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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体系的实践应用与反思

作者

范恒妹

徐州市三中云龙实验学校 江苏徐州 221000

前言: 在广袤的中小学音乐教学世界中,找出教学评价的切入口,是提高教学质量,推动学生音乐素养发展的关键所在。然而,这种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学生的学业成果做简单评判,而应变成推动学生成长,引领教师教学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在平常的教学过程中发挥评价的作用,做到既能精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又能激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引领他们不断前行,是需要重点分析的问题。

1. 中小学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体系的实践价值探索

1.1 提高学生音乐素养

在音乐教育当中,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无疑是对教育者而言最重要的一个目标。而为了达成这样的教育目的,分项等级评价作为一项创新的教学评估方法也正逐渐显示出自身独特的优势和价值。分项等级评价可以把音乐课程的内容拆分成非常详细的部分。在“音乐表演”这个方面,教师也不会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按照学生的学习状况,学习进程以及各自的表演才能,将表演内容划分成不同的等级[1]。

1.2 提高教学效率

在具体中小学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还需要针对各个部分的内容进行逐一的比较分析,充分学生在某个具体的领域里存在哪些问题,进而通过具体的调整来预防课堂中出现的问题,以此达到提高整个教学环节的效果[2]

2. . 中小学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体系的实践与反思

2.1 定量分级

音乐学科承担着基础性评价的重任,而基础性评价又是定量分级评价的重要部分,它给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表现进行量化评价提供了必要的途径。比如说课堂出勤率,学生的发言积极性,艺术表演的参与程度等,都可以当作量化评价的指标,同时,由于它们可以量化,便于度量,所以能直接表现出学生在音乐课堂上的学习情形。学生在评价制度的引导下,由原来的被动参与,慢慢变成了主动积极的参与,课堂的参与热情也变得高涨起来,自然可以得到较高的评价等级[3]。

虽然定量评价优点众多,但定量评价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绝对标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针对具体的教育情况作出灵活处理。以衡量学生的发言次数为例,很有可能存在教师所问问题不够多的情形。若班级有40 个学生,一学期中教师提问只有 35 个,那么必定会出现一些同学没法发言的情形。此时教师就需要采用更为合适的评价方式,让所有学生都能得到评价过程中的公平待遇。除了这种情形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尽管发言比较踊跃但是回答正确率比较低的学生,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在量化评价时,教师也要附加一定的限制性条件,在“正确回答次数”或者“错误回答次数”等限定条件下附加在量化级评价当中,约束某些想靠频繁发言来博取高评价的学生。

2.2 定性分级

音乐教学中,有关常识性内容以及基本功的评价,一直是广大教师所重视的内容。但是,当教师在面对这些复杂又多变的学习对象进行评价时,仅仅依靠一种量化的标准很难全面而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尤其是对于视唱这一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来说,学生的表现并不仅仅体现在音准与节奏上,还包括歌词的理解情况、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甚至心理状态等诸多方面。所以,采取定性分级评价就变得非常必要。

其中,视唱是常用的音乐教学方法之一,基本功能是考察学生音乐素质和技巧。但是在传统的考试标准里,老师只关注学生音准方面的一个方面,忽略了学生在展示的过程中,身体动作,还有很生动的表情,心理等,不仅会阻碍学生的能力考核,也会使部分学生对自己的音乐水平有错误的认识。一些学生音准有少许的不足,但通过大量的肢体语言加上非常生动的表情,将整首歌的情感完美呈现了出来。而还有一些学生音准一点毛病没有,但由于没有足够的勇气,又或是紧张导致上场发挥失常,反而会被一票否决。所以作为教师,应该更加科学合理的来评价学生对于视唱中的表现,其中可以运用的一种可行的方法就是将视唱分为四个定性等级。具体来讲:

A 等级:学生的音准、节奏、歌词都无错误,且能运用肢体语言和面

部表情等来丰富音乐的表达。B 等级: 学生表现出阳光自信,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丰富,但音准或

者节奏上有一定的不足。C 等级:学生可能会有些没有自信,会忘词或者跑调,但还是可以尝

试用肢体表达对音乐的热爱。D 等级:表示那些没有肢体语言支撑,节奏和音准有明显错误的学生,

这种定性分级评价,一方面让老师能更全面细致地了解学生在视唱中的表现,另一方面也给后续的个性化教学提供了支持,教师在实际操作时,要依据学生的特点以及学校的情况,对分级内容做出适当的调整,这样才能保证评价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2.3 实践分级

音乐教育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视听”和“表演”两个方面,也就是说音乐本身与日常生活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只有把音乐融入日常生活,才能完全体现其课程特性和教育价值。例如说校园表演,学生在排练时也许会表现出很专业的技能,准确的动作,稳定的节奏,但是到了真正演出时就会因为紧张而出现动作慢半拍,快半拍甚至忘词的现象,这种微妙的表现能够体现出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成为评判的重要依据,而且学生在表演前后也许的行为举止也值得注意,有些学生在演出结束之后随便乱扔垃圾,或者跟别人发生争执,这些不文明行为既给自己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又违背了音乐教育要培育品德的目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在评价时,要注重评价的灵活多样,不能形成一种僵硬的标准,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的公平有效。

结语:在推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在中,想要更好地去推行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定,教师应当探究各种不同的评定办法和策略,比如把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用,促使学生反思,提升学习的有效程度,让他们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学习差别,进而促使他们更好地调整自己的学习策略。

参考文献:

[1] 马冬梅 . 中小学音乐教学中音乐素养培养 [J]. 家长 ,2021,(02):148-149.

[2] 陈志刚. 试论音乐听、唱训练对提升中小学外来务工子女音乐素养的功用 [J]. 北方音乐 ,2020,(15):161-162.

[3] 彭晨 . 核心素养视域下新疆大中小学音乐素养的现状调查研究 [D].新疆艺术学院 ,2020.DOI:10.

作者简介:范恒妹(1980.01),女,汉族,江苏省徐州市人,中学高级教师,单位:,专业: 中小学音乐教育

徐州市教学研究课题:小学音乐素养分项等级评价实践研究 编号:KT1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