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困境亟需破解
刘传义 张宇鹏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产量大、处置难等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虽然各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但建筑垃圾处置不当或违规现象近年来屡有发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多次通报建筑垃圾乱倒乱放问题。建筑垃圾合规处置利用主要受制于消纳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资源化利用效果差两方面因素。建筑垃圾的再生道路,只有形成闭合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链条,才能真正畅通无阻。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随着我国大城市发展势头日益强劲,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住户拆迁、道路建设、商务楼宇扩建等问题日益突出,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产生量大、处置难度大,逐渐成为影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城乡人居环境、自然环境、河湖海流域水体质量的“城市病”。
建筑废料的处理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上海千万吨建筑垃圾去向不明重庆涪陵将约 110 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混填填填埋入采石场大坑江西萍乡一座 3 年堆放 540 万吨工程渣土、占地数百亩的“渣山”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昨日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首次集中反映被督察场所建筑垃圾处置较为普遍的问题,并对当地建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出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在全国形成针对第三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再次通报。
一边是城镇化加速建设发展的强劲步伐,另一边却是大幅增加、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能力的滞后和城市发展建设的速度之间形成了巨大反差,反映出城市建筑垃圾“消化不良”的困境。
一、建筑垃圾产生现状。
1.建筑垃圾定义和分类
依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各类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以及居民装修、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废弃物,不包括建筑垃圾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也不包括建筑垃圾。
2.我国建筑垃圾现状
建筑垃圾统计系统目前在全国还没有建立起来,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省市上报资料。由于缺乏相关数据,导致各方对中国建筑废弃物产出的看法出现分歧,但目前已形成共识,认为中国的建筑废弃物产出应在10亿吨数量级。根据中环联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的建筑废弃物已占到城市废弃物总量的40%以上,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达30多亿吨,2025年有望达到40亿吨。
二、建筑垃圾处置政策
建筑废弃物处置失当或违规现象近年来屡有出现。刚刚结束的中央生态环保第三轮第二批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建筑垃圾等突出问题,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处置。事实上,国家近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0年《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在2025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各区域建筑垃圾减量工作机制,实现新建工地每万平方米(不含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1年7月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50个示范城市,实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2020年综合利用率达到50%。
《关于加快构建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于2024年2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到2025年,废物资源化体系初步建成,覆盖所有领域和环节,主要废物资源化取得积极进展。
这说明“十四五”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能力的方向是清晰的。
三、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常见的问题
虽然相关部门和企业都非常重视建筑废料的处置,但目前的建筑废料处置情况并不乐观,因为建筑废料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综合利用价值不大。
从施工情况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大多外包给社会上的专业公司处理建筑垃圾,普遍存在着从工地大门走出、业主不再理睬建筑垃圾的“包出去就不管了”的认识。如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四川大渡河雅安段沿线石渣、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频发,部分建设单位在大渡河岸坡违规倾倒洞渣、废浆和建筑垃圾;工程拌合站违规将污泥、沥青废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倾倒至河滩,部分建设项目侵占大渡河河道违规堆存弃土弃渣。
从运输上看,专门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公司,对垃圾运输管理不严,“运到填埋场就算完成任务了”,更是置垃圾遗撒于不顾,置运输垃圾于不顾,途中野蛮运输于不顾,甚至为了垃圾运输的运输行为而故意找个沟沟坎坎进行倾倒;甚至有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和人力,故意沿途折腾。比如,中央环保督察就曾指出,一些地方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工地随意进出、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的“黑车”大量没有准运资质。
从监管来看,部分地区和部门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尤其是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方面,“以罚代管,执法不严”、“白天严管,晚上松管”、“施工方严管,运输方松管”等问题还存在不少不足。比如,中央环保督察曾指出,有的地方虽然查处了4000多起偷运、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但绝大多数只是罚款处理,没有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偷倒乱倒现象屡禁不止。
四、建筑垃圾处置典型案例
《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是深圳市住建局要求骨干企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5%的通知,出台时间是2022年。
东营市推进垃圾整治全过程制度。出台《东营市装修垃圾全过程管理实施方案》,东营区初步建立了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机制,30多个装修小区签订了《小区联防联控承诺书》,建设装修垃圾暂存点,推行物业服务企业、运输企业、处理企业电子联单制度,配备了87辆装修垃圾运输专用车,目前,东营区已全部建立了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全部设立东营区
浙江海宁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资源化”全周期处置,以源头标准链、全域布局链和创新处置链深度融合,构建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7%以上、处置建筑垃圾134.3万吨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年可实现2.25亿元产值的资源型企业。
五、相关建议
就目前而言,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少,建筑垃圾资源获取成本高,再生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政府扶持和财政补贴少,是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目前面临的尴尬现状,只有做到“建设不愁地方,处置不愁原料,产品不愁销路”——形成闭合的建筑垃圾循环处理链。建筑垃圾的重生之路才能真正通畅。
政府层面应从源头上发力,鼓励技术研发,实施政策引导,鼓励房屋建筑、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使用可再生建材产品;鼓励道路工程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优先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粗细骨料,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填埋量;鼓励粗细骨料、混凝土、混凝土等的再生利用。合理布局消纳场,尽可能利用好沟壑、土坑等填埋建筑垃圾,找准去向,力争做到“垃圾填埋,路段平整”。
在企业层面,建筑企业则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充分认识到建筑垃圾处理必须做到全过程、全过程地处理。要积极配合政府探索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既要与委托处理建筑废弃物的第三方衔接。健全企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有效消除企业在使用中存在的疑虑。
参考文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网站
张坤 建筑垃圾成因分析与资源化现状的探讨 四川建材,2024年7月
谢翠 刘凯.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东营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为例 城市建筑 2024.18
郭智刚 邓亚军等.深圳市建筑垃圾的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环境科学与管理 2023.10
浙江海宁全链融合畅通 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