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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and Education

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多元评价体系研究

作者

吴叶元

邹城市第一中学 邮编:273500

摘要:本研究聚焦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多元评价体系构建,探索将政治性、学理性、实践性相统一的原则融入教学评价。通过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结合、多元主体协同、过程性考核与增值性评价并重,构建涵盖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素养的立体化评价体系,推动法治教育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提升育人实效。

关键词:高中思政课;习近平法治思想;多元评价体系;课程思政融合。

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中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举措。当前,思政课教学评价存在“重知识传授、轻素养培育”“重结果考核、轻过程发展”等问题,难以全面衡量法治教育实效。本研究立足课程思政协同育人视角,探索构建多元评价体系,通过评价机制创新激活法治教育动能,为培养新时代法治公民提供实践路径。

一、关于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的重要意义

(一)筑牢法治信仰根基,培育时代新人价值内核

高中阶段是法治观念塑形与价值奠基的关键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是培育法治文明传承者的核心路径。其“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法治为民”等理念,为课程提供政治引领与理论标尺。通过“宪法宣誓角色扮演”“社区普法微视频创作”等实践,学生可感知法治对国家稳定的保障作用,理解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1]。如研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时,学生运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剖析算法推送机制,既明晰数字时代权益保护痛点,又领悟法治护航成长逻辑,实现从“知法”到“信法”的价值升华。

(二)创新课程育人范式,激活思政教育协同动能

传统法治教育重理论轻实践,致学生法治思维浮于纸面、行动能力低效。习近平法治思想“德法共治”“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理念为课程创新指明方向。教师以“校园纠纷调解模拟”“立法建议书撰写”等任务为驱动,将“高空抛物侵权”“校园霸凌治理”等现实议题转化为“法治剧场”“听证会”等实践场景。如“宠物伤人责任划分”项目中,学生需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公平责任原则”辩论,平衡受害者权益与饲养人自由,既深化对“权利义务统一”的理解,又提升公共事务参与力,推动思政课实现“知行合一”。

(三)回应社会治理挑战,锻造公民法治核心素养

面对“AI侵权”“数据泄露”等数字治理新挑战,高中思政课需以法治思想为锚点,培育兼具法治思维与数字伦理的现代公民。通过“算法伦理规制”“直播打赏边界”等议题研讨,学生掌握“科技与法治协同共进”的辩证逻辑,在“生成式AI版权归属”“元宇宙治理规则”等思辨中树立“技术向善”的法治观。如“自动驾驶事故责任认定”活动中,学生需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责任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人机责任分配框架”,既提升法律适用与价值权衡能力,又强化社会责任感,为未来参与数字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思维基石”。

二、关于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多元评价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评价目标导向单一,育人功能尚未充分彰显

当前高中思政课法治教育评价存在“重成绩轻素养”“重结果轻过程”弊端。部分学校将《道德与法治》法治内容考核简化为条文默写与案例得分,忽视对学生“权利义务平衡”“程序正义优先”等法治思维深度及“法律公平价值认同”等法治情感的考察。评价标准与“培育法治中国主力军”目标脱节,学生虽能背诵“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却难在校园纠纷、网络舆情等真实场景中运用法治思维,导致“知行割裂”[2]。此单一目标导向弱化思政课价值观引领与社会责任感培育功能,使法治教育沦为应试工具,背离素养培育本质。

(二)评价方法结构失衡,动态监测机制存在短板

现有法治教育评价体系存在协同性缺陷:一是量化与质性评价失衡,量化考核占比超70%(如单元测试、期末考试),课堂讨论参与度、实践项目等质性指标权重不足15%,催生机械记忆应试倾向;二是过程性评价碎片化,教师虽用“课堂积分制”但仅计发言次数,未分层评估法治思维逻辑性与创新性,增值性评价(如学期素养成长轨迹)缺失,难以追踪个体发展动态;三是评价主体单一,教师主导评价,学生自评、同伴互评及家长参与不足,如“校园法治文化节”中学生仅为执行者,缺乏自我反思与能力改进空间,制约素养培育实效。

(三)评价反馈效能不足,教学改进机制亟待完善

当前法治教育评价结果应用低效,制约教学改进效能。其一,反馈形式粗放,以“分数+笼统评语”为主,如“法治案例分析失分”仅归因“逻辑不清晰”,未区分法律适用偏差或论证结构缺陷,导致改进路径模糊;其二,数据管理未闭环,教师难通过历年数据对比定位班级/年级在“法治思维”“价值判断”等维度的共性短板,教学策略调整滞后;其三,家校社协同断裂,家长仅获知成绩而无法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或实践成果共建,削弱法治教育生态合力,使评价结果止步于数据统计,难以转化为素养培育动能。

三、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多元评价体系研究的策略

(一)构建三维目标体系,锚定法治素养培育方向

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德法共治”理念,构建“知识-思维-价值”三维评价目标体系。知识维度聚焦法律概念与原则,通过“法治思维导图绘制”“法律条文逻辑解构”任务,考察学生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科学立法程序”等核心概念的掌握度;思维维度强化法治思维进阶,设置“社会热点法治辩论”“虚拟法庭证据链搭建”等情境任务,运用SOLO理论评估思维从“单点”到“关联拓展”的跃迁;价值维度推动法治信仰内化,依托“法治人物档案”“金句微演讲”载体,量化学生对“公平正义为法治生命线”等价值命题的认同度。三维目标动态联动,实现知识输入、能力输出与价值内化的有机统一。

(二)创新多元评价方法,实现全周期动态监测

采用“量化工具+质性分析+技术赋能”混合评价模式:量化层面开发“法治素养发展量表”,设法律认知、程序意识等20项指标,通过“课前知识前测-课中任务追踪-课后增值评估”三段式数据采集,纵向追踪素养发展;质性层面建立“法治实践表现档案”,以轶事记录法跟踪学生在“校园纠纷调解模拟”等实践中的行为,结合Nvivo软件分析访谈文本中“法治话语词频”,挖掘隐性思维特征;技术层面搭建“智慧思政法治平台”,运用区块链存证实践成果,AI智能分析课堂发言与辩论视频,生成个性化法治思维雷达图,实现评价精准化与可视化。

(三)完善反馈改进机制,构建家校社协同生态

构建“三级联动-双向反馈-闭环改进”动态调整机制:一级聚焦个体成长,教师依评价数据定制“法治素养提升方案”,如向“证据收集弱”学生推送司法案例包,对“价值判断偏”学生开展法治人物访谈;二级驱动教学优化,教研组聚类分析班级数据,定位“科学立法理解难”“司法公正认知模糊”等共性短板,调整“立法听证模拟”“庭审旁听反思”等教学模块;三级推动体系迭代,学校联合法院、律所等成立监测委员会,每学期研讨评价结果,引入企业合规、基层治理案例反哺教学[3]。同时搭建“家校法治云平台”,家长参与课堂评价、上传实践视频,形成校内-校外-社会协同的法治教育共同体。

结论:

构建高中思政课中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多元评价体系,是破解法治教育“知行脱节”、激活课程思政育人效能的关键路径。通过三维目标牵引、多元方法协同、闭环机制保障,可实现法治素养从知识记忆到思维内化、价值认同的进阶。未来需持续深化“评价-教学-实践”的动态适配,推动家校社资源深度整合,使思政课成为锻造新时代法治公民的核心阵地,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人才根基。

文献

[1]陈华. 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高中思政课须坚持“三个相统一” [J].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25, (03): 16-18.

[2]冉智浩. 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高中思政课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 [J].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24, (41): 4-6.

[3]刘玉萍,何玲. 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高中思政课教学的价值与路径 [J].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2024, (35): 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