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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杜林论》中恩格斯的平等思想及其理论价值

作者

朱学妍

南京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4

Abstract: Engels devoted a chapter to the idea of equality in Anti-Dühring, severely criticized Dühring’s research methods, research objects and research objectives on the issue of equality, systematically expounded the Marxist concept of equality, and conducted a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 and class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equality. The exposition of the idea of equality in Anti-Dühring has very important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provides theoretical guidanc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concept of equality, the exposition of the path to achieve equality,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ocialist concept of equality.

Key words: Engels; Anti- Dühring; Equality

《反杜林论》是恩格斯为驳斥德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代表人物杜林所鼓吹的“终极真理”体系、消除其在德国工人运动内部的消极影响而创作的一部具有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理论著作。该书“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籍”[1],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和指导意义。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对平等观念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批判,其思想不仅在推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也为探讨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观构建与人类解放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论指引。

一、恩格斯对杜林错误平等思想的三重批判

恩格斯对杜林平等思想的批判不仅体现为具体观点的驳斥,更表现为对其理论体系深层结构的系统否定。这一批判涵盖了方法论的失误、研究对象的抽象化设定以及价值目标上的偏差,集中展现了恩格斯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下对形而上学思维的根本反对。通过对杜林平等观念理论前提与逻辑路径的剖析,恩格斯揭示了其理论在哲学基础和社会实践层面的多重悖论,展现出马克思主义批判传统对抽象平等理论的根本立场与深刻洞察。

(一)对杜林论证平等问题方法的批判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严厉批判,指出其理论根基建立在一种抽象的先验主义逻辑之上。杜林试图以“永恒真理”作为其平等理论的出发点,并将数学方法引入社会历史分析,企图以数学公理的精确性和演绎性,论证所谓“永恒正义”的普遍有效性。这种方法忽视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性与复杂性,错误地将自然科学中的形式逻辑移植到社会科学的领域,表现出一种对社会现实的高度抽象与简化。杜林的方法本质上是将社会现象“分解”为若干可被数学表达的基本要素,再通过逻辑演绎推导出所谓“平等公理”。在此过程中,理论建构的起点并非来自现实的社会实践,而是源于预设的逻辑结构与观念图式。这种从观念出发、再反过来解释现实的路径,实质上背离了唯物主义关于实践与经验优先性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典型的本体论倒置。杜林的逻辑起点并未扎根于具体的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而是凭借抽象的思辨逻辑构造出一个脱离实际的“理性社会”模型,从而掩盖了平等问题背后的阶级结构和生产关系。这种方法不仅导致了对社会现象的误读,也混淆了理论与现实、逻辑与历史之间的界限,最终滑向了唯心主义的方向。

(二)对杜林研究平等问题对象的批判

在对杜林平等思想的批判中,恩格斯明确指出其理论对象设定的抽象性与非历史性是导致其理论失真和逻辑失效的关键根源。杜林为论证其平等公理,构造了一个理论上“两个意志完全平等的人”的抽象模型,并将其作为整个平等体系的逻辑起点和普遍适用的基础单位。在这一设定中,社会关系被还原为两个个体之间在完全对称、无差异前提下的交互,从而人为排除了任何具体的历史条件、性别差异、社会地位以及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恩格斯对此进行了尖锐批判。他指出,杜林所设定的“两个完全平等的人”既不是现实社会中可以观察到的具体存在,也缺乏历史与社会的维度,是一种脱离社会实践、脱离历史进程的纯粹思辨构造。这种理论建构忽视了人类社会作为一个不断演化、结构复杂的整体,其本质并非由孤立个体构成,而是由具体的生产关系、阶级结构与社会制度所决定。平等问题的本质不是两个抽象个体之间的道德或逻辑关系问题,而是深植于社会关系之中的政治与经济问题。此外,恩格斯还批评杜林将这一理论模型包装为“公理”,意图以逻辑自洽掩盖其理论贫乏,杜林不过是以新的术语重复旧有命题而已,将杜林的这一观点归为“整个十八世纪的思想家共有的”。[2]。恩格斯认为,杜林在研究对象设定上的抽象性与非原创性,不仅削弱了其理论的解释力,也暴露出其试图用形式逻辑掩盖历史与现实张力的企图,其所谓的平等观最终沦为一种形而上学的抽象空谈。

(三)对杜林研究平等问题目标的批判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深刻揭示了杜林关于平等目标的论述中所体现出的阶级立场与意识形态偏向。他指出,杜林在看似维护抽象平等的论述背后,实际掩盖并辩护了社会不平等的存在,从而背离了真正的社会平等原则。首先,杜林将“自我规定性”视为判断个体是否享有平等权利的核心标准,主张个体因缺乏自我规定能力而丧失平等资格。他以儿童为例,认为由于其心理和生理尚未发育成熟,不能实现自我规定,因此在本质上与成年人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平等关系。这种将生理差异转化为权利不对等的逻辑,实际上是将“自然状态”作为合理化社会等级差异的理论依据。其次,杜林从“人性”出发,将人类划分为具有“人性”与“兽性”的两类,认为前者有权以军事或其他方式征服后者,以实现正义秩序。这种观点不仅以道德优越为前提对异质群体进行价值贬损,更以“文明”之名为暴力统治提供合法性。恩格斯对此严厉指出:“人类都是通过猿类进化而来,是社会性的存在”,因而不应以抽象人性进行分类与定性,更不能以此作为压迫与征服的理由。他认为杜林的这种划分不过是出于个人的“人性偏见”,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式优胜劣汰逻辑的迎合。最后,杜林将精神或认知能力的差异视为正当使用暴力的依据,认为在世界观与认识方式存在根本分歧的前提下,那些掌握“真理”的人可对“迷信”或“偏见”的群体实施强制,使其“回归正轨”。恩格斯对此深刻指出,这实际上是以平等为名,为压迫与征服开脱。“按照这种道德,各文明掠夺国对落后民族所干的一切可耻行径……都可以认为是正当的。”[3] 这一论断揭示了杜林平等观念背后所隐藏的帝国主义立场,将“文明”与“野蛮”的二元对立作为合法化掠夺与统治的工具。杜林关于平等问题的目标设定不仅未能摆脱传统小资产阶级在道德话语中掩饰压迫本质的倾向,其所谓平等观实则是对既有统治结构的意识形态辩护。“统治阶级总希望为其价值理念确立霸权地位”[4],杜林的理论本质上不过是为这种价值霸权提供理论包装与逻辑支持。

二、《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平等思想的科学内涵

在对杜林抽象平等理论进行系统批判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从唯物史观出发,阐述了科学的平等观,明确指出平等并非先验不变的道德原则,而是根植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具体历史现象。通过对不同时代社会结构与经济关系的深入分析,恩格斯揭示了平等观念随着社会生产方式与阶级关系的演变而不断变化的本质,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念,确立了平等观念的科学内容。

(一)平等是一个历史范畴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平等并非脱离历史具体条件的抽象理念,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演进而不断变化的历史范畴。平等观念的具体内容和实现形式,始终受制于特定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关系与阶级结构,其本质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实践的反映。在原始公社阶段,基于财产公有与社会生产生活的简单性,人与人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工和阶级对立,因此平等主要表现为在共同体内部对基本生存资源的均等占有与分配。“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5] 这种平等具有高度的自然性和社会性,是与原始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具体形态。然而,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出现,平等观念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被排除在政治与法律权利之外,甚至丧失最基本的生命保障。尽管在罗马法体系中,自由民之间的私人平等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但“只要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还存在,就谈不上从一般人的平等得出的法的结论。”[6] 在封建社会中,平等更是被严格的等级制度所压抑,仅在法律形式上存在有限的可能性。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交换的普遍化,平等开始被赋予更广泛的经济与政治诉求。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特权的斗争中,将“自由”与“平等”作为核心价值诉求,要求废除行会制度和贵族特权,实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形式平等。然而,恩格斯深刻指出,“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 [7] 这一评价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中经济权利与政治现实之间的深刻张力。恩格斯通过系统回顾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平等观念,揭示出平等并非一种普适的道德原则,而是深深嵌入历史进程中的具体社会关系。平等观的演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与阶级斗争动态变化的产物,是一个在历史中生成、演变并被不断超越的理论范畴。

(二)平等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恩格斯认为,平等观念的产生和演变并非源自抽象的伦理判断或先验的理性推演,而是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的直接反映,“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8],这一定义为平等观提供了唯物主义的解释路径,揭示其本质根源在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社会结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催生出相应的平等观念。原始社会的经济形态以公有制为主,社会分工尚未显著,因而平等主要表现为生存资料的共享与社会关系的对等。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社会经济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平等观念随之受到限定,逐渐演化为服务于特定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工具。恩格斯梳理了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形成机制,指出其理论建构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历史背景。在十五世纪末,随着海外航路的开辟,资本主义萌芽在欧洲迅速发展,商业和工场手工业开始突破封建经济框架。“资产阶级本身最初是一个封建等级,当15 世纪末海上航路的伟大发现为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更加广阔的活动场所时,它使封建社会内部的主要靠手工业进行的工业和产品交换发展到比较高的水平。……手工业生产不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在最先进的国家的主要工业部门里,手工业生产为工厂手工业代替了。”[9] 这一经济转型导致旧有社会等级结构受到挑战,新兴资产阶级开始以平等为核心价值要求对抗封建特权。在此背景下,资产阶级提出了一系列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平等诉求,如商品交换权利的平等、契约自由、财产权的普遍适用、关税制度的统一等。这些诉求表面上具有普遍性,但其根本目的是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扩张提供合法性支持。这种经济上的平等诉求常常与政治制度发生冲突,“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10] 资产阶级所主张的平等并非真正超越阶级利益的普遍价值,而是服务于其自身上升运动的工具性理念。因此,在恩格斯看来,平等不是永恒的伦理范畴,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变化而变化的历史性观念。每一种平等观的出现,均以特定的生产关系为前提,其具体内容、表现形式以及实现路径,均深受当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这一观点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对平等问题的基本分析框架。

(三)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消灭阶级

在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要求并不仅仅是对资产阶级“权利平等”主张的延续或扩展,而是在根本立场、目标和路径上体现出本质区别的历史诉求。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消灭阶级。” [11] 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平等思想的历史使命,即通过推翻阶级制度本身,实现人与人之间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层面上的根本平等。恩格斯从社会结构的根本矛盾出发,批判资产阶级平等观的阶级局限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平等”本质上是形式平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虚假平等。在这一制度结构中,占有生产资料的少数人对广大无产者的统治关系并未因法律上权利的均等而得到实质性改变。因此,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必然超越资产阶级的平等概念,从根本上否定阶级差异的物质基础。在具体内涵上,无产阶级的平等诉求不仅包括政治权利的平等,更强调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结构中的实质平等。这种平等不仅是对社会极端不平等现象的本能反应,也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有组织、有目标的阶级斗争形态。恩格斯指出,这种平等观在一般意义上,是对极端的社会不平等和阶级之间对立与冲突的自发的反映,是被压迫阶级革命本能的单纯的表现;在特殊意义上,作为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对立面,它是从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中吸取或多或少正确的、具有远大影响的那些要求。 [12] 无产阶级平等观以阶级斗争为依托,将实现经济结构的根本转变作为其前提。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造成了劳动者的系统性剥削。因此,实现真正的平等,必须以取消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为条件,将其转化为社会或国家所有。这一过程既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实现,也是人类走向自由联合体的历史必然。

三、《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平等思想的理论价值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不仅对杜林所代表的资产阶级抽象平等观进行了系统的批判,更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平等的本质、发展及其实现条件进行了深入阐述,从而构建起具有高度理论自觉和现实关怀的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体系,具有深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对旧平等观理论进行了根本改造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资产阶级旧平等观的理论根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与重构,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先验论向唯物史观的根本性理论转化。杜林在其关于平等的论述中,试图以“两个人”这一抽象且脱离历史与现实的假设个体作为理论出发点,建构起一整套“平等公理”体系。然而,这种建构不仅缺乏现实依据,更体现出典型的形而上学方法论倾向,其本质是在逻辑自洽的名义下为资产阶级所主张的形式平等提供哲学辩护。恩格斯明确指出,这种建立在抽象理性基础上的平等观,无视社会的历史性与阶级结构的客观存在,是意识形态性的误导。“我们的意识形态家可以随心所欲地耍花招,他从大门扔出去的历史现实,又从窗户进来了,而当他以为自己制定了适用于一切世界和一切时代的伦理学说和法学说的时候,他实际上是为他那个时代的保守潮流或革命潮流作了一幅因脱离现实而歪曲的、像在凹面镜上的反映出来的头足倒置的画像。”[13]这一论断揭示了抽象平等观背后所隐含的阶级偏见和历史虚无主义。在批判旧平等观的同时,恩格斯在唯物史观基础上重建了平等的科学定义。他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指出:“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这一观念完全是历史地产生的。”[14]这一观点明确了平等的历史生成性,否定了其作为超历史、超阶级道德规范的普遍有效性。恩格斯指出,脱离阶级结构谈论普遍平等终将“流于荒谬”,只有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消灭剥削制度基础上的无阶级社会,才是真正平等实现的历史前提。这一无产阶级平等观,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超越,也构成了平等理论发展的历史转折点。

(二)阐述了实现真正平等的理论路径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在深刻批判资产阶级形式平等观的基础上,系统阐明了实现真正平等的历史前提与理论路径。他指出,平等的实现并非来源于抽象的道德诉求或法律承诺,而必须建立在阶级的彻底消灭和社会经济结构根本改造的基础之上。因此,任何超越现实社会条件、试图在阶级社会内部直接实现绝对平等的主张,终将陷入逻辑荒谬与制度虚伪。恩格斯明确指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必须以消灭阶级制度为根本任务。只有当生产资料由私人占有转变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时,经济基础层面的根本不平等才能被消除,从而为政治权利、社会保障乃至个体发展机会的实质均等提供制度保障与物质基础。在阐述这一进程时,恩格斯借鉴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强调平等的实现是一个历史性过程。在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平等仍以“按劳分配”的形式存在,本质上延续了某种程度上的“资产阶级法权”,体现的仍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而在高级阶段,随着生产力极大丰富和社会条件根本改善,社会将逐步实现“按需分配”,这一阶段的平等才真正超越了形式与制度的限制,成为实质性、普遍性和自发性的社会状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准备材料中更进一步指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和资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经过不多几代的社会发展,人们就一定会达到这样的境地:奢谈平等和权利就像今天奢谈贵族等等的世袭特权一样显得可笑;同旧的不平等和旧的实在法的对立,甚至同新的暂行法的对立,都要从实际生活中消失;谁如果坚持要求丝毫不差地给他平等的、公正的一份产品,别人就会给他两份以示嘲笑。”[15] 这一设想深刻表达了恩格斯对于共产主义社会中“平等”最终将被社会实际生活所超越的历史判断。因此,《反杜林论》不仅对抽象平等观进行了理论上的批判,也为实现实质性平等指明了历史路径:即通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变革所有制形式、推动生产力发展,最终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现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再到“超越平等”的全面解放。

(三)为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理论来源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通过对平等观念的历史追溯与理论批判,为社会主义社会构建科学的平等理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将平等置于历史发展的脉络之中,明确指出平等并非一种普适的、超历史的价值理念,而是根植于具体社会结构和经济关系之中的历史产物。这一观点突破了资产阶级对“平等”作为抽象道德原则的绝对化理解,奠定了社会主义平等观的现实主义立场。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形式平等的虚伪性。尽管资产阶级在历史初期曾以平等为口号推动政治变革,反对封建特权,但随着其统治地位的确立,所谓的“平等”逐渐演变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在生产资料仍由少数人占有的前提下,权利上的形式平等无法掩盖实质上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因此,恩格斯指出,真正的平等不能局限于权利话语或政治形式,而必须以阶级结构的根本变革为前提,即实现生产资料公有、消灭剥削制度和阶级对立。这一理论视角为社会主义社会如何理解和实现平等提供了根本依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仍面临多种不平等现象,包括城乡差距、收入分配不均、教育和医疗资源的不平衡等。在这一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科学的平等观,既不能照搬资本主义的形式平等理念,也不能否定平等问题的现实重要性。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应以实际社会关系为基础,强调人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平等,注重制度安排在资源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平性。恩格斯关于平等的理论不仅阐明了社会主义平等观的本质特征,还为其制度化提供了原则指导。他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不应是简单的平均主义,而应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整体进步。《反杜林论》为社会主义平等观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深刻的理论来源,它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平等理念的局限性,更在历史唯物主义框架下科学地构建了一个面向社会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平等理论体系,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与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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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赵海洋. 马克思正义思想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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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晓青. 恩格斯平等思想的逻辑进路——基于《反杜林论》的文本解读[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0(07):21-25.

作者简介:朱学妍,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210094。基金项目:2023 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文化意蕴和世界意义研究”(KYCX23_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