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主体性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
韩莉 郝顺清
中共阜阳市颍东区委党校
一、该乡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状
该乡位于颍东区东北部,辖 18 个行政村,总人口 3.4 万,农业占比高。近年来,该乡通过“红管家”微治理、村企共建等模式,在乡村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乡、村、组共有“红管家”近万人,组建了“红管家”微网格近两百个。这些“红管家”通过“微调解”“微服务”等方式,动员该乡村民们积极投身于乡村事务的决策与管理之中,发挥主人翁精神,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提升了该乡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新方法新路径,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二、该乡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制约因素
自 2023 年以来,成功化解村民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一千余件,有效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能,也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但是仍然面临以下困境:
1.基治理体系存在不足
该乡部分基层组织的覆盖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红管家”在推动乡村事务时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撑和引领,虽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另一方面,尽管已经有了网格工作架构,但在实际的治理中,网格划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仍有待提升,部分网格存在划分过大或过小的问题,导致职责界定不够清晰,进而影响了“红管家”在网格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治理主体职责不清、治理流程不规范、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和方式不够畅通多样,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导致农民在参与治理时失去信心。
2. 乡村人才短缺问题突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该乡常住人口总数为 25468 人。其中,60 岁以上人口占常驻人口的 38.3%。且该乡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达 8000 人以上,由此可以看出该乡人才流失现象突出。近年来,乡村基层的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不断增加,责任不断强化,乡村治理工作任务较为紧迫,但基层普遍反映,村干部、公益服务人员数量不够。一些自然村培育了新产业新业态,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优秀人才在农村留下来的比例较低,人才缺乏制约乡村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3. 农民自身缺乏足够的主体性意识
很多村民和社会组织对农村基层民主、公共治理等问题不够关心,村民政治参与、治理主体意识不强,认为乡村治理不涉及自身利益,因此漠不关心。部分村民受自身条件限制,科学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淡薄、“人情意识”浓厚,基层社会里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文化观念影响较大。
三、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农民主体性的路径
1.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党员有着模范带头的作用,在基层治理中应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定期培训、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提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推动乡村事务中的引领作用。将“红管家”与党组织深度融合,明确“红管家”在党组织领导下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其在推动乡村事务时有组织支撑。同时,根据人口密度、地理条件、治理需求等因素,重新评估和调整网格划分,确保网格划分科学合理。避免网格过大或过小,确保每个网格能够有效覆盖和管理。
2. 加强人才引进培育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由于农村长期的低收入无法满足年轻人的生活需要,导致人才严重外流,是加重该乡“老龄化”“空心化”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可以发展乡村产业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工作,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结合乡村的实际情况,围绕基层行政、公共服务、社会工作等短板领域,对既有人才开展针对性专业培训,给予更多工作锻炼机会,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技能,以适应乡村治理新的要求,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3.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农民主体性意识
针对农民参与意识薄弱的情况,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开展“我是乡村主人”“乡村治理人人有责”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村民对乡村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明白乡村治理与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如良好的乡村治理能够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加经济收入等。在乡村事务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村民的利益诉求,确保村民能够从中受益。同时,完善激励奖励制度,设立村民参与治理积分账户,对村民参与乡村事务讨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等行为进行积分记录,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享受公共服务优惠等,增强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鼓励农民通过志愿服务、社区活动、项目参与等方式参与基层治理,丰富参与形式。
参考文献
[1] 王进文. 农民主体性在场的乡村振兴事业:经验局限与拓展进路[J].理论月刊,2020(11).
[2] 习近平. 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
[3] 徐琴 .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主体性建设的自组织路径研究[J]. 内蒙
古社会科学,2021,42(1).
[4] 吴春宝 . 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中的农民主体性功能及其实现[J]. 长
白学刊,2022(1).
[5] 王春光. 关于乡村振兴中农民主体性问题的思考[J]. 社会发展研究,
2018,5(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4 年度阜阳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课题“发挥农民主体性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以颍东区冉庙乡为例”(FYDXKT202447)的研究成果。