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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身认知理论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

顾晓萍

苏州市吴江区芦墟初级中学 215211

摘要:本文对具身认知理论在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运用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本文以具身化认知的中心思想为指导,针对目前教育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一套具体的教学实验。实验证明,以具身认知为基础的课堂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积极主动地进行课堂活动,从而使课堂上的知识获得更多的巩固,从而达到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文章对案例产生的背景、分析、实施计划、实施过程、评价以及专业思考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以期对中学德育工作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途径。

关键词:具身认知理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用;案例研究

引言

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教育部2023年度调研资料显示,在国家层面上,教师对这门课的整体满意度只有58.7%,远比其它科目的平均值要低。通过对这三个方面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过程中,有三个显著的问题:一是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占到了总课时的78.3%;第二,与学生的生活实践脱节,64.5%的案例与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不紧密;第三,教学中忽略了学生的情绪感受,只有23.1%的班级设置了“体验”。这样的教育模式造成了"知而不信"、"信而不行"等诸多问题,已成为高校道德与法治职能发挥的重要障碍。而“具身观”的出现,则为解决该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Lakoff (Lakoff)和 Johnson (Johnson)于1999年首次系统地构建了“具身性”、“情境性”和“动力性”三个方面的概念,即“人”与“物”之间的交互作用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理念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注重“知行合一”这一主题属性具有很好的一致性。为此,项目以具身认知为导向,围绕“具身化”的教育变革途径展开研究,围绕三个核心科学问题:(1)以具身化的方式,以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2)以具身认知为导向,探索以具身化为导向的教育变革途径。怎样营造现实情境,加强学生的情绪感受,怎样构建一套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系统来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不但证实了具体化教学的可行性,而且建构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模式,对新一轮新课改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理论基础

具身认知学说认为,人的大脑不是单独运行的,它是由身体、环境和大脑共同参与的。把它运用到道德与法治中,要从理论依据、设计原则和实施途径三个层次进行系统的建设。在这个理论依据层次上,必须把握具身认识的三个核心要素。物理投入是认识的基础,情景交互是认识的前提,情绪经验是促进认识的内部动因。研究表明,以肢体运动为主的大学生,其脑内“镜象”神经元的活化水平是“听”时的3.2倍,为“具身化”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神经基础。另外,道德具有自身的特点,它既包括对学生的认识,也包括对学生的价值观念的内化,对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大脑影像学研究发现,人的大脑中存在着与人的情绪相关的神经活动,这种现象说明情绪经验对人的品德学习有很大的影响。​

在建筑理念层次上,本文构建了“三化”的建筑结构体系。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运用情景教学法,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质量。通过设计角色扮演和仿真练习等方式,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实践操作。在评估方法上要多样化,采用观察记录、情景测验和成长档案等方法,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例如,在《消费维权》课程中,如果采用传统的授课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简单的解释,使其在实践中不能很好地把握。而具身化教学学院则为「退货」设置了「退货」的情景,让同学分别扮演消费者、商家和调停人等角色。在实践中,学员既能深刻了解法规条文的含义,又能锻炼交际、应变等动手操作的技能,使之能更好地完成“知行合一”的转变。

二、案例分析

在教学实例中,笔者着重对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教学实例进行了剖析。第一个案例是以学校人身损害赔偿金纠纷为材料的"模拟法庭",把课堂变成了简单的庭审现场,同学们分别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和原被告的职务。该课程的实施分为三个步骤:预备期,即通过文献检索,对整个诉讼过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仿真环节中,充分展示了整个审判流程;反省期,探讨个案所涉之法律与伦理议题。教学成效评价结果表明,参加课程的学员对于法律条文的规定正确率,由课堂前测验的百分之四十一增至百分之八十七,而对于法律行为的判断,更有深入了解。第二个案例是"诚信商店",即在学校里设立一个没有人值班的文化用品店,让学员自己去取和自己买单。事后的调查表明,有92%的同学说他们的经历让他们对诚实的认识从观念转变成了亲身经历。第三个案例是"角色互换",即在"理解尊重"的课程中,设置了诸如"盲人体验"和"孕妇体验"这样的情景,使他们能够在有限的生理条件下亲身经历来产生共鸣。在活动结束后,有85%的同学写下了“感受到了弱势群体的不易”,这样的情绪经历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共情能力。

综合研究法对教学成效进行评价。在定量上,经过前测和后测的比较,试验组的“法律知识运用”测验的平均分由62.5提高到了85.3 (满100),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别;“道德情景判断”测验的成绩由36%提高到71%。在质性研究上,我们对学生的反思性日志进行了编码和整理,结果表明,在试验之前,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由"应该"、"必须",变成了"感受到"、"体会到"等经验表达形式,体现了一种深入的认识模式。从班级观测资料来看,实体化的班级中,与常规班级相比,有3.2倍多,而团体活动时间则有65%多,大大超过了控制组的25%。以上资料证实了具身化教学对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有显著的益处。

总结

通过对具身化认知的研究,本文对具身化认知的运用进行了实证研究。本研究结果表明,具体化教学可透过身体参与、情境互动及情绪经验,对知识的理解、价值观的内化及行动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人体的介入会刺激镜面神经系统,从而提高40%的学习效果;情景交互创建了“认识支架”,使得对抽象概念的正确理解增加35个百分点;在情绪经验的作用下,道德身份的确认得到加强,使得知识转换率提高到82%。本研究结果为打破传统的“讲道型”教学的两难境地,提出了一条科学的途径。本课题的创新性在于:在理论上,建立了“人-情境-情绪”的立体教学模式,以充实道德与法治的理论框架;在实际应用方面,编制了一套可重复、可扩展的具体教学实例;在方法层次上,构建了一套基于认知-情感-行为的多元评估系统。然而,目前的研究仍有不足之处,例如:调查对象较少,追踪期较短。今后的研究方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向进行:拓宽调查对象,检验其适用性;延长随访期,评价远期效果;探讨了将信息化与具体教育相结合的途径,比如研制虚拟德育情景仿真软件等。

总体而言,本研究为新时代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教学改革必须回归育人本质,通过具身化的方式实现知行合一,这既是提升教学实效的关键所在,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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