围包括所有虚拟资产活动;4. 设置准入门槛,实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注册制或许可制;5. 强化国际监管合作
(三)BCBS :银行机构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审慎监管规则
2021 年 6 月 10 日,巴塞尔银行委员会(BCBS)发布了咨询文件《对加密资产开放的谨慎处理》,将银行金融机构对加密资产的开放纳入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框架。该咨询文件扩大了加密资产的定义,建立了加密资产分类标准,围绕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审查和市场纪律讨论如何处理加密资产。
(四)IOSCO :将全球稳定币纳入证券监管体系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IOSCO)主要关注虚拟货币在一级市场中的发行、二级市场中的交易等监管问题。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发布了一份公开报告《全球稳定币倡议》,该报告讨论了全球稳定币发行对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产生的影响,并指出全球稳定币可能呈现出受监管证券或其他受监管金融工具或服务的典型特点。IOSCO 没有为稳定币提出新的监管标准,反而利用稳定币的证券特性,将稳定币纳入其证券监管体系中。
三、虚拟货币国际监管的趋势
建立虚拟货币国际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防止虚拟货币系统性风险向全球扩散,避免金融危机。虚拟货币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国家监管规制也处于不断调整阶段,虚拟货币的全球监管体系也是如此。当前虚拟货币国际监管的过程,呈现以下趋势:(1)各国对虚拟货币监管趋严;(2)“监管沙盒”受到多国青睐(3)虚拟货币国际监管框架正在形成中;(4)强调虚拟货币国际监管领域的合作
结语
当前虚拟货币的国际监管体系以金融稳定会提出的全球稳定币监管政策建议为原则和金融特别工作组所制定的虚拟货币的反洗钱 / 反恐怖主义融资标准为主要监管框架,并辅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在各自领域制定的对虚拟货币相关服务的监管标准,从监管政策制定、反洗钱 / 反恐怖融资以及金融机构监管专业领域出发,多角度地监管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和监测相关风险,有效的实现监管目的,在发挥虚拟货币自身价值的同时,防范虚拟货币可能发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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