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程序问题研究
樊其玲 张继锋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城关镇综合执法中心 441600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林业局 441600
摘要:本研究以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为聚焦点,意在分析其当下存在的问题,随后提出针对性地解决路径,以增强林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有效性。研究发现,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环节显现出诸多不足,如立案标准未明晰、调查取证的操作欠规范、审查决定公开程度不够等,就这些问题而言,拟定了完善立案制度、规范调查取证流程、强化审查决定监督之类的具体举措的方案。本研究成果能推动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得到优化,增进执法整体质量,达成林业资源合理利用及全面保护,为林业行政执法实践给予有益借鉴。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执法程序;问题研究;保障
林业在我国是重要的生态产业兼经济产业,对维持生态协调、拉动经济前行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林业行政执法是保障林业资源合理开发、维护林业秩序的关键途径,而执法程序可保障执法行为达成合法、公正、高效的效果。伴随林业事业的迅猛发展与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程序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和新课题。
1 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现状分析
1.1 立案环节
立案作为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的开端环节,现阶段存在立案标准界定不明的问题。各地方、各执法人员在立案条件的理解与掌控上存在差异,造成部分本应启动立案程序的案件未及时立案,而某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子却被立案查办。就轻微的林业违法情形而言,执法人员或许是因立案标准不确切而犹豫彷徨,错失执法的绝佳时机;而在其他地区,标准太过宽松,造成某些轻微违法现象也被立案,造成执法资源的无谓消耗[1]。
立案程序未达规范同样是一大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当进行立案操作之际,未按照规定标准填写立案审批表,又或是审批流程存在不完整性,缺少必要的监督及审核环节,这造成立案的随意情况,极易滋生人情案、关系案之类的现象,伤及了执法的公正特性。
1.2 调查取证环节
作为林业行政执法程序核心环节的调查取证,其规范与否和有效程度直接关乎案件的处理结果,目前在调查取证时存在诸多不规范情形。
就证据收集这一工作,执法人员也许存在证据收集不完整、不迅速的问题。对于破坏森林资源这类案件,执法人员或许只在意现场的破坏局面,反倒疏忽了相关证据的固定与保存,如作案的器具、运输车辆这类,有部分执法人员在开展证据收集工作时,未依据法定程序实施,如未把执法证件出示、未对当事人说明权利义务等,导致所收集的证据也许存在合法性的漏洞,在后续案件处理进程中无法获得采纳。
在证据保存和鉴定这一范畴,还存在一些差错。某些执法单位缺乏专门存放证据的场所及设备,致使部分关键证据因保管不善而损毁或遗失;就专业性较强的相关证据,如森林资源损失评定、野生动植物鉴别等,由于专业鉴定机构及人员匮乏,也有鉴定程序未达规范要求,引发鉴定结果的失准现象,干扰了案件的公正处置。
1.3 审查决定环节
审查决定环节是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中极为关键的点,关乎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走向。审查决定过程透明度缺失,当事人往往无从知悉案件审查的详细进程与依据,部分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际,未能充分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甚至未就当事人的意见进行仔细审查,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审查决定的标准未统一,也是突出问题。同一类型案件,不同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采用的处理标准或存在差异,导致相仿的案件在各异地区或由不同执法人员办理期间,出现大相径庭的处理结果。这般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不仅伤及执法公正性,同样降低了执法机关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2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的途径
2.1 完善法律法规
就现行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而言,需加速立法的步伐,补全有关法律条文。要把执法程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环节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规范的法律指引[2]。应根据林业事业发展涌现的新形势与新诉求,适时修订并改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法律法规既适应又有效,可制订专门的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相关条例,全面系统地去规范执法程序。
2.2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应定期让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范畴的培训,提升其业务实操水平和法律理念。培训内容可囊括林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的本领、证据保全及鉴定等方面的知识;应搭建科学的执法人员考核机制,把执法程序的执行状况纳入考核指标范畴,为执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呈现良好效果的执法人员给予奖励表彰,针对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严肃处理的措施。还应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队伍结构,吸纳且留用出色的执法人才,可借助提升执法人员薪资福利、优化工作条件等途径,增强执法岗位的招引力,保障执法队伍既稳定又专业。
2.3 健全监督机制
执法单位应搭建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框架,明确监督方面的职责及程序。着重开展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可组建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相关监督岗位,对执法案件进行全环节跟踪监督[3]。及时找出并修正执法程序中的差错,应当加强对执法案件的核查与把关,保证案件处理结果既合法又公正。
延展外部监督渠道同样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关键措施。应当全面发挥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效应,建立起成熟的投诉举报规章,引导社会公众举报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需加强对媒体报道的关切与及时回复,及时应对媒体反馈的难题,加大执法的透明力度与公信力度。还可进一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按定期安排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评估与检查,为执法程序改进提供参考借鉴。
3 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在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步骤存在诸多状况。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大多是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执法人员素质高低不一、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就这些问题而言,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增进执法人员素质、健全监督体系等化解途径。依靠这些措施的实施,预期可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优化,增强执法的质量及效率。未来,伴随林业事业稳步前行以及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将面临更多机遇,也面临更多挑战,需不断推进对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的研究与摸索,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与机制,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与执法本领。
参考文献:
[1]刘轩邑.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23.
[2]肖春.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研究—评《林业行政执法案例教程》[J].林业经济,2021,43(08):102.
[3]王延阳.林业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